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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忘了点什么事——”
被秦渚等人念叨的王子安,有些疑惑地挠了挠头皮,想了半天,没想起来,干脆扔下不管了。
既然忘了,那肯定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难得出来一次,得好好玩玩。
阳光正好,积雪如盖,哪怕天色已近中午,田间的树枝上,依然挂着雪白的雾凇,美得宛如一幅淡墨轻扫的山水画。
别说想不起来,昨天答应李世民去传授如何养猪的事,想起来了,他今天也懒得去,能浪的话,当然是先浪啊——
于是,好好一场修建大棚的行动,几乎让他搞成了一次快乐的户外团建活动。
中午的时候,连庄子都没回,直接在野外支起了摊子,几口大锅垒上,猪肉萝卜炖粉条——
醇厚的香味,惹得大家垂涎欲滴,干活的效率直接提高了几倍。
他则让人牵着庄子上的狗撵兔子去了。
户外,积雪未销,一目了然,正是逮兔子的好时节。
至于大棚——
规划好地方就好,大壮哥他们熟练的很。
如今的猪肉,确实有点腥,哪怕是以他如今的手艺,也无法完全祛除,只能用一些香料,尽量遮掩。
不过,奈何大家喜欢。
他则乐滋滋地给自己炖了一锅兔子肉!
这个玩意儿,自己亲自牵着狗抓住的,跟吃人家送来的,完全是两回事,其中滋味,不足与外人道。
“大壮哥,你们要不要过来尝尝——”
王子安端着碗,蹲在低头上,笑呵呵地招呼着正捧着碗,呼啦啦吃得正香的大壮哥。
“不了,那玩意儿不好吃,太柴,还是这猪肉带劲,有油水——”
王子安:
好吧,你们乐意就好。
这真不是大壮哥歉让,不好意思过来吃,而是人家真觉得这玩意儿,全是瘦肉,不如肥肥的猪肉好吃。
不过,虽然说着不吃,倒是端着大粗瓷碗过来了。
“子安,你竟然喜欢吃这个——”
惯常地鄙视一下这个没眼光的小兄弟,大壮哥一边吭哧吭哧往嘴里扒饭,一边道。
“要说吃肉,还得是猪肉这玩意儿,你别看有点腥,但咱老百姓哪有那么多讲究?油水又足,价格又便宜——”
他这里话音未落,旁边就有人笑着接过话来。
“你们说,这玩意儿,要说没有这么大的腥味儿,该有多好——”
“犟老七,你想屁吃呢,猪肉没腥味,那还叫猪肉吗——”
有人拿着饭碗笑着骂道。
此言一出,引来大家的一阵善意的哄笑。
王子安:
啊,我想起来了,昨天喝酒的时候,好像还答应了老李他们去教几名兽医如何给猪割蛋蛋——
算了,明天吧。
我那么忙。
他美滋滋地啃了一口兔肉,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理由。
为土豆搬家的事,不比给小猪猪们割蛋蛋重要多了——啊,二师兄们,珍惜你们最后的美好时光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