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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后来人,他深知猪肉是何等的美味,尤其是红烧肉,在军队的时候可全靠它解馋了!
经受不住浓香味道的引诱,勉强试着吃了一小口红绕肉之后,刘晨立刻就抱着一个大碗吃的稀里呼噜的,绝口不提猪肉脏,食之有失身份的话。
到了现在,一到吃饭时最积极的就要数他了。
一碗红烧肉伴着米饭下肚,再弄两口小酒冲冲,要多舒服就有多舒服。
至此,离开都成前往戎州所带来的抑郁心情,已经消失了大半,刘晨觉得这样的日子过下去也不错。
就是跟自己多年的所学,有些违背了。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看着面前空空如也的饭碗,又看看那半壶子酒浆,刘晨擦擦油光光的嘴唇,念叨着先贤的明言。
用过饭的玄宝,带着端了一盆子浇了红烧肉米饭的小虫从这里经过,听到刘晨念叨的话,笑道:“福贤这样说就不对了,孔子他老人家还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由此可见,这个吃饭这东西,其实是跟财富有关的,有余力了,吃一些精细的也没什么关系。”
“哈哈,殿下高论,某家就觉得,吃饭就要吃痛快了,像老刘那样,吃点好的,还要在心里愧疚一阵,实在是无趣的紧。”
一旁正在往嘴里的李追梦哈哈笑道。
被捆得动弹不得的马猴,此时的注意力显然不在捆着自己的绳子上。
他蜷缩在地上,不住的偷看正在吃饭的仆役和兵卒,浓香的气味和堆在碗里油光光的肉,让他不住的咽口水。
他不记得自己又多长时间没吃过肉了,此时闻闻肉味也很不错。
其实他和齐虎在见到对方这么多人,依然选择出来打劫,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受不了顺着山风不时飘来的饭香的诱惑。
如果仅仅是他们两人的话,马猴还不会这样冒险。
袋子里还有半块干饼子,嚼上两口,忍忍也就过了
关键是那些被自己两人收拢的妇人和孩子禁受不住了,嚷着实在不行了就让她们出来打劫,被人家用刀子砍死,也比被活生生的饿死强。
结果在自己两人被打倒之后,自己兄弟二人缩衣节食养活的七八个人,转瞬间就跑的不见踪影。
对此马猴心里是有些难过的,不过他的难过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就被眼前一百多人分批吃饭的壮观景象给完全吸引住了。
在玄宝的示意下,一个看守着他们的兵卒给马猴解开了手上的绳索。
至于齐虎,被链子锤砸了一下,整个人才刚刚清醒,根本就没有多少行走的能力。
松开绳索的兵卒手持长枪护卫在玄宝身边,虎视眈眈的看着两人,只要发现一点不对,就会把手中的长枪捅进他们的身子。
小虫小心翼翼的将慢慢一盆子浇了红烧肉的放在离马猴三尺远的地方,就如同一个受惊的小兔子一般飞快的跑了回来,躲在玄宝身边偷偷地打量传说中的响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