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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考的时候,屠胡思绪百转千回,很想杀掉张儒让自己无后顾之忧,又记挂着对某人的某个承诺。⊥頂點小說,
最终能够做出艰难的决定,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说到底,屠胡还是放不下苏七七,所以他才会如此为难。
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汗王金帐,然后迈着沉重的步伐踏上归途,张儒的后背实际上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跟屠胡谈话的时候,他心中也有畏惧,他也不是圣人,做不到无畏无惧。
特别是当屠胡说出自己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之后,他更是汗毛耸立。这个时候的屠胡,根本经不起任何打击和撩拨。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让他走入极端。
还好,最后算是有惊无险的从鞑靼大营逃了出来。
是夜,屠胡摆灵台极点鸦角山为国捐躯的三千老卒,触景生情的鞑靼大汗没有叫哪怕一个外人,就自己拎着一壶酒上了城头。
就在他曾经悬挂之地,屠胡泣不成声,想起往日种种,仿若一切都子啊眼前,那些粗糙的边关汉子的音容笑貌,他每一个都记得。
“各位叔伯,你们九泉之下放心,小五子还活着,好好的活着。有小五子活着一日,鸦角山的香火,就不会断绝,永远都不会。”泪水糊满屠胡的脸,哽咽让他的声音变得沙哑了不少。
所有手下不管是不是他的心腹,都被他赶下了城头,这一刻,他只的身份只有一个,那就是鸦角山三千守卒中最后一个活着的。
大明边军神圣的名字再次浮现在脑海中,忽然之间,屠胡觉得自己之前的决定是对的。
抛开私人恩怨不说,不算苏七七和张儒之间的爱恨纠葛,他还有一个身份是永远都无法磨灭的。
鸦角山边军!
直到凌晨时分,屠胡才提着一个空了的酒坛子晃悠悠走下城头,两个心腹万夫长一脸担心的扶住他:“尊敬的大汗,您没事吧!”
屠胡挥了挥手,眼中恢复清明:“本汗没事,传令下去,所有草原勇士做好准备,今夜子时,离开明国的地盘。”
“我们...撤军?”一个万夫长小心问道。
屠胡坚定的点了点头:“对,撤军,我们的天下是在草原上,这次受奸人蛊惑,才贸然出征。没想到,明国已经强悍到了这个地步,要不是明国的人无意杀戮,本汗就要将这鸦角山当成埋骨之地了。
阿史那,传令所有部落,从今往后,金帐万夫长布洛特、哲科别、阿里布,都不再是金帐汗国的人。
凡是听命金帐的所有部落,见到这三人及其部下踪迹,务必禀报金帐。
届时,本汗将亲自率军征讨。”
屠胡的话,让一众手下面面相觑,那几个老人可都是满都海可敦的亲信,现在大汗回来没有多久,那些老人不仅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好处,反而地位一落千丈。
就拿这次出征来说,布洛特是主张出征的,大汗要征讨他无可厚非。就算阿里布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让汗王感到恼恨,他们也可以理解。可哲科别是坚决反对此次出征的,为什么大汗竟然将哲科别也当成了眼中钉?
能够被提拔上来当万夫长的千夫长大多有几个特点,一个是年轻,另外一个是能征善战,第三个就是忠臣,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那就是聪明。
他们不用过多的想,就明白了大汗的用意。
从他们成为金帐万夫长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他们跟自己以前的上司要脱离关系,也意味着,他们已经上了屠胡的贼船。
命令,坚定不移的执行了下去,下面的人心中有疑惑,有不解,却无一人说出口。
消息在鞑靼大军离开五天之后传到布洛特等人耳中,三人率部聚集到一块商量对策。
那时候,是他们三个坚定不移站在满都海可敦的阵营,才有了现在的鞑靼大汗巴图孟克掌控大小百余部落。而今,到了卸磨杀驴的时候,巴图孟克却毫不犹豫的将他们当成了弃子。
“不如投降明廷吧!至少,他们对投降的人还算不错。”哲科别出了个主意。
“不行,投降明廷的话,对黄金家族的血脉是一种侮辱。我们死了之后,长生天是不会原谅我们的。”阿里布一口否决了哲科别的提议。
布洛特沉吟道:“现在那小杂种也不管我们的死活了,而且还严令蒙古所有部落,见到我们的人就要赶尽杀绝。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的,不是一笔小数目。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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