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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不要订阅。已订阅也无妨,明天修改本章内容为正文。今天加班、聚会,正文无更,明天补上。)
很多时候会想,自己怎么一不小心突然就长大了?
一个人的时候,禁不住回首往事,想得最多的莫过于高中和大学。在这个毕业季,当我就要永远离开校园,从此脱离学生身份,成为社会人的时候,我想,我该是对过去的那些年做个回顾。
人生青春,最美莫过于高中和大学这七年。
在写这些纪念文字的时候,心中并没有什么结构布局,我放任思绪游离,让它去往它想回到的角落,在那个角落有哪些人,有哪些事,我便诉诸笔端。
不成小说,不成文章。在小说和文章之外,那里,就是我曾今的世界。
——是为序。
(一)
爱说梦话,却不知自己几乎每夜都说;我原本以为自己睡觉很踏实,却不知能时常将身边的人一拳打醒,这些事实,在之前,我从未听人说起过,即便是那个人。
有那么一段时间,格外重视梦境,梦里万象,时常影响梦外;在我人生的二十多年中,做过很多梦,追过很多梦,无论是睡着时还是清醒时;梦里梦外,或许每个人都有两个人生,而人生,和梦,终究是有多大区别?
如魏冬青所说,你看到的,你以为拥有的,真的存在吗?
佛说,世间万象皆是虚妄,看破虚妄,才能得见如来。
你是否守住了你的本心,你是否迷失在九天玄女为你构建的浮华世界里,把虚妄当做了真实,把自己交给了恶魔?
二十三岁,午夜梦醒时分,当我回首青春七年,那里的人、那里的事、那里的世界、那里的自己,真如梦里看花。或许人生不需要等到苍老,我们也不需要等到死亡,才能知道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妄。
而青春,分不清真实与虚妄,因为青春,本身就在真实与虚妄之间。
抛开执念,得见本心。
这是我的青春。
…………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青春色,而每一个青春色,都有一座校园。或绿荫盎然,或钢筋水泥,或热情似火,或茫然冷清。而我青春盛开的校园,秋叶在晚风中打着转儿旋落,夕阳跃过树尖在窗台上起舞,淋漓的雨滴在操场奏响安静的夜曲,无数个身影从我面前走过,在我心底留下一排排脚印。
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
而今,我行走在你的院墙外,你驻扎在我的记忆里。
报名那天,当我在分班名单上看到鸡子的名字时,一万只草泥马在我脑海中奔腾而过。我知道,那个在高中一切重新开始的幻想,如娇艳的菊花,碎了满地。事实证明,鸡子确实没有辜负我对他的期望,他不仅把那个彼时我还深恶痛绝的外号带到了这里,更是成功让我再次声名狼藉。
当然,按照一般逻辑,一篇有关青春的文章要想吸引人,开篇不应该写友情,也不应该写兄弟,而是应该写……爱情。或者说,与爱有关的东西。
文化艺术节的开端,班级要排话剧,我从鸡子那里听到我演男一号的消息,当我欢呼雀跃时,我那会儿并不知道,这,也是我整个高中一段青涩记忆的开始。
是的,我要说十七。
十七岁的时候,喜欢上十七。
所有的朝思暮想,不过都是因为在某个恰当的时机,多看了谁一眼,这一眼,那个透明的笑容,刻在了你脑海里;所有与爱有关的故事的发生,不过都是因为在注视某个身影的时候,那个身影,如撞钟一般轻轻撞击在你心口;所有漫长的故事,总有一个事后想起,谁都不曾预料到的开端。
所有的喜欢,都源于一个错觉:自己被喜欢。
前段时间,时常与老二他们插科打诨,说起年少时,我也会提起十七,说这是一个我认真追过,却未追到的女孩。他们问,她是不是很漂亮?回答,否。他们又问,她身材很好?答曰,否。他们再问,她是不是气质很好很符合你梦中情人的标准?仍答,否。于是这二人怒了,齐说:你他妈的神经病,草。
为何你没有追到她呢?这不合常理。
我说,你们觉得我喜欢上她,这合常理吗?
不合。
我吐一个烟圈,这就是了。
但直到今天,我仍旧不认为,那是一个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发生的一件错误的事情。
高一那会儿,春夏秋冬的变换并没有什么差别,校门外的那条街道,灯光一如往常灰暗,在我们清晨睁开双眼时,天空依旧是漆黑一片。但就是在那一年,总有那么多自以为是的不同。
记得要上初一的时候,我问耗子,上初中了有什么打算。耗子说,恩,我要深沉一点,冷漠一点,不能再像小学那样傻乎乎的了。我说,在理,我也这样想。上高一之前,我没问耗子高中有什么打算,如果我问了,我想耗子一定会说,恩,我要风流一点,我要把一大把妹子,不能再像初中那样傻乎乎的了。
是啊,高一开始那会儿,当我们走进一座全新的校园,荷尔蒙分泌格外旺盛,并且理所当然的认为,我要谈恋爱。
开始没两周,一个课间,鸡子那笔让我陪着从一楼上到四楼,去跟一个女生表白。没有鲜花,没有礼物,没有蜡烛拼凑的爱心,就那么直白的表达了爱。作为兄弟,尼玛这是对我**裸的刺激啊!
这让我想起初中时雷涛和鸡子陪我干过的壮举:晚自习下课,雷涛陪我跟踪女生,不是一次两次,那段时间,几乎是每天我们俩都这么干,两个人就像两个影子,跟在一群女生身后,她们走我们也走,她们停我们也停,最傻逼的是,跟踪了那么久,就没敢上前去跟她说一句话。鸡子则陪我去找一个女生的住处,以备将来之用。一次周末打球,一女生跑去看,当时我表现的特卖力,回去的时候坐在麻木车上,半路看到那女生时,还把身子伸出车外打招呼。鸡子问我,你真那么喜欢她吗?我说,恩。那时,我还不知道,这小女生去看打球,压根儿就不是去看我的,是看另一个男生。那次我后仰投篮的时候还摔了一跤?好像半身都湿了。
高一,艺术节之前是体育节,两个项目,跨栏拿了小组第一,长跑得了个小组倒数第一。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女子百米,十七小组第一,不过这孩子用力过猛,脚扭了,然后决赛,走到了终点。这在当时属于正常现象,不过我看到十七哭了。当时我想,恩,这孩子不错。
那年体育节,午后的阳光很温暖。
后来艺术节排话剧,手握大权的团支书鸡子,说让我演男一号,我很高兴,后来我才知道,男一号的意思是,你得先自己编个剧本,然后自己去导演,然后,你就是男一号了。呵呵,自编自导自演,我不做男一号让你做啊?
高中之前,我其实是个菜比,从未有过组织活动、当众演出的经历——如果打架不算的话。
其实那时候我是一个文艺青年。
高一的语文老师王皇,大学刚毕业,素养很好的一个女生,第一堂课选课代表,我毫不犹豫抢了头彩,也就抢了那个身份。王皇常跟我聊天,那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课间,她将我叫到教室外的走廊,上午纯净的阳光打在她脸上,勾勒出她白色的笑容,同学三三两两走过身旁,她软声细语跟我说了什么我早已忘记,唯记得她伸手帮我捋起挡住眼睛的刘海。
那时候写周记,我文笔还算好,只不过字里行间总有股年少的忧伤。起初她不信,觉得我没那个必要,后来偶然一次写到下雨,我说,我喜欢下雨,因为那时整个世界都是干净的,安静的,连灵魂都能顺畅的张开双臂。她说,原来,你总是那么落寞,连笑得时候也那么落寞,处在人群中也落寞。
于是,我这个文艺青年,写了一个剧本:《同桌的你》。
如果没有起初和鸡子合唱那首《倔强》,我想我不会想走上表演的舞台,也就不会有《同桌的你》,更不会有后来的那么多悲欢离合。
历经辗转,剧本写得差不多,然后我认为我们这个话剧中,需要穿插一段舞蹈。
我不懂舞,鸡子也不懂,该找谁?
体育节末尾,十七因为脚崴了回去休整,两天后这孩子就回来了,并且生龙活虎,雷-管和陈贞等人上去迎接英雄归来,她笑得很腼腆,脸微红,头微低,“恰似河边水莲花的娇羞”——她以她能达到的最快速度,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这个身体娇小的小女孩,坐第一排。
晚自习,我蹲在她课桌前,说,十七,帮忙排段舞蹈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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