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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碗里,重新夹了一只叶瑾修刚夹过的春卷送到他碗里,示威般对宋芷柔挑了挑眉,宋芷柔却轻咬下唇,气鼓鼓的避过目光不看她。
宋夫人却有话说:
“听说昨日少夫人晕倒了,可有查出症因?”
在场的人都知道席宝珠为什么晕倒,宋夫人却哪壶不开提哪壶。
席宝珠也不生气,笑道:“谢宋夫人关心,已经痊愈了。”
戚氏看着席宝珠那不以为意的样子就觉得气闷,刚要把碗放下,叶瑾修从旁给她夹了些菜,戚氏心疼儿子,不想在饭桌上跟那不懂事的儿媳计较那些荒唐事。
一家人吃好了饭,叶瑾修便去了兵部。
去年叶瑾修领兵平了南诏之乱,大胜而归,皇上令他执掌禁军和兵部。然而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会带兵打仗似乎并不是什么受欢迎的技能,就连这个时代人的审美都有很大的偏差,崇尚魏晋,却不是崇尚魏晋的大不拘随性潇洒,而是崇尚魏晋欣赏男人的阴柔之美,原身记忆中的男人形象,大多都是那种□□敷面,宽袍大袖,文质彬彬的,像叶瑾修这般的英挺健硕反倒没什么市场。
除了暴殄天物,席宝珠不想说别的。
男人就该像个男人的样子,成日擦脂抹粉,说话有气无力,将来是要做老公还是做闺蜜?夫妻日常难道就是一起坐在镜子前面化妆,讨论哪件衣服好看,哪个首饰漂亮吗?
叶瑾修出门之后,戚氏更加不待见她了,席宝珠也不敢留在她面前继续碍眼,规规矩矩的告退,打算先回院子里仔细计划计划怎么把原身造的孽给挽救回来。
刚进花园就听后面有人喊她:“大嫂。”
席宝珠回头,只见叶彩衣娇娇俏俏的跑过来,拉着席宝珠躲到一株老槐后头,叶彩衣鬼鬼祟祟左右看了看,悄声问:
“大嫂,昨儿你怎么没去成啊?”
席宝珠有点懵:“哪儿去?”
“平乐馆,姬老板那儿。我让你给我带香囊给他,你也忘了吧。”
叶彩衣这么一说,席宝珠就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回事儿。
要说原身跟叶家谁比较要好,也就眼前的叶彩衣了,因为两人有共同爱好,叶彩衣也喜欢那绝代名伶,只不过原身是明着喜欢,叶彩衣是暗地里喜欢,不敢给叶家其他人知道,叶瑾修那人太正派,知道自己妹妹喜欢那种男人,说不定会打断她的腿!
所以当原身收到请帖之后,叶彩衣就悄悄的找来,让原身当晚去捧场的时候,把自己亲手绣的香囊交给那绝代名伶姬常春。
“我昨儿差点死了都没去成,你不问我有事没事儿,还关心你的香囊?”席宝珠埋怨。
叶彩衣也觉得自己好像做的是有点不对:“哎呀,我这不是一时情急嘛。看你活蹦乱跳的,想来没事的。”
“我活蹦乱跳是我命大,昨儿生死一刻间,我忽然参透人生真谛,美色是剔骨钢刀,太危险了。”席宝珠长叹一声,一副悟道的境界相。
叶彩衣看她这样眨巴了两下眼睛:“大嫂,你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经历了生死一刻以后,你就不喜欢姬老板的……呃,美色了?”
席宝珠身材高挑,比一般女子都要高出几分,伸手勾过叶彩衣的肩,语重心长的劝:
“彩衣啊,听大嫂一句劝,回头是岸。”
年纪轻轻的学人什么不好,偏学人追星,追星都追不好,礼物还要别人帮着递,这算什么,云追星吗?
席宝珠觉得自己既然想在叶家好好过日子,那就有义务,有必要,把夫君的妹子往正途上领。
教育完小姑子以后,席宝珠便在小姑子崇(嫌)拜(齐)的目光中,负手离去了。
席宝珠现在住的院子叫碧云居,是叶家特意准备了给叶瑾修和席宝珠做婚房的,可惜席宝珠骄矜过了头,愣是守身如玉,不愿圆房,叶瑾修也不纠缠,新婚当晚就搬出了碧云居,回到他的擎苍院住去了。
回到碧云居,席宝珠打算先检视一遍自己拥有的资产,让阿金阿银把账目本拿了过来,席宝珠的嫁妆账目本倒是很多,足足有十二本,可是里面的大多是田地,商铺,一些不能变卖的御赐之物,真正的银两却是不多,才两三千两的样子。
席宝珠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就原身这种超级白富美的出身,身上怎么说也得有个几十万两傍身吧。没有几十万,几万两总能有吧。
“就这么多了?”席宝珠问。
阿金阿银对看一眼,无奈摊手:“若是夫人前阵子没让人给姬相公送去十万两的话,应该是还有的。”
席宝珠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出来。
十万两!
美色何止是剔骨钢刀,根本就是饲料粉碎机,沾上了,带进去,渣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