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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她的衣服打满补丁,头发也白了大半,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