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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青衣身世]

    “咔吱”小屋的大门被推开了,葬青衣浑身是血地站在门口,身上还扛着一头像鹿一样的东西,那东西的颈脖处被割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还在往外涌。

    贾鞠侧目看了一眼葬青衣,皱眉道:“麂子的肉不好吃,腥味重,不吃肉不行吗?”

    经贾鞠这样一说,胡顺唐才想起来那像鹿一样的东西是麂,鹿科动作,比鹿稍小,在四川和重庆深山中出没,常是猎人枪下的主要目标,以前吃过,吃的是腌制过的干肉,在嘴里长嚼比较香,但腥味较重,他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没有变成干肉的麂子……

    葬青衣站在门口,麂子颈脖处的鲜血都滴落到旁边靠木墙的刘振明肩头,刘振明皱眉,挪动了下身体向右侧靠去。

    “没力气。”葬青衣没有面朝贾鞠,而是目视前方,目光有些呆滞,“不吃肉。”

    不吃肉,没力气?胡顺唐看着葬青衣,说话总是颠倒顺序,而且女孩子声称自己喜欢吃肉的只是少数,大部分甚至明明喜欢吃肉,但为了“减肥”都号称是素食主义者,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女孩儿声称不吃肉没力气。

    胡顺唐打量着葬青衣,那名字肯定不是她的本名,也许是其他的特殊称呼,这种称呼怪,人也怪,乍一看是个女孩儿,越看越觉得没有女孩儿样。先前摘下头盔露出的那一头短发,也许是觉得碍事,现在又被她分成左、右、后三部分扎了起来,依然是那身皮夹克,但上面沾满了麂子的鲜血,普通女孩儿肯定早就惊声尖叫着跑开。

    “你们吃吗?其实还是很香的,野味,平日里就算能吃,也没有新鲜的。”贾鞠向周围问道,又晃了晃手中的酒瓶,“这里还藏了不少好酒,你们可以随便喝,野味当下酒菜,算不错了,平安回去,我请你们吃其他的。”

    葬青衣站立在那没动,像是等着贾鞠的“命令”一样,胡顺唐和刘振明没有任何反应,脑子里各自都在想着其他的事情,倒是夜叉王翻身爬起来,坐在床边,单手抵着下巴看着葬青衣道:“我吃,但不喝酒,喝酒误事。”

    “随便。”贾鞠眉头一皱,又灌了一口酒,好像不喜欢不喝酒的人一样。

    葬青衣转身扛着麂子离开了,她离开后,刘振明侧头看着门外,看到葬青衣蹲在空地内,跪在麂子跟前双手合十低声自言自语着什么,随即又举起匕首开始“忙碌”。

    贾鞠起身来走到门口,一只手搭着门框道:“车部的人就那样,只吃体型稍大的东西,猪、羊、牛,但不吃鸡鸭鱼之类的体型稍小的动物,知道为什么吗?”

    贾鞠说到这,侧目来看胡顺唐,但已是醉眼朦胧。

    胡顺唐轻轻摇头道:“不知道。”

    “因为他们认为大型动物,死一个可以喂饱很多人,但小型动物,一只鸡或许还不够一个胃口大的人吃,杀孽更重。”贾鞠嘿嘿笑道,“听起来有点假正经的意思,对吧?”

    胡顺唐看着葬青衣熟练地剥皮,清理着皮毛下的脂肪,刮去放在旁边的小桶里,又开始割脂肪下那一块块上好的活动肉,手法很娴熟,像是天天都在做这些事情一样,而且永远都带着那张冷峻的脸,没有喜和悲,周遭的任何事情好像都与她没有关系。

    “我去帮忙。”夜叉王从贾鞠身后走过去,来到葬青衣身边,也不说话征求对方的同意,蹲下来开始收拾麂子的另外一半。葬青衣挪开了一个位置,让给夜叉王,连头都没有抬。

    “看吧,除了开棺人之外,她其实对所有人都很友好,还是个孩子,你知道吗?她没有上过学,所有的东西都是我教的,就是……就是……”贾鞠说了半天都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出来,干脆又灌了一口酒,“就是从小就不喜欢说话,我本来想锻炼她,原意是让她学会七国语言,结果呢一天也说不出几个字来,永远都那么冷冰冰的,其实人不应该是那样的,后来吧,我又寻思至少得让她有办法和人交流吧?这下好了,她开始练字,哇,什么字都写得那么好,钢笔、毛笔什么都好。”

    胡顺唐来到贾鞠的身边,看着院落外在收拾麂子的夜叉王和葬青衣:“你养大她的?又怎么知道她是车部最后刺客的后代?难道你也是?”

    “哈……”贾鞠这个老头子仰头一笑,看着胡顺唐道,“你看我这模样像吗?不像,我呢,说好听点就是个买卖人,说不好听点就是个当街卖酒的。我只能算她表面上的监护人。”

    胡顺唐不耐烦道:“贾老爷子,我是问你和她怎么认识的?”

    “就像个故事一样,童话故事?还是其他故事?我不知道怎么定义!”贾鞠转身回到摇椅躺下,慢慢地前后晃动着,“1993年,那年我46岁,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都发生了什么事,年初颁布了修正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再后来姓江的当了主席……这些事对我们这些开始做买卖的人来说,好像是金库的大门开了,但却只开了一条缝,有实力的就能挤进去,没实力的就只能在那看着。”

    在那年,贾鞠并不算下海的第一批人,改革开放后他下海经商,从倒卖钢材入手,又做过废品回收生意,主要以钢铁为主,全国各地的跑。亲眼目睹国家的巨大转变,下海经商者一批又一批,还有无数人带着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钱涌向股市,放眼望去,全国好像都是机会,但彻底改变贾鞠人生的机会也来了,虽然说晚了几十年。

    在那个很多人还在奔小康,争当“万元户”的年代,贾鞠已经算是有钱人了,确切地说是个低调的有钱人,祖上是酿酒的,大概是遗传的关系,贾鞠本人也喜欢喝酒,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平时也不怎么料理家中的事务。因为忙碌生意的缘故,没有娶妻生子,父母也早就双亡,家中需要人料理和照顾,他只好打算雇保姆。当时家中能雇保姆的,大部分都属于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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