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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像是一种精神依托。在楚炀的潜意识里,给他写信的人该是个安安静静、不喜露面的女孩子。她内心情感极其细腻,表面上却能做到不显山、不露水,把握地极好。
自打和凌夏熟识起来,他几乎就认定,写信的人就是凌夏。虽然在信里,她刻意地去掩饰痕迹,可是一些习惯性地用词和说话方式,还是很难隐掉的。楚炀不是不想问一问凌夏,又怕她会尴尬,更怕万一不是她,自己会失望。所以,他才刻意在竞选的演讲前卖了个关子,始终吊着凌夏的好奇心。楚炀想,也许自己演讲时提到信的事,凌夏就会在结束后,自己“主动承认”了。只是,凌夏始终未提。
楚炀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心期待的人没有承认,自己怎么都不会想到的人,却“露出了马脚”。
看到卡片上那熟悉的字迹时,楚炀实在不敢相信,信件会出自庄辛娜之手。毕竟,那个女孩子张扬跋扈,不像是给了自己极大鼓舞和力量的人。他纠结了很久,甚至想过要不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可是这几封信对他来说意义太大了,楚炀终于还是在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给庄辛娜打了电话。
她支支吾吾、含糊其辞,好像不愿楚炀发现这个“真相”,反倒让他更加疑惑了。
楚炀想起之前庄辛娜说过,她从高一入学就开始关注他,自己的很多事情,她都了如指掌。但是因为顾及高三学业重,她不敢过多打扰,只能默默关注,甚至不敢露面。难道,是因为这样,才让庄辛娜在发现他陷入消极状态时,选择了写信来开导?
有太多的谜团摆在面前,楚炀心想,他一定得解开才行。信是他珍之重之的物件,宿舍里的人都知道,一般不会有人去碰,甚至他们都不知道信件的内容。楚炀对外,也只是说过关于萤火虫和星星的那小段故事。按理说,除了他自己和写信的人,没人知道信中具体写了些什么。
于是楚炀主动约了庄辛娜吃饭,打算间接地试探她一下。自然,他从头到尾都没想到,庄辛娜私底下认识了李天源,李天源又太热心,帮着她偷偷给信件拍了照片。所以信里的内容,已经不是秘密。
“怎么会,想到萤火虫这个比喻呢?”吃饭的时候,楚炀主动提问,一脸的真诚,“真的,写的太好了,很感动。”
庄辛娜低着头,笑得一脸娇羞:“就是,觉得师兄太耀眼了,好像星星。我总是在角落里、阴影里默默地注视,所以特别像闪着微弱光芒的萤火虫。”
她对答如流,丝毫没有慌张,当真像是在回忆着自己写信时候的情景,脱口而出。
楚炀心里有些震撼,疑虑消除了一些,又问:“你看过我高二十佳表演赛?因为第一封信中提到,看我比赛时,觉得很给人力量。那时候,你还在上初三吧?”
“是呀。”庄辛娜继续回答,“我知道附中有篮球联赛的传统,每一届都会评选出十佳球员,而师兄就在其中。那天正好是元旦,我们放假,所以就特意去看了。师兄那时候打得特别好,不过因为是强强对抗,比赛很激烈。我记得你最后其实很累了,但一直支撑到结束。那个时候对我来说,真的挺震撼的。我想,这就是热爱和坚持的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