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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三十公里赶到了他们附近,隐藏在黑暗中,像看猎物一般看着他们。英国人更想不到的是,一个白天,这只部队才跑了将近四十公里从富池到达瑞昌。这一天,他们竟然行军了七十公里,只用了十八个小时。
正因为不相信自己会遇到攻击,所以英国人的防备很松懈,当然作为军事条令他们是必须设置值夜的士兵的,但是却并没有费事修筑临时防御工事,比如搭个栅栏之类的。所以村子完全就是自然状态,原本村民居住是什么样的,现在还就是什么样的。
“团长,找到了几个老乡,可是老乡死活不肯下来。”
一个侦察兵向长官汇报,他奉命去山里寻找向导,方便到时候的入村作战。可是村民十分害怕打仗,好说歹说就是不肯下山,甚至都给侦察兵跪下了,侦察兵无奈只能回来复命。
这次行动团长亲自出动,其实不止他,他们是全团出动。对于没有接触过的英队,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战斗力如何,谁也不知道需要多少兵力合适,保险起见就全团出动了。
团长道:“算了,你们应该摸清英国哨兵的位置了吧,去把他们都打掉。注意不要暴露了。”
侦察排长点点头,带着他的十来个战士向村庄摸去,不管是什么军队,一般情况下,侦察兵都是精兵,善于非正规作战,可以说侦察兵就是缩小号的特种兵。他们会用各种无声的武器,手弩,匕首,甚至飞刀,其实联省军的侦察兵一般都有相当好的武功底子,得益于联省的武术教育,这种人才并不少。
“传我的命令,全团从村南进,从村北出,任何人不得回头,不得后退。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需开枪,用刺刀解决战斗。”
在等待的时间里,团长不断的发号施令,再一次提醒士兵注意夜袭的注意事项。不久村子那边有手电光发出暗号,团长知道自己的侦查排得手了,并且也摸清了村子里大概的情况,现在他们潜伏在原地警戒。自己这边必须快速行动,否则迟早他们会暴露。
行动开始了。
瑞克,是一个英国列兵,今年才十九岁,不过他却已经当了一年兵,打了半年仗,算是一个老兵了,在缅甸丛林里的生活,是他值得吹嘘的经历,他也经常在心中对他的朋友炫耀他的经历。
今天瑞克很兴奋,他在一家中国人家里,找到了一个他认为非常有朴实气息的瓷碗,他坚定的认为那是一个古董,或许是明朝的,也许是元朝的,肯定不会是清朝或者当代的器物。瑞克认为自己很好运,于是把这个粗瓷碗珍惜的收藏起来,打算回到家后就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就像他爸爸当年从北京弄回去的瓷器一样。
兴奋让瑞克久久不能入睡,已经听到自己旁边那个威尔士胖子的粗重呼吸声了,可是瑞克就是没有半点睡意。
他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一个院子,冲着门就有三间破瓦房子,里面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张桌子,还有几张大小不同的竹椅子、竹凳子。不过那三间大方没有瑞克的份,被班长和几个老兵占领了,他跟威尔士胖子只能在旁边靠着院墙的一个土房子里找到地方,据瑞克分析,这里应该是中国人的收藏室,因为他在这里发现了几件瓷器,还有一些瓦罐之类的容器。
他对面则是一个简陋的棚子,几根木桩撑起,上面铺着板子,板子上有芦苇,在上面抹着泥。棚子里的气味十分不好闻,瑞克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马厩,里面还有很多粪便,所以经过一番争夺,另外两个来自伯明翰和曼彻斯特的列兵被迫接受了住在马厩里的命运,而来自乡村小庄园的瑞克,和来自威尔士商人家庭的胖子则成功的住进了展览室。
躺在床上出身间,突然瑞克听到有轻响声,好像是外面的门在响动。
“嗨,胖子!有声音。”
瑞克叫胖子道。但是胖子转了个身就没理他,身下的破门板嘎吱作响。
瑞克冷哼一声:“没准有老虎,或者野猪闯进来了,待会肯定先吃你。”
瑞克没有起身,他也觉得大惊小怪,就算是野猪来了,怕什么,自己还有枪呢。
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外面月光很亮,瑞克从满是窟窿很有艺术感的,贴着糊纸的窗子里隐约看到有影子晃动,直奔前面的班长房间去了。
瑞克确定自己不是看花眼了,慢慢起身,拿起自己的枪,悄悄的开了门。
顿时愣住了。
院子里几个身影呆呆的看着自己,而那些身影,手里拎着的,好像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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