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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桌上有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胡叔叔!”
叶庆雪见是熟人,赶紧起身打了个招呼。
叶轩抬眼一看,原来是胡佳思的爸爸,胡广权。原来他也被分配到了这桌。
“呦,这不是庆雪和叶轩吗?”
胡广权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他穿着西装领带,眉宇之间,气场与旁人格外不同。
胡广权年轻时便考上了东升的大学,所以一直在那边定居,是东升大学有名的高材生,一直致力于生物科学的研究。
于十几年前,发表过几篇关于生物学的论文,引得全国轰动,自己也获得了东升市十大杰出科学家的称号。
因为事业有成,便将女儿也接了过去生活。
如今过来参加叶宏达的婚礼,也有衣锦还乡的意思。
“胡叔叔也来参加宏达的婚礼?”叶庆雪问。
胡广权挥手笑笑道:“多年未曾回家,回来看看嘛。另外,来这边也还有点事。”
说罢,他扫了叶轩一眼,有些意外:“叶轩都这么大了。”
叶轩只是微微一笑,并未回答。
胡广权见他寡言少语,便转过身去和叶庆雪闲聊。
“我听说叶老哥去了之后,就是你在接管公司,如今怎么样了?”
叶庆雪不好意思道:“也就那样吧,我一个女流之辈,能怎么样呢?准备等叶轩大学毕业,就慢慢转手给他。”
“哈哈,我可听说叶啸天老哥是一个天生的企业家,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遗憾而终,你们可不能给他们丢脸啊。”
“你看看,宏达就混得很不错嘛。恒太集团的项目经理,可比你们的那个世纪公司强太多哦。你们可得加油啊。”
胡广权所说的种种原因,就是叶轩大病,拖累了父亲的事业一事。
他骨子里对叶轩并不太看好,话里话外虽然客气,但其实更是不屑。
“多谢胡叔叔挂怀,我们会努力的。”
叶庆雪自然能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未免叶轩不高兴,赶忙转移话题。
“怎么没看到思思啊。”
“不是在那玩嘛。思思!”胡广权冲旁边不远的女孩大喊了一声。
叶轩转头看去,胡佳思正好也转过头来。
两人四目相交。
眼前女孩,穿着一件大号白色卫衣,下身一条浅蓝色牛仔裤,看起来十分娇小可爱。
不过出落得连叶轩都有点陌生了。
其实,他认识胡佳思比苏晓菡还早,毕竟彼此的老家就是邻里之间。
不过那时候彼此都还很稚嫩,是真正的两小无猜。
但如今再次遇见,却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胡佳思木讷地走过来。
“爸爸,他是谁啊,干嘛老是看我?”
叶庆雪赶紧道:“他就是叶轩啊。”
“叶轩!”
胡佳思头脑迅速闪现出叶轩而是的画面,突然哈哈笑了起来。
“怎么长成这样了?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胡佳思细细打量了一下他,只见他全身没一件名牌,顿时脸上有些许失望。
便只礼貌性和叶轩打了个招呼,就扭头和他爸爸说话了。
“爸,呆在这好无聊啊,宏达哥哥的婚礼还有多久啊。”
“马上就开始了,他不是过来了吗?”
胡广权微微一笑,只见叶宏达正带着新娘往这边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