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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修(1007年~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吉州庐陵(今江西永丰)人。朝廷重臣,北宋著名文学家,宋代散文改革运动的首要人物,他的文章畅达平易,曾巩,王安石,苏轼等深受其影响,他的诗词清新自然,史学成就亦很突出。

    欧阳修幼年孤贫,依叔父家于随州。天圣八年(1030年)举进士,擢甲科,调西京留守推官。与尹洙、梅尧臣、苏舜钦等交游,开始为“古文”,已负文名。景祐元年(1034年)入朝,为馆阁校勘。这时,范仲淹以言事被贬,在朝诸人如秘书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等纷纷论救;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贬。于是欧阳修写了《与高司谏书》,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此,欧阳修也被贬为夷陵令。贬官夷陵,对他颇有好处。他后来在《与焦殿丞书》里说:“某再为县令,然遂得周达民事,兼知宦情,未必不为益。”又洪迈《容斋随笔》卷4记张芸叟与石司理书云:“顷游京师,求谒先达之门,每听欧阳文忠公、司马温公、王荆公之论,于行义文史为多;唯欧阳公多谈吏事。既久之,不免有请:‘大凡学者之见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为欲闻者,今先生多教人以吏事,所未谕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时才,异日临事,当自知之。大抵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吾昔贬官夷陵,方壮年,未厌学,欲求《史》、《汉》一观,公私无有也。无以遣日,因取架阁陈年公案,反覆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以无为有,以枉为直,违法徇情,灭私害义,无所不有。且夷陵荒远褊小,尚如此,天下固可知也。当时仰天誓心曰:‘自尔遇事不敢忽也。’是时苏明允父子亦在焉,尝闻此语。”这段记述又可为欧阳修贬官之后“周达民事,兼知宦情”的旁证。

    康定元年(1040年),范仲淹复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辟欧阳修为掌书记。他笑而辞曰:“昔者之举,岂以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庆历三年(1043年),欧阳修知谏院。这一年范仲淹参知政事,施行新政。欧阳修身居此职,于是连上奏疏,对于内政外交,无不极谏。现存于《奏议集》中知谏院时的奏疏多达 10 卷。这些奏疏都是庆历新政时期的重要的政论文章,所论者都是针对时弊的当务之急。

    庆历四年(1044年),欧阳修奉命出使河东,又任河北都转运按察使,权真定府事。在这期间,他便进一步调查情况,又写出《河东奉使奏草》、《河北奉使奏草》。在《河东奉使奏草》中有《条列文武官材能札子》,还有《论不才官吏状》,对于吏治得失,论述极详。与此同时,欧阳修对于西北边患,也曾多次上书。他就在《论乞与元昊约不攻唃厮啰札子》中说:臣自去年春,始蒙圣恩,擢在谏列,便值朝廷与西贼初议和好。臣当时首建不可通和之议。前后具奏、状、札子十余次论列,皆言不和则害少,和则害多。利害甚详,恳切亦至。然天下之士,无一人助臣言,朝廷之臣,无一人采臣说。今和议垂就,祸胎已成,而韩琦自西来,言和有不便之状;余靖自北至,始知虏利急和之谋。见事何迟?虽悔无及!当臣建议之际,众人方欲急和,以臣一人,诚难力夺众议。今韩琦余靖亲见二虏事宜,中外之人亦渐知通和为患,臣之前说,稍似可采。但愿大臣不执前议,早肯回心,则于后悔之中,尚有可为之理。可以看出,欧阳修对于重大的军事问题,也曾十分认真建议。在当时的和议问题上,具有眼光,力排众议,坚持己见,作为一个谏官,知无不言。在当时的情况下,既然不可言和,就不免用兵。欧阳修一面反对言和,一面主张备战。对于军事,他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

    庆历五年(1045年),范仲淹、杜衍、韩琦、富弼等相继罢官、外放,新政失败。这时欧阳修正在河北都转运使任上。他一面“自劾乞罢”,以“同其退”,一面上了一封《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此状一上,欧阳修遂为“群邪”所恶,造谣诬陷,左迁知制诰,知滁州。到了滁州,欧阳修对于政治风云之险恶似乎有所觉悟,初以“醉翁”为号。但他胸怀旷放,并不怨嗟。在《与尹师鲁书》中写道:“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欢戚,不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又说:“因此戒安道(余靖),勿作戚戚之文。”

    庆历八年(1048年),欧阳修徙知扬州。元祐元年(1049年),移知颍州。一年之后,又留守南京。至和元年(1054年),召判流内铨,旋改翰林学士,俾修《唐书》。嘉祐二年(1057年),知贡举。《宋史》本传说:“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欧阳修一知贡举,即痛抑“险怪奇涩之文”,这在当时,也是一件大事。关于此事,沈括《梦溪笔谈》也有一段记载:“嘉祐中,士人刘几,累为国学第一人,骤为险怪之语,学者歙然效之,遂成风俗。欧阳公深恶之。会公主文,决意痛惩,凡为新文者,一切弃黜。时体为之一变,欧阳之力也。”

    嘉祐三年(1057年),欧阳修加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拜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宋史》称他在翰林八年,知无不言。嘉祐五年,拜枢密副使。嘉祐六年,参知政事。《宋史》称欧阳修“平生与人尽言无所隐,及执政,士大夫有所干请,辄谕可否。虽台谏官论事,亦必以是非诘之。以是怨诽益众。”在这期间,欧阳修因“濮议”之争,蒙受“不根之谤”。他为了辩诬,连上奏札,请求根究蒋之奇对自己的诬陷,甚至“期于以死必辨而后止”。于是治平四年(1067年)三月四日,即位不久的神宗乃遣中使赐下“御札”,告以言者已被“降黜”,并已“出榜朝堂,使中外知其虚妄”,且云:“事理既明,人疑亦释,卿宜起视事如初,无恤前言。”经过这一次被诬,欧阳修对于人生仕途似乎更有所悟:像他这样切直刚正的人,是不适于做官的。在这之前,已一再求退,在这之后,就更坚决求退。由于再三请求,终于得罢参知政事,出知亳州。后又知青州、蔡州。熙宁元年(1068年)春在亳州时,曾上《乞致仕第一表》,此后又连上数表,请求致仕。在这期间,王安石执政,推行新法。欧阳修时在青州,有《言青苗钱札子》,表述自己对于“俵散青苗钱”的意见。在俵散青苗钱的过程中,还有两个明显的弊端。一是“抑配”,二是“俵散秋料钱”。欧公在《言青苗第二札子》中有很透辟的分析。他说:臣窃见自俵青苗钱已来,议者皆以取利为非。朝廷深恶其说,遂命有司条陈申谕,其言虽烦,而终不免于取利。然犹有一说者,意在惠民也。以臣愚见,若夏料钱于春中俵散,犹是青黄不相接之时,虽不户户缺乏,然其间容有不济者。以为惠政,尚有说焉。若秋料钱于五月俵散,正是蚕麦成熟、人户不乏之时,何名济缺?直是放债取利尔。……以此而言,秋料钱可以罢而不散。这些意见,可以说是完全正确的。对青苗钱作了具体分析,不是一概否定。他所不赞成的,是俵散“秋料钱”。对于“秋料钱”,他曾一面“奏陈”,一面“擅止”。未经批示而“擅止”,应得“擅行止散之罪”。但朝廷“特予放免”,并未加罪。他在《谢擅止散青苗钱放罪表》中说道:“虽具奏陈,乃先擅止,据兹专辄,合被谴呵。”

    在这前后,欧阳修又曾屡上表札,请求致仕。熙宁四年(1071年)六月, 欧阳修终于得到朝廷的“敕告”,除太子少师,以观文殿学士致仕。随即回到颍州。八月,朝廷行“明堂大礼”,又召他“赴阙陪位”,他有《札子》辞谢。这时,他的身体确实十分衰惫了。因此,一年之后,熙宁五年(1072年)八且病逝于颍州。著作有《欧阳文忠公集》、《新五代史》等。

    蓄道德而能文章

    曾巩称赞欧阳修“蓄道德而能文章”。欧阳修自己也说过;“我所谓文,必与道俱。”又说过:“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 “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看来欧阳修把道和文的关系看得十分密切。欧阳修论道,不尚空谈,而重实际。他在《答吴充秀才书》中讲到“学者有所溺”时,反对有人“弃百事不关于心”。他是把“道”和生活中的“百事”密切联系起来看的,但是他所谓“道”也不等于“百事”。欧阳修另有《与张秀才第二书》,对于道讲得比较具体。他说:“君子之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而发之,以信后世。其道,周公、孔子、孟轲之徒常履而行之者是也。其文章,则六经所载而取信者是也。”又说:“孔子之后,惟孟轲最知道,然其言,不过于教人树桑麻、畜鸡豚,以谓养生送死为王道之本。……其事乃世人之甚易 知而近者,盖切于事实而已。”欧阳修的这些话,虽然从周公、孔子谈起,但最终是取其“切于事实”,这一点非常重要。这就与宋代的道学家之“道”有所不同了。欧阳修在这封书里还反对“诞者之言”,反对“以无形为至道”。“以无形为至道”指什么呢?是不是对道学家的批评呢?这里讲得不很明确,但在《答李诩第二书》里就更明确地批评宋代某些儒者的性理之学了。他说:“修患世之学者多言性,故常为说曰:夫性,非学者之所急,而圣人之所罕言也。……六经之所载,皆人事之切于世者,是以言之甚详。至于性也,百不一二言之。或因言而及焉,非为性而言也。故虽言而不究。”但是,“今之学者”,“好为性说以穷圣贤之所罕言而不究者,执后儒之偏说,事无用之空言。”他认为,作为“君子”,应该“以修身治人为急,而不穷理以为言。”欧阳修的这些话是反对宋儒性理之学的较早的言论。欧阳修的道不同于道学家,却近似韩愈。他一面反对性理之学,一面也反对佛老。他有《本论》上下篇是专门辟佛的。上篇说:“佛法为中国患千余岁,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尝去矣,而复大集。攻之暂破而愈坚,扑之未灭而愈炽。遂至于无可奈何。是果不可去邪?盖亦未知其方也。”他认为:“去之”之方,不是“操戈而逐之”,也不是“有说以排之”,他认为,“千岁之患”,“非一人一日之可为”,“非口舌之可胜。” “去之”之方,全在“修其本”。其所谓“本”,也就是“礼义”。他说“礼义者,胜佛之本也。”可以看出,辟佛,他与韩愈是一致的,但辟佛的方法,则有些不同。他在《本论》下篇还特别提到不必“火其书而庐其居”。但是,单靠“礼义”能否解决问题呢?所谓《本论》,实际上也仍是书生之论。这样的理论也并没有超过韩愈。所以苏轼说“论大道似韩愈”,甚至说“欧阳子,今之韩愈也”。 欧阳修论大道似韩愈,却也并不等于韩愈。韩愈比较迂腐,欧阳修则比较切实。而且,在出处进退、立身行事方面,欧阳修的刚正不阿、无所畏惧,又远在韩愈之上。尽管在行文之时,欧阳修不像韩愈那样气势磅礴,声色俱厉,但他那“容与闲易”、“不大声色”之中,也自有“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之势。这就形成了他的文章的思想特点和风格特点。欧阳修也不像韩愈那样急于作官,但他却很重视作个谏官。重视谏官,当然又同韩愈有些相似之处。例如韩愈写过《争臣论》,欧阳修也写过《上范司谏书》、《与高司谏书》。这些文章都表达了他的为人之道。王安石所谓“读其文,则其人可知。”确实如此。尤其读后一篇文章,更可见其为人。在《上范司谏书》中欧阳修说:“司谏,七品官尔。于执事得之不为喜,而独区区欲一贺者,诚以谏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时之公议系焉。”又说:“士学古怀道者,仕于时,不得为宰相,必为谏官。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于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谏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谏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可以看出,欧阳修之所以如此看重谏官,就是因为谏官能够“行其言”,也即是能够“行道”。在他看来,作个谏官。乃是“行道”的一个重要途径。也就因此欧阳修对于谏官的要求很高。他说:“非材且贤者,不能为也。”而一旦遇到那“非材且贤者”时,他也就不能容忍。他的《与高司谏书》骂高若讷“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就是因为高若讷丧失了做谏官的基本品质。高若讷身为谏官,而当范仲淹无辜被贬时,他不但不敢谏诤,反而诋毁范仲淹的为人,这就引起了欧阳修的愤怒。他说:希文(范仲淹)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触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辨其非辜,又畏有识者之责己,遂随而诋之,以为当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刚果懦软,禀之于天,不可勉强,虽圣人亦不以不能责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惧饥寒而顾利禄,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祸,此乃庸人之常情,不过作一不才谏官尔。虽朝廷君子亦将闵足下之不能,而不责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无愧畏,便毁其贤以为当黜,庶乎恕己不言之过。夫力所不敢为,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过, 此君子之贼也!这篇文章可谓“气尽语极,急言竭论”,但又委曲宛转、极尽挖苦之能事。话讲得非常明白,文写得非常艺术。千古文章,难得这样的佳作。欧阳修能够写出这样的文章,有他的道德基础,不是任何人都写得出来的。他在《与尹师鲁书》中曾经讲到“士有死不失义”,大义所在,就不该 “俯仰默默”。于是,敢说敢骂,就成了他这篇文章的特色。当然,写出这样的文章,是要冒着风险的。正是由于这篇文章,他也遭到贬谪。欧阳修并不因此而消极。此后他还是继续写这样的文章。庆历三年,他被推荐而作了谏官。一有这个“行其言”的机会,他便知无不言,发表了大量的政论文字。到了庆历五年,当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又因“朋党之议”而相继罢官时,欧阳修便立即义正词严地写了《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直接同庆历四年十一月朝廷所下的“诏书”相对抗。也就在这期间,欧阳修还写了一篇著名的《朋党论》(“论”当作“议”),驳斥“朋党之说”。他说:“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于是他说:“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这篇文章引古证今,史实俱在,是非分明,很有说服力。当时被指为“朋党”的人,与其说是“同党”,不如说是“同道”。范仲淹是“朋党”中的头面人物,欧阳修替他讲话,并没有个人私情。范仲淹是胸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这样的为人之道正是欧阳修所赞成的。因此,所谓同党,不过是同道而已。这是可以从他的很多文章看得出来的。如有一篇《读李翱文》,就是赞扬“以天下为忧”的作品。这篇文章里赞赏李翱不愿叹老嗟卑而忧以天下,并且联系宋朝的现实发表了评论:呜呼,使当时君子皆易其叹老嗟卑之心,为翱所忧之心,则唐之天下,岂有乱与亡哉?然翱幸不生今时,见今之事,则其忧又甚矣。奈何今之人不忧也?余行天下,见人多矣,脱有一人能如翱忧者,又皆贱远,与翱无异。其余光荣而饱者,一闻忧世之言,不以为狂人,则以为病痴子;不怒,则笑之矣。呜呼,在位而不肯自忧,又禁他人使皆不得忧,可叹也夫!在欧阳修看来,宋朝的天下是比唐朝的天下更可忧虑的,但宋朝的执政者却不肯以天下为忧;如有以天下为忧的人如范仲淹等,又都遭到贬斥。文章所谓“在位而不肯自忧、又禁他人使皆不得忧”云云,是深有愤慨的话。欧阳修的这种愤慨之情,随时都有发泄。《尹师鲁墓志铭》也是这样的作品。这篇《墓志》首先讲尹师鲁的文学、议论和才能,为天下之士所共知;但欧阳修所更强调的,是他为人之“大节”。他说:“至其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则天下之称师鲁者,未必尽知之。”于是欧阳修也就突出地表彰他这一方面。文章说:“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贬监郢州酒税。”“谏官御史不肯言”,尹师鲁则挺身而出,《尹师鲁墓志铭》这类文章来看,欧阳修所说的“道”,也就是为人的“大节”。从为人的大节来看,欧阳修的道虽然和韩愈相似,但也有和韩愈不大相同的地方。例如韩愈贬官之后,他那直言敢谏的气概便有所收敛,不似贬官之前。他在潮州写的《谢表》、《祭鳄鱼文》等,骨气就很不够了。欧阳修不然。他对韩愈本是非常推崇的,但他对于韩愈的这一表现也很不满意。在《与尹师鲁书》中他说:“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 欢戚,不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这是对韩愈很痛心的批评,从而也表明了自己的志气。他又说:“因此戒安道(余靖),勿作戚戚之文。”就是说,不要作韩愈那种“戚戚怨嗟”的文章。欧阳修告诫安道不要写“戚戚”的文章,他自己也确实是实践了这个主张的。他在滁州所作《丰乐亭记》、《醉翁亭记》等,就没有“不堪之穷愁”,只讲“山水之乐”。例如《醉翁亭记》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又说:“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身在贬谪之中,而大讲禽鸟游人的山水之乐,这样的文章不仅与韩愈不同,与柳宗元也并不相同。为什么能够做到这样?欧阳修有《答李大临学士书》说得明白:“修在滁三年,得博士杜君与处,甚乐。……今足下在滁,而事陈君与居,足下知道之明者,固能达于进退穷通之理。能达于此而无累于心,然后山林泉石可以乐;必与贤者共,然后登临之际有以乐也。”这里说的“达于进退穷通之理”,也即是《尹师鲁墓志铭》中所说的“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的意思。这就是说,一个人立身行事,不管处于什么地位,也不可改变为人的大节。既敢于伸张正义,就不能惧怕任何灾祸。有了这样的精神准备,那么,无论遇到什么困境,也就处之泰然了。由此看来,欧阳修贬官滁州,不作“戚戚之文”,而盛称“山水之乐”,正是他的为人大节所在,并不是或不仅是暗示他自己治滁的政绩、或隐寓古人的“乐民之乐”,更不是消极颓唐而寄情山水。总的看来,欧阳修的各类文章都是体现着他的为人之道的。宋人的文章往往喜欢论道,哪怕是传记文或游记文,也往往夹些论道的成分。这是宋代文章的一个特征,不止欧阳修一个人如此,曾巩、王安石、苏轼无不如此。不过,欧阳修的文章写得自然,论道而不说教,这是他“蓄道德而能文章”的一个主要特征。在宋代,除了苏轼,很少有人能够企及。

    博古通今

    欧阳修作《尹师鲁墓志铭》,曾称尹师鲁“博学强记,通知古今”。这八个字对尹师鲁不免溢美,但在欧阳修自己,足以当之。他不但是个文学家,而且是个学者。于经学有所发明,于史学有独立的著作,于金石之学且有开辟之功。欧阳修的经学,曾受唐人影响,敢于提出自己的创见。唐人的经学,在魏晋六朝之后,思想是比较开阔的,不全拘于汉儒的师说,如啖助、赵匡、陆淳之于《春秋》,就打破了三传的门户之见。但一般说来,唐代的诗人作家,不治经学。宋代不同了,欧阳修对于《春秋》、《诗》、《易》,都有研究。苏辙曾经说他“长于《易》、《诗》、《春秋》,其所发明,多古人所未见。”①这对于宋朝一代的学风是有影响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毛诗本义》也曾指出:“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老师宿儒,亦谨守小序。至宋而新义日增,旧说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提要》对宋儒的“新义”是有所不满的,对欧阳修的“敢议毛郑”也不是完全肯定的。但从这些话里却可看出,欧阳修治经,对于尔后的“宋学”,起了“发难”的作用,在学术史上影响不小。《提要》又说欧阳修对于毛郑二家之义也不是随意翻新,而是“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以论正之。”“本出于和气平心,以意逆志,故其立论,未尝轻议二家,而亦不曲徇二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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