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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她也有不在场证明的话,那我们就只能断定是你偷走了莫夫人的项链。”
警察的话让我觉得很绝望,这叫什么道理?一个压根就没犯罪的人却需要找到具体的证据证明我没犯罪?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可不可以反咬一口,说莫夫人偷了我一块价值五百万的手表,所以她也得坐牢呢?
我知道,就算是我这么跟警察反咬她一口也没用,没准我还会因为谎报案情而双罪并罚。
警察肯定会让我提供购买那块五百万手表的发票以及我确实是在那天将那块手表带到莫家的证据等等……
对于一个有身份的有地位的人来说,全世界好像都在为他开绿灯。
对于一个又穷又没靠山的我来说,好像全世界的祸都是我惹的。
“知道了,那我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打算出了公安局的大门就去给自己找个律师,一切得尽早,我得在没定案之前把自己给解救出来。
“可以了,如果这几天这个案子有什么新的进展我们会再通知你的,你要随时配合调查。”他点点头,示意我可以离开了。
我起身往外走的那一刻,脑子里突然再次浮现出了警察刚才说过的一句话,“你既然在那天早上出入了莫夫人的房间,又没有人能够替你作证,证明你到底是不是空手从莫夫人房间出来的,或者莫夫人是不是在你进入她房间的时候一直跟着你,所以你的嫌疑还是没办法洗清。”
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能够证明我那天是空手从莫夫人的房间里出来的,那我就能够洗清嫌疑了?
想到这儿,我突然笑了起来,转过身重新回到警察对面坐好,对他道:“警官,我忽然想起来了,有一个人能够证明我的清白。”
一直以来,我都陷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我的脑海里始终在想着如何辩解自己没有偷项链,而不是想着该怎么证明那条项链在那天早上并不在我手上。
更关键的是,我差点忘记了那天下楼的时候,我遇见了朵朵,并且抱了她。
也许很多我不记得的细节,朵朵会记得也说不定。
现在我走投无路,只能将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朵朵身上了。
“你说,那个能够证明你清白的人是谁?”警察问我道。
“就是莫夫人的孙女,莫琛的女儿朵朵。在那天早上,莫夫人与我一同离开她房间的时候,我正好在楼梯口遇见了下楼的朵朵。她扑到我怀里,我便抱住了她,当时莫夫人还呵斥朵朵不要随便跟人亲近。所以朵朵应该能够证明我那天出来的时候手里是空的,而且莫夫人的的确确是一直跟在我身边的。”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很激动,我觉得自己终于能够沉冤得雪,这心情真是无法言说的激动。
朵朵那么聪明,她肯定能够记得这一切,能够帮我洗脱冤屈。
“我怎么能够知道你没有跟孩子串通好,来共同欺骗我们为你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