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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下东西方王权的差异!此文摘抄于网络上!
目的就是为了解释下:为什么此书会用西方体系的文明,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主角一朝回到解放前。
也为了更好的述说本故事中那些看似不符合东方理念的东西!(如果还有什么意见的,可以留下您的评论,写书、看书不过是寻找一群有共同爱好的人罢了!
讨论讨论也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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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皇帝比起来,世界上其他君主都显得小气寒酸。要知道,欧洲最有权势的皇帝——法国的路易十四,令他的臣民羡慕的不过是可以“毫无节制地吃青豌豆”。路易十四出行时,身边带着“瑞士百人警卫队”,就以为排场大到了极点,殊不知隋炀帝杨广每次出门,身边盛装的武士最少三万人。与中国大内的禁严相比,法兰西宫廷秩序简直是玩笑。“应当说,什么人都可以进凡尔赛宫,可以任意在各大套房之间游玩,只是不允许乞丐和僧侣进去。想观看国王用膳的过往平民百姓,只要佩带一把宝剑,臂弯里放一,帽子就可以进宫,这些道具在王宫看守那里能够租到。”所以才闹出了一个厨师化装成贵族与法兰西公主在宫廷舞会上跳舞的故事。
世界上其他统治者的权力都没有中国皇帝这样绝对、彻底、无所不及。与中国皇帝比起来,西方君主们的荣耀其实十分可疑。中国的皇帝头上只有一个虚幻的“天”,其他的一切都在他的脚下,而西方的君主头上顶着三座大山。第一座是教皇。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曾在11世纪命令道:“所有的君主都必须亲吻教皇的脚。”欧洲的君主登基之时,要向教皇行效忠之礼,然后由后者为他戴上王冠。在中国,皇帝既是“万民之君”,又是“圣人”;既是凡人,又是“天子”;既管理政务,又垄断意识形态,拥有“教化”百姓的天然权力。在欧洲,国王和皇帝们只能掌握有限的世俗权力,却无权染指臣民的精神世界,意识形态和教育是教士们的领地。第二座大山是法律。在中国,皇帝的话就是法律,而欧洲人明确宣布:“国王在万人之上而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国家本身并不能创造或制定法律,当然也不能够废除法律或违反法律。”因为法律的保护,一个穷人可以得意洋洋地宣布,他不欢迎国王进入他的房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第三座大山是贵族的约束。在中国,“君”与“臣”一个是天一个是地,而英语里的“king”,除了“国王”之意外,还表示“大的”、“主要的”。事实上,英国的贵族一直认为国王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贵族中的第一人”。国王本身不过是最大的贵族而已,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他与其他贵族主要是朋友关系。他的那些哥们儿一不高兴,就可以联合起来,把他颠覆下王位,所以他不得不处处讨好他们,尽量考虑他们的利益。
因此,欧洲的国王们权力的深度和广度都远不如中国皇帝,因此他们自然也远不如中国皇帝那样威风。1199年,理查德一世听说他的一个贵族在城堡里挖出一批古代金器,财政紧张的国王要求获得这份宝藏。然而,在英国,国王却遭到了毫不留情的拒绝。国王恼羞成怒,和这个贵族兵戎相见,不料却命丧敌手。
英国贵族们就是这样经常拒绝国王的命令。“无地王”约翰时期对欧洲大陆垂涎三尺,打算出征法国,然而英格兰骑士们却对大陆战争不感兴趣,拒绝从命,约翰也无计可施。
相比之下,西方国王们的政务则相当轻松。因为面积小,事务少,更重要的是,权力的范围和深度远不能和中国相比,所以英国的政府机构十分简单,一直到13世纪,才形成了三个部门:一个是财务署,负责收税;一个是最高法院;另一个是内务部,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由于国家主要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运转,国王对国事用不着事必亲躬。亨利二世在位期间三十四年,有二十一年生活在法国,但英国的社会秩序却相当良好。在西方,国王们每天只用很少的时间就可以处理完自己分内的工作,剩下大把时间,可以用来举办宴会和舞会,理直气壮地玩。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每周至少打猎两次,“寝宫之夜”娱乐晚会则每周举行三次。“寝宫之夜”自晚7时到10时进行,“娱乐项目多种多样:赌博、台球、跳舞,有时还有演出。各种酒菜台子都摆了起来。各种糕点、冰淇淋等随时可用,各种饮料随时可取”,“路易十四显得和蔼可亲。在走到牌桌时他不让别人起身相迎,他彬彬有礼地同每个人打招呼.
欧洲人认为,王位必须由有国王血统的人继承。欧洲的几十顶王冠,一直是在天潢贵胄间传来传去,还从没有出现过哪个泥腿子揭竿而起、开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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