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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之下, 莲房碧波如镜,开了满池红娇, 莲颈轻脆, 微微颔首,仿佛少女初遇情郎的一见倾心。翡翠盘奉上鲜莲蓬, 那莲蓬是少见的翠绿而饱满, 仿佛沾了喜气, 祝贺主人子孙满堂。
新娘子的嫁衣比满池红莲还要绚丽多情, 她为他再度绾了青丝, 画了蛾眉, 抿了胭脂, 美艳得不可方物。
他为她怦然心动, 泥足深陷。
他更以为,她伸过来的手是月老殷勤递过来的红线,他很贪心, 像个贪吃饴糖的孩童, 忍着蛀牙的疼,将所有的红线不管不顾揽入怀里,却忘了, 红线太多, 他一样作茧自缚。
身为大夫,他时常嘱咐病人,饭不可多食,酒切莫贪杯, 微醺之际保持一份清醒,才不至于酿出大祸。
可医者忘了嘱咐自己,以致于美梦破碎,他想着不是及时脱身,而是抓住那遥不可及的希望。
“那你想问什么?”
红袖下探出女子的手,肤色玉白,骨节修长,似春风流萤,温柔至极抚上他的脸庞。
她眼皮低垂,俯瞰着她。
这是一个极为陌生的角度。
宛如君臣之别,更是天地之别。
这些时日,他沉溺在情爱之中,记得最清晰的便是她的一双眼睛,初看是寒芒锋利,再看是夏水温热,他喜欢从上方的视野瞧着人,瞧她红晕遍布,瞧她困倦入眠。
有一回到了半路,正是要紧时候,她眼皮打架,趴在他肩上睡着了,男人瞬间哑火,只得哭笑不得替人卸了钗环,哄她入睡。
他将人揉入怀中,更想将她融入血肉之中。
元怀贞几乎快要忘记当初仰视她的滋味。
就如此时一般。
“医仙大人,你成亲之前,便该打听清楚,我巫马一族向来是眦睚必报,仇人变夫妻,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十分侮辱原则的事。”她指尖掠过他的眉心,沾了血红,“所以,你也不例外。”
“仇人……”他喃喃自语,“我们何时变成了仇人?”
琳琅心头哂笑。
前世之中,作为师娘的巫马琳琅对弟子们爱惜珍视,严加管教,生怕他们误入歧途。可是女主一登场,这群师兄弟们个个失魂落魄,争风吃醋,一度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为了女主大打出手。昔日要好得能穿一条裤子的师兄弟们甚至为她决裂。
六国祸端也因奚娇娇而起,师兄弟们以各国为赌注,争夺奚娇娇的欢心。他们在烽烟战火中杀红了眼,忘记了师娘之死。事后回想起来,也不过是心怀愧疚,默默祭奠一番。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了。
当然,巫马琳琅是被她的便宜儿子活活气死的,跟师兄弟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他们爱谁不好,非要爱上奚娇娇这个罪魁祸首。
单是这一点,就足够琳琅把他们利用得毫不手软。
“我们什么时候不是仇人了?元怀贞,你隐瞒奚骄女子一事,导致我防备疏忽,这才让她钻了空子,睡了我的夫君,还魅惑了我的儿子,你让我美满无比的姻缘烧为灰烬,更让我沦为天下六国茶余饭后的笑谈,这笔账,你说该怎么算?”
“娘亲,奚骄她并没有魅惑我——”
巫马沛下意识想为心上人开脱。
他哀求爹爹跟师傅们好久,让她免去一死。但最后结果如何,他也不知道,听说是被逐到山外,他找了几日都找不到,索性放弃了。
“你闭嘴!”琳琅冷声斥责,“长公主说话,何时轮到你这个废太子插嘴?早知道我十月怀胎生的是一个脑子拎不清的蠢货,当初还不如不要,平白浪费我与你舅舅多年心血与布局,你现在还有脸冲到这里对我的婚事指手画脚?”
十七岁的少年被她骂得狗血淋头,唯唯诺诺,眼圈红了。
“长公主大费周章把我们请到这里来,不是为了叙旧的吧?”
医家魁首藏在黑袍之中,容貌俊逸非凡,通身气派令人心折,仿佛又见当年摘叶射雁的白衣郎君。
门主大人早年锋芒尽显,寒气逼人,只是成亲之后,性情收敛,变得愈发温文尔雅。跟大弟子不同的是,弟子是面冷心热,师傅却是面热心冷,面对投怀送抱的江湖女子,他心知肚明,又从不点明,任由她们一个个在他面前卖弄风情,搔首弄姿。
像个笑话。
若非长公主强势痴情,他心有异动,也不会半推半就从了她。
如今门主大人家散妻离,又是被枕边的发妻暗算,早年的寡情冷血的性情开始浮现。
“门主大人多虑了,除了叙叙旧,本宫一介柔弱妇人,还能做什么?”
长公主的细指摩挲着元怀贞的下巴,对方六神无主,眸中无光,昔日璀璨星辰黯淡得不成样子,“本宫不过是想趁着自己年老色衰之前,把自己托付出去了。”
她这句话让大师兄灰暗的双眼陡然簇起火光,又听得她轻飘飘地道,“只可惜,世间男子皆薄幸,自古红颜不善终。为了让男子永无负我之日,本宫觉得,最好的方法是由本宫先负了他们。”
四师兄雷青岭是一根尚未开窍的木头桩子,他又不像老五李千机那样周旋于一群魑魅魍魉之中,练出了玲珑通透的心肠,懂得察言观色。
四师兄入沙场三年,与漫天黄沙为伍,依然是直来直去的直肠子,不懂得拐弯抹角,他严肃地说,“长公主,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玩弄他人感情,终会遭到报应的。你既然娶了大师兄,你就该好好待他。”
琳琅似笑非笑,瞥了一眼三师兄公良瞻,这厮很是沉得住气,沉默寡言的四师兄都发话了,就他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好像一个隐形人,大家似有若无把人给忽略了。
这种人,放在主角团里,绝对是捡漏小能手,闷声不吭发大财的那种。
“老三,你觉得呢?”
琳琅偏不让他当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
众人的视线顿时集中在公良瞻的身上,他一袭素净青衣,手里提了一把油纸伞,孱弱的病躯让脸庞透出苍白的釉色,鬓角不知沾了何处屋檐的花瓣,散了绒绒的黄蕊。
这般打扮,反像是进京赶考的普通书生走到半路,被主人家强行拉入喝喜酒,于是在热热闹闹的场景里,书生看似慌乱实则游刃有余扮演自己的路人甲角色。
谁料到他角色扮演得好好的,被不厚道的女主人突然拉出来鞭尸。
观棋人有一个原则,无论再怎样技痒,依然能按耐自己波涛汹涌的心潮,从不亲自下场。
惨遭鞭尸的三师兄朝着琳琅恭敬拱拳,“恕让之自负锦心绣口,还不曾结交红粉知己,待他日上了青楼,再同长公主论道其中秘密。”
让之是三师兄取的表字,从这里便可看出他的狡猾个性,看似处处让之,又在处处夺之。
只不过他夺得不动声色,让输家输得糊里糊涂的。
五师兄忍无可忍踹了三师兄一脚,“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他就知道,老三就是一张狗嘴,吐不出像样的象牙来,瞧瞧,这不是过来砸场子了吗?他日后要是成亲,决不给老三发喜帖,别一上来就把他给噎死了!
“五师弟,你能活到现在,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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