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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共五万贯,在西阳和建康购置货物的费用,折算成铜钱大约是十万贯。
扣掉诸如过江防时的买路钱等费用,收支平衡,也就是没亏本而已,但这只是账面上来的平衡,实际上不然。
首先,那五个耗资不菲的航海用大钟,回来后和西阳的时钟一对时,只剩一个钟走得准,但另外四个不是坏了再也用不了。
只是走时不准而已,只要认真调过,更换一些配件,一样能运行,这笔钱没有打水漂。
第二,此次花钱购置的旃檀佛像和香药,是作为礼物送人而不是货物出售,所以这一部分的利润没有体现出来。
最后,随船回来的大量硫磺,因为不会拿到市面上出售换钱,所以利润也没有体现出来。
张鱼还记了一笔账,在建康收购的丝绸,到倭国出售能有将近二十倍的利润,而西阳的瓷器、布帛,均是数倍的利润,而对方是用金银来购买。
尤其是白银,那么多白花花的银锭,几乎要把张鱼的眼睛都晃瞎了。
“郎主,海贸可是比什么买卖都暴利啊!”
“但风险也大。”宇文温笑道,他当然知道海贸利润惊人,否则那个时代也不会有大航海,但水手死亡率超过五成的航海,使得海贸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
十几万两的白银,听起来数量很惊人,但若是将单位换算成“斛”或“石”,其实也没多少。
这个时代船只的载重量以斛(石)计,内河(长江)上的货船,载重量超过千斛的比比皆是,甚至还有载重量超过万斛的大船。
而这个时代的海船,“受一千斛”也就是载重量一千斛很常见,这让习惯了“吨”的宇文温理解起来很麻烦,所以需要单位换算。
斛(石)通常是粮食的计量单位,一斛十斗,一斗十升,实际上这是量器单位(容积),要换算成衡器单位(重量),得用另一套体系:
一石等于四钧,一钧等于三十斤,一斤等于十六两。
所以一斛(石)等于一百二十斤,也就是一斛等于一千九百二十两,那么一千两黄金,换算后约合半石的重量,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时代的一石,大约等于后世多少公斤?
不知道,从秦汉以来,一石的大小变化不定,到了南北朝末期,已经变了许多次,宇文温那残留的回忆中,此时的一石若换算成后世的公斤,大概是在六十至九十公斤范围内。
范围有些大,若按一石等于六十公斤算,那么这些黄金大约就是三十公斤,等于现代一个充满气的标准家用液化天然气钢瓶,其实也没多重。
而那些白银,换算过来取整大概是八十五石重,也就是五千一百公斤,以吨做单位就是五吨,看上去好多,然而这黄金白银加起来最多八十六石(斛)。
在一艘载重量达到千斛的船上,所占位置不过是个不起眼的角落,虽然如今的倭国确实是穷乡僻壤,但身为权臣的苏我马子,拿出手的就这点金银,会不会太小气了?
不会,要知道在明中叶时的日本,每年外流的白银重量,按史料推算若以吨做单位,也就是三十到四十吨左右。
直到晚明,日本陆续发现几个大银矿之后,外流的白银才有爆发性增长。
虽然此时和明代时的度量衡不一样,但宇文温觉得他此时换算出来的吨,和后世的吨也不会差得太离谱,五吨的白银,即便是以明朝中叶日本“出口”的白银重量来看,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这些白银大概是苏我马子短时间内能给出的最大数量,肯定不是现采,而是长时间积累下来的存货,所以又有一个问题接踵而至:
这个时代倭国的白银产量,肯定比不上明中叶时的产量,所以此时的倭国,购买力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