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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小日子过的,倒是真精致。
安云舟还怕这孩子对生活不太讲就,一个人日子过的粗糙呢。结果完全不是。
青魂就笑:“外公活的精致,我小打就被他老人家养的精心,要说穿戴,舒适就行。在吃这方面,却是不肯将就的。结果自己就练了一手好厨艺,这点心都是我自己做的,您尝尝。”
这话其实青魂真没乱说,原主就是个过的精致的人。她说的是实话。
味道很不错。
安云舟就想起自己的前妻。她的厨艺不好,但在吃的上头,确实很有追求。
哪怕在国外,也不肯委屈自己的胃。
那几年,连带着自己,跟着她品尝了不少外国的美食。
只可惜,有时候相爱的人并不适合在一起。
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后悔和她分开,偶尔也会去想一下如果当年再成熟一些,会不会他的生活和如今不一样,这种想法,在认了女儿后,次数更多。但他知道,他从来没有后悔自己最美好的年华,爱过那样美好的一个人。
青魂见他脸上露出淡淡的怀念,就知道他大概是想起了早间去看的人。
透过阳光房的玻璃,还能看到远处的山林。
而屋里温暖如春。
“这里挺好的。”
“是啊,”青魂道,“落叶归根,外公当年退休后,坚持回了这边。不过他老人家因为想给我更好点的生活,所以回来后被金陵大学聘请,直到我升了高中那一年,他的身体已经不大好了,才回来休养。”
“你平时都做些什么?”
“学习,练练身手,练字,作画,晚上陪外公散会儿步,没上大学前,每天基本上就做这些。”
“我听小川说你的字写的很好,走,去书房写给爸爸看看。”
安云舟自己也是个书法爱好者,水平还不错。他钢琴,书法,国画都不错,自认自己还是有点鉴赏水平的。
青魂笑着应下。
书房里笔墨纸砚都不缺。
安云舟待她拿出东西来,主动给女儿磨墨。
青魂铺好纸,舔好笔,大笔一挥,写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二十字。
笔意肃杀,如金戈铁马。
字是好字。笔锋苍遒,又藏锋锐。
可安云舟看的五味陈杂。这不该是女孩儿的字。不是说女孩儿就应该柔顺娴雅,他没这么想过,相反他欣赏自立自强的品格。他只是更希望自己家的女孩儿,能过的柔软幸福。
安云舟不想露出自己心里的那点酸涩,看了半响字,点头道:“好字。你这字,说堪比国手那是夸张了,但比之国内那几位一流的书法大师,却是不差的。这幅字就送给爸爸?”
青魂倒是无所谓。最近她一直没有练字,其实手是有点生疏了的。
“行,不过既然要送您,明天我把这字裱好,家里裱字画的材料都有。”
安云舟来了兴趣:“这个好,爸爸到时候跟着学一学。家里可有你平时练的字画?也让我瞧瞧?”(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