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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无关痛痒的调侃。
沈凌酒气冲冲的,得想个法子把司行儒的心思勾引过来。
“皇叔若是被那个妖精迷住,怕是从此要告别男风之路了。”
见沈凌酒急得直喝水,小骚包痛定思痛道:“如果皇叔真要摒弃男风,我忍痛割爱宁愿那个人是你,所以,啊酒我支持你。”
“我去跟她拼了!”
沈凌酒挽起袖子,一脚踩在木凳上,豪情万丈的看着文玺道:“表哥,你马车里的工具借我玩玩!”
“瞧你平日憨头憨脑的,倒是个识货的。那可是金贵之物,你若用内力给我震坏了……”
“我就去跳御河!”
说完沈凌酒就要去抄家伙,走了两步,又停下道:”我的仪容有什么不妥吗,表哥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或许是她目光太过灼热,文玺不禁叹了口气道:“你这幅凶神恶煞的模样是要去打仗么?”
沈凌酒清咳一声,缓和了一下僵硬的面部肌肉,文玺轻瞥了她一下:“表哥年纪大了,见不得太血腥刺激的场面,你悠着点!”
沈凌酒想拒绝,但还是收敛了一些气势,让她看起来不是去砸场子的!
等沈凌酒回来时,发现文玺和小骚包聊得十分开心,寡言如文玺居然不嫌弃小骚包了?
沈凌酒蹲在文玺身侧用商量的的口吻和不容拒绝的态度同文玺道:“表哥啊……一会儿我给你使眼色的时候,你能不能给我来个东风啊?”
“啊酒你去便是,文爱卿不行,还有我呢!”
沈凌酒直接无视小骚包,拍了个拍文玺僵硬的肩膀:“表哥啊,你后半辈子不想和我执手相看泪眼的话,最好帮我哥把我嫁出去……”
说完沈凌酒转身就走,这时下骚包连忙冲着她的背影道:“皇婶,你一定要把那妖孽大卸八块,替我报仇!”
文玺:“……”
沈凌酒:“……”
场面安静了一柱香的时间,大家吃吃喝喝,相互结识聊天倒也没人觉得尴尬,没有节目了大家便等着下午的珍玩拍卖以及晚上的花灯夜会。
沈凌酒登上画溪苑的台柱时,她匆匆扫了一眼司行儒,他正提笔在桌案上写着什么,眉目闲雅得宛如和氏美玉,气度高雅得矜持又奢华,如此盛世美颜,想不遭到老少妇孺觊觎也难,祸水啊祸水!
这时她忽然发现司行儒的侧位不知何时多了一个衣着华贵的男人,他手持一把白色折扇,一双桃花眼在世家小姐身上反复流连,似乎正搜寻着感兴趣的猎物。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此人便是果郡王——颜司明。
颜司明母亲乃是大燕皇室第一位长公主,父亲颜裕曾是司马大将军,战死沙场后,先皇追封项城王,世袭罔替。
此人油嘴滑舌,不务正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是皇家养在米缸里的一条蛀虫。文人雅士,世族小姐多半不与他这个青楼常客为伍。他本人却不自知,厚颜无耻。
琴架摆好后,沈凌酒委地而坐,看着琴案上的焦尾琴,她压抑住内心的澎湃,心里想的是事后无论如何也要跟文玺讨了这把琴。
据说这把名琴是一百年前某大师于烈火中抢救出的一段尚未烧完、声音异常的梧桐木。他依据木头的长短、形状,制成一张七弦琴,因琴尾尚留有焦痕,就取名为"焦尾"。"焦尾"以它悦耳的音色和特有的制法闻名四海。
后来辗转落入文家,成为文家祖传之物,想来文玺是打算拿来出风头讨媳妇的,不想被她半路截胡,不过以文玺的样貌家世,想来他是觉得她更加需要。文玺真是太仗义了!
她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有弹琴了,上一次弹琴还是在二十一世纪大学琴室里,当时是为了赢得文艺晚会的一等奖,她苦练了一年的七弦琴,以至于来到这里后,看到琴她就想吐,沈煜书便给了她一把紫檀琴身、刻有“郾涯”字样的琵琶,为了掩盖她练武留下的茧巴,为了练武她忍痛接受了。
见沈凌酒开始弹琴,下面的一些世族小姐按耐不住了,纷纷交头接耳起来,沈凌酒其貌不扬,性格乖戾行为放荡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些文人雅士更是觉得看她一眼都玷污了自己的人格,若不是碍于文玺和沈府的面子,恐怕众人已经忍不住上来将她轰下去了。
人堆里,傅姗看着这样的沈凌酒,心中那股燃烧的火焰腾腾的窜起来,眼神凶狠的瞪着她,这个贱人,竟然还会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