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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杀!杀!”
一片喧嚣之中,他们蜂拥南下。
……
打人一拳,防人一脚。张恪抓了安费扬古和歹安儿,就算是老奴不报复,蒙古人也会有行动,因此张恪派遣了大量的人手,全面注意着草原的动静。
余庆本是镇夷堡的夜不收,虽然身手不错,可是每个月也只有一石粮食,仅能填饱肚子。眼看三十来岁,别说娶媳妇,就连一个窝都没有。
他的变化从去年开始,张恪掌控了镇夷堡之后,立刻对士兵进行了整顿,余庆因为功夫好,依旧作为夜不收,而且还被提拔为甲长,每个月饷银提高到了一两三钱。
收入提升还是小事,开春之后,分配田地,作为夜不收的余庆拿到了五十亩上好的田地,摇身一变成了小地主。
蒙古鞑子来打草谷的时候,他又立了功,凭着两颗人头,得到七十两赏银。有了银子,余庆立刻购买了一处小院。
昔日的丘八摇身一变,成了高富帅,鼻子比狗还灵的媒婆立刻找上了门,给余庆介绍好几个姑娘,任他挑选。
余庆最后选了一个农家的女孩子,才十六岁,小姑娘相貌虽然不出众,但是老实肯干,里里外外,全都是拿得出手,春耕的时候小姑娘一个人操持,一点都没有耽搁。
就在两个月前,小姑娘的肚子渐渐大了,余庆高兴地发疯,他终于要当爹了!知道妻子怀孕的那天晚上,余庆喝得烂醉如泥。
苦了这么多年,终于感到了扬眉吐气的滋味。
这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心里很清楚,这一切都是张大人的给的,余庆心里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等到他的孩子出生,看到了余家的后人,哪怕他战死在沙场上,也能含笑九泉!
再次踏足草原,余庆本能地感到了异样的气氛,他和手下的四个弟兄格外的小心,不放过一点动静。
他们时而在高高的蒿草之中穿行,时而登上山丘远眺,时而有牵着马沿着溪流慢行。余庆凭着丰富的侦查经验,锁定了一支六七个人的侦查队伍,他们远远地跟着,任何人都有发现。
对方全都是身穿蓝色衣甲,样式和大明的对襟铠甲几乎一模一样。余庆顿时就提高了警惕,蒙古人没有这样的穿着,对方一定是建奴的正蓝旗。
看到了这里,余庆不由得惊叹大人的料敌如神的本事,建奴果然来了!
“头,咱们去报告大人吧!”
“别忙!抓个活口回去。”
余庆一直跟踪到了傍晚,几个建奴找到了一处邻水的地方安营,他们旁如无人地埋锅造饭,叽里呱啦地说笑,声音传得老远。
“吃吧,吃吧!等一会儿你们都要死在老子的手上!”余庆暗骂着。
渐渐地建奴越发的撒野了,他们脱下了沉重的盔甲,露出了头上的金钱鼠尾。他们的发式和辫子戏当中的阴阳头全然不同,而是光秃秃的脑瓢,只有一根指头粗细的小辫子,看起来别提多别扭了。
几个建奴在篝火下翻出了白天从商旅那抢来的一包衣服,没有抢到女人,他们都有些遗憾。只能把花花绿绿的衣服披在身上,大声的说笑。仿佛憧憬着杀进大明境内,大肆砍杀的场景。
他们一直闹到了半夜,才纷纷睡下,只留了一个哨兵,监视动向。不过哨兵也很快疲惫不堪,坐在地上打盹儿。
“机会来了!”
余庆领着四个弟兄,悄悄摸了上来。他们一起出任务,早就默契无比。
建奴人数比他们多,野战本事或许更强,唯有偷袭才能获胜。余庆悄悄取下了弩箭,这是最新打造出来的,轻便灵巧,在十丈之内,威力惊人。余庆换上了淬了毒药的箭头,锁定了哨兵。
轻轻一扣,弩箭嗖的穿透了哨兵的喉咙,他嘴里咕噜几声,顿时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
还在朦胧的专达懒洋洋叫着,一支弩箭正好刺中了他的心窝。惨叫一声,他也摔倒地上。同时倒下去的还有两个三个建奴,五对六,顷刻之间变成了五对一。
侥幸逃脱的鞑子吓得魂不附体,他抓起铁枪,还想拼命,余庆骑在马上,猛地一抛,绳索套住了建奴,他拨马就走,四个兄弟在后面紧紧跟随!
在地上的建奴嗷嗷惨叫,可是一点用也没有,足足跑出十里,余庆才把没了半条命的家伙扔在了马上,一路狂奔,进入了白土厂关。
到了军营,正好赶上张恪从里面出来。余庆立刻滚鞍下马,单膝跪倒。
“启禀大人,有建奴入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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