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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勇信和刘壮看着滋滋冒油的烤羊肉,脑中的天人交战无疑非常激烈。全靠当兵七八年养成的军纪,才死撑着婉拒。
他们看得出桌上这些肉绝对不够四个人吃的。而且伊丝米娜雅的容貌看着仙女凡尘,普通男人莫敢仰视,他们就更是自卑觉得不配吃她做的菜了。
幸好伊丝米娜雅比较有情商,也看出确实不够吃,于是连忙说:“学长你陪这两位同志先坐,我去窗口再买点熟菜。”
顾骜立刻反应过来,取了一张钱给妹子。
罗勇信和刘壮也连忙起身,跟着一起去了——已经让顾骜请客了,他们可不好意思再让小姑娘帮他们端饭。
顾骜注意到罗勇信的腿脚微微有些不便,莫非是打越南人的时候伤到了腿、留下后遗症没法再服役,才复员的么?
而那个刘壮,腿脚倒是没问题,拿不锈钢餐盘的姿势却是左撇子。赫然看得见他右手食指和中指是没有的,应该也是战伤导致的残疾了,右手虎口也因此无法做握持的动作,很多细活重活都干不了了。
不一会儿,两人各自端了满满一盘食物回来。估计那堆米饭就有两斤,还有每人一两斤涮羊肉片,至于蔬菜就比较简单了,无非是炖萝卜和白菜帮子,但分量绝对管够。
一边走还一边示意伊丝米娜雅太客气了,他们不用吃那么多肉。
最后,还是顾骜示意他们要尽快适应,不用拘束:“罗哥,刘哥,千万别客气。这也算是对你们进行必要的外事训练。到了伊拉克之后,那里的蔬菜大米都会比羊肉贵,所以你们一定要尽快习惯主要靠羊肉充饥的饮食习惯。”
“世上还有羊肉比蔬菜贵的地方?”两人愕然不已,这才庆幸地埋头猛吃起来。
一边吃,顾骜随口问了两人此前履历、部队情况,好多掌握点有用信息——萧穗找他托关系的时候,不会说太多细节资料。
罗勇信便自我介绍:“我们都是蜀都军区第13军149师的,我当七年兵了,小刘当了五年,战前都已经提了班长。这次负伤不能再胜任山地战,所以复员了。
我们都是金沙渡人,靠近蜀滇边界的南方山区。家里世代猎人,十年前国家来金沙渡山里开矿,设了攀州,家里人才改行当了矿工。山里太穷了,幸亏我们身体过硬,后来层层选拔参了军。”
顾骜前世对军事不怎么感兴趣,不过这辈子好歹跟这场对越冲突介入挺多,所以周边资料看得不少。
他知道13军149师,是我军的山地战王牌,人员都是从蜀滇的十万大山里招募来的悍勇山民,不是猎户就是矿工。
如果对这些没什么概念的外行人,大致就当成诸葛亮七擒孟获后,从南蛮那里招募的“无当飞军”来理解就行了。
也正是因为这些部队山地战特别厉害,所以坦克配得比较少,但跟越南人干的时候,遇到无法动用装甲部队的山地丛林硬钉子,就派这些部队上去死磕。
所以罗勇信和刘壮都是在谅山上受了重伤,最后死人堆里挖回来的。
顾骜心里有数之后,再审视对方的外貌,就觉得有些理解了:
刚进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两人不太高大,罗勇信估计1米7都不到,刘壮可能勉强1米7出头。而且都是浑身肌肉精瘦,显得灵敏有余,但力量不足。
不过既然是山地战部队的,这种体格也就不奇怪了。
“这次是去伊拉克,不是山地丛林环境,也不一定靠枪法,你们能适应吧?”顾骜出于谨慎,决定还是确认一下。
罗勇信有些急了,显然很重视这份临时工的机会,期期艾艾不知怎么解释,最后只憋出了一句:“顾同学,你别怪我不会说话,反正我杀了五个越南兵,都是有军功章和档案证明的!”
刘壮连忙心领神会地补充:“我也杀了六个——呃对了,其实罗哥比我厉害,他六年前还杀过两个美国兵呢,不过这事儿不能明着说,那时候咱是秘密志愿的。”
顾骜立刻再无怀疑。
不管是什么作战环境,能杀那么多越南人和美国人,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行,咱以茶代酒,喝一杯,出了国就要互相照应。”
四人一起喝了茶,顾骜想起个事儿,就问罗勇信:“你们还恨萧记者写的报道么?让你们暂时失去了荣誉,否则估计能有个二等功。”
罗勇信很实在地叹息了一声:“功劳大小,还不是看事迹有没有被人看见。如果萧记者什么也不写,估计也就没人关心谁第一批攻上谅山了吧。
本来就是子弹扫过来,一眨眼的事儿。我班上还有7个战友,那天都死在山上了,跟他们比比,能从死人堆里挖回来,已经是好命了。”
一旁的刘壮也感慨:“萧记者还挺有良心,也仗义。当初跟我们最一线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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