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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

    “就是说,无论我想观测的是哪一位神王,星图上显示的都是那个神座,”珊嘉解释,“如果按照老师教我的知识来分析,这意味着:东域的所有神王——至少是目前现存的五位神王,其实是一位神祗。”

    “......这怎么可能?”

    神祗有可能存在多种神相,也有可能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使用不同的名号,这些都是有实例的。比如说风暴之神塔洛斯,他在耐瑟时代名为“柯萨”,在卡莉珊被称为“毕尔瑞斯”,在西土某些地区被称为“寇扎”。但东域诸神王的情形与此完全不同,他们历史悠久,同时存在,彼此有着明显的区别,而且互相争斗不息。如果说他们其实是一位神祗,这实在有点超出琼恩的理解能力。

    “的确很不可思议,”珊嘉说,“我也无法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也可能是我看错了吧,占星术我毕竟接触时间还太短,理解不深,如果老师还在就好了,可以向她请教。”

    提到奥嘉莱斯,两人都沉默了片刻,“不说这个了,”珊嘉主动换了话题,“你今天和凛逛街去了?”

    “陪她去旧城区转了转,”琼恩说,“看望一位故人。”

    “是某位仰慕她的男性吗?”珊嘉开玩笑。

    “是一位老奶奶,做的饼很好吃,我还带了几块回来呢,姐姐要不要尝尝?”

    珊嘉摇摇头,“太晚了,明天吧。”

    “姐姐你最近似乎和她来往很多啊。”琼恩试探地问。

    “嗯,我经常有些问题请教她。”

    “她会教你?”

    琼恩有些诧异,珊嘉会请教维若拉的,只可能是魔法学习上的问题,但这种珍贵的知识,怎么可能随随便便教人,维若拉和珊嘉又没什么交情。没有哪个巫师会把自己辛辛苦苦,花费无数成本和代价才获得的知识、技艺,轻易地传授给别人。琼恩当年进巫师学校,可是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而且真要计算起来,那点钱只能算是象征性收费,琼恩在校期间所领取、消耗的那些魔法材料,成本都远远不止这个价了。

    当然了,阴魂城的巫师学校,本来就是内部招生,培养的都是自己未来的政府官僚或者军队士官,学费低点很正常——因为所有的学生毕业之后,都要为阴魂城服务,而且这种服务还是终生的,想辞职都不可能。所以琼恩以及他的同学们,为了成为巫师,所付出的可不仅仅是那点学费,还附加了一份永久有效的卖身契。

    单看“传道巫师”这个头衔,或许会让人产生误解,觉得这是一个好为人师,喜欢到处指点的职业——但其实完全不是。阿祖斯的教义宗旨是追求至高奥术之道,可不是“有教无类”,就算要传道,也不可能传给敌人——珊嘉出身阴魂城,是莎尔的信徒,与维若拉天然立场敌对。琼恩倒是从维若拉那里学到了一些粉红法术,那是特殊情况,不能拿来作为例子。

    “正常情况下或许是不会,”珊嘉说,“但她既然要做我的弟媳,又怎么能不讨好我这个姐姐呢。”

    “......”

    珊嘉在开玩笑,但琼恩并没有笑。

    维若拉和琼恩如今的情形,只能说是阴差阳错,机缘巧合,彼此并无什么感情基础可言,也看不到未来的发展可能。琼恩从没考虑过要娶她为妻,相信维若拉也没有要将终生托付给琼恩的打算,所谓“弟媳讨好姐姐”云云,当然只算是笑话。

    真实的情况,只会是反过来。不是维若拉刻意讨好,而是珊嘉主动结交。

    在这个小团体中,其他人都是琼恩的女友,而且之前都认识,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在阴影谷一战中也曾共经患难,并肩作战,某种程度上算是“自己人”,维若拉却是例外,她是刚加入的“新人”,和其他人之前素不相识,却因为“专情诅咒”的关系,反而成了唯一和琼恩保持亲密肉体关系的人,其他少女都被强制阻挡在外。这样一来,难免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身份尴尬,甚至隐隐被排斥。

    作为一个以“建立一个庞大后宫”为目标的男性来说,琼恩当然是希望自己的女人都能和睦相处——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否则岂不是要头痛死。但女孩子们可没义务满足琼恩的期待,梅菲斯自不用说,也就只有凛心思单纯,又和维若拉有一层师姐妹的名分(虽然之前其实也从未见过),关系倒还不错,但她没什么自己的立场,如果要在梅菲斯和维若拉之间选择一个的话,答案是毫无悬念的。

    幸好还有珊嘉。

    没有谁会喜欢多一个情敌,珊嘉也不例外,但如果已经是既成事实,她也会尽可能去接受,去试着相处交往,维持一个过得去的关系,不会针锋相对,也不会刻意孤立、冷落对方,无论对梅菲斯,对芙蕾狄姐妹,对凛,对莎珞克都是如此。她会嫉妒,会吃醋,会心里不高兴,但她仍然会帮助弟弟去应付、解决这一切麻烦,就像是位宽容的女主人。

    有这么美丽温柔体贴大方的姐姐,琼恩真是感动得一塌糊涂,正要赶快献殷勤表忠心,珊嘉却挥了挥手,表示到了学习时间,直接将他从闺房里赶了出来。临走之前,看见珊嘉正将几块竹简从口袋里掏出来,按顺序摆在桌上,逐个抄录上面的文字。

    姐姐很努力呢,琼恩想。

    剑术、占星、魔法、炼金,还有音乐,珊嘉每天的课程都是排得满满的,一日至少要花十个小时在学习上,而且从无间断,从无懈怠。她的天赋本就优秀,又曾经有奥加莱斯这种明师指点,再能如此刻苦,其进步之明显,是有目共睹的。别的不说,就以剑术而论,前日还在船上的时候,琼恩偶然看到珊嘉和莎珞克对练,在魅魔没有明显放水的情况下,已经能够打得有来有往。

    琼恩这段时间也算认真,但和珊嘉比起来还是有所不如,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干扰——其中最大的一个干扰源名为“凛”。

    下午两点多钟,琼恩在自己的房间里计算一个魔法公式,正聚精会神中,房门突然被推开,凛一阵风地冲进来,“你在这里啊,”她说,“陪我出去买东西。”

    琼恩下意识地想说“你不是昨天才刚刚逛过街么?”但转念一想,对于女孩子来说这个问题毫无意义,逛街是刚需,比吃饭更重要。“我正有事呢,你让艾弥薇陪你去好了。”

    “就是艾弥薇让我去买东西,她在忙着整理资料,没空。”

    “我也没空——你说她让你去买东西?买什么?”

    凛摸出一张纸,“都在这上面,她怕我记不住,都写下来了。”

    琼恩接过来一看,上面用通用语写了十几行,主要都是一些旅行用品,比如帐篷、睡袋之类,还有一些医药用品。“买这些做什么?”琼恩奇怪,“我们有青铜豪宅啊。”

    正常情况下,出门长途旅行当然要准备这些东西,但奥沃送给琼恩的“青铜豪宅”,随时随地都可以展开,相当于一座移动城堡,还需要这么麻烦做什么。

    “谁知道,反正艾弥薇就是这么交代的,要么你问问她去好了。”

    琼恩不明所以,但也懒得去多问,梅菲斯既然这么决定,自然有其理由,和凛一样,他对梅菲斯有着无条件的信任。“那你让塔拉夏陪你去好了,”他推脱,“她应该没事吧。”

    “塔姐姐和珊嘉在一起呢,没空理我。”

    “可是我真的有事。”

    “别拖拖拉拉了,”凛直接把琼恩从椅子上拉起来,“你看你的皮肤这么苍白,显然是太阳晒得太少,赶快跟我出门透透气,整天待在房间里会发霉的。”

    “我哪里皮肤苍白了,明明很健康好不好,你看我——”

    “走啦走啦。”

    凛的力气很大,琼恩完全没有任何反抗余地就被拽走了,红龙血脉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梅菲斯列的清单上东西不少,种类也都不同,琼恩和凛跑了七八个商店,总算是把东西基本买齐了,只差最后一样,是一种驱赶蛇虫的药水,到处都找不到。琼恩都准备算了,倒是凛突然想起来,带着琼恩到了旧城区,在一个看起来濒临破产的店铺里买到了药水。“这才几年啊,以前的好东西都找不到了,”凛感慨,“世界的变化真是快。”

    道理虽然没错,但你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说这种话不觉得很奇怪么。

    “既然都来旧城区了,要不要再去看看喀流奶奶?”琼恩提议。

    “好啊。”凛点头。

    “对了,艾弥薇是怎么回事?”琼恩忽然想了起来,“她和喀流奶奶......有什么问题吗?”

    昨天凛带着琼恩去旧城区见喀流奶奶,事先却没告诉梅菲斯,这一点很奇怪。如果梅菲斯和喀流奶奶不熟,所以凛略过不提,那倒还算正常,但明显又不是这么一回事。又或者是两人有什么矛盾——但且不说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从喀流奶奶的说话来看,也完全看不出有结怨的迹象。琼恩左思右想,始终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个,怎么说呢,有点绕,”凛说,“我不是跟你说过,喀流奶奶有两个儿子么。”

    “嗯,你说他们都战死了。”

    “对,但她其实还有个孙子,是长子留下来的。长子战死后,儿媳改嫁,去了外地,从此断了音讯,喀流奶奶就和孙子相依为命。她孙子叫什么来着,”凛努力地想了一会,“哦,对了,拉莫瑟斯。”

    “然后呢?”

    “然后有段时间,我和艾弥薇就住在喀流奶奶家里。拉莫瑟斯遇到了艾弥薇,一见钟情,爱慕不已,但你知道的,艾弥薇对男人从来都是不假辞色,冷若冰霜——好吧,对你或许是例外,”凛说,“所以拉莫瑟斯就很伤心,于是就跑去喝酒,然后借着酒意就想对艾弥薇图谋不轨。”

    “......他是不想活了么?”

    梅菲斯那时候应该才九到十岁左右,年纪幼小,还没遇到提尔大主教,也没有成为圣武士,但她家学渊源,母亲是货真价实的杀戮之神选民,体内储存了大部分邪神神力,哪里是一个普通人可以欺负的。拉莫瑟斯这么做,除了找死,别无解释。

    结果是他真的死了。

    比起现在,当时的梅菲斯显然还有些稚嫩,对自己的力量的掌握也不是那么完美。羞怒之下,她的出手重了一些,而醉酒状态的拉莫瑟斯更是控制不住身体,栽倒的时候头部先着地,脖颈拗断,登时不治身亡。

    “出了这个事情,大家都很难受,喀流奶奶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没有多责怪艾弥薇,但艾弥薇觉得没办法面对她,于是搬了出去,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原来如此。”

    了解到事情经过,琼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含糊过去。

    “其实拉莫瑟斯人挺好的,他还经常给我买蛋糕呢,”凛惋惜地说,“我还帮他在艾弥薇面前说过几句好话,可惜了。他如果不是喝多了犯傻,慢慢来,未必没有机会。”

    琼恩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真让这家伙捷足先得,那还有自己什么事。“当时追求艾弥薇的人应该挺多的吧,”他岔开话题,“总不至于就他一个?”

    “很多啊,十几个二十个总是有的,可是艾弥薇一个都看不上,她心高气傲,总想找一个比自己聪明,比自己强的男人,”凛扁扁嘴,“没想到最后居然被你骗到手,真是意想不到。”

    “我怎么了?”琼恩不服气,“好吧,我是不一定比她更聪明,也不比她强——但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不是这些啊,重要的是两情相悦,大家都很开心就好了嘛。”

    琼恩正想调笑几句,忽然想起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由得叹了口气,突然间便意兴索然。就在两个月之前,他还是左拥右抱,夜夜笙歌,如今美人仍在,笑语嫣然,自己却有心无力,这落差实在太大了。

    “好啦好啦,别这么垂头丧气的,”凛赶快安慰,“你又不是真的不行了,只是诅咒而已,解开就好了——而且不是还有塔姐姐么。她可是个发育成熟的大美人,你青苹果吃多了,正好换换口味,免得真的变成萝莉控。”

    “......你说这些话,自己不觉得很奇怪吗?”

    “奇怪?”凛皱眉想了想,似乎没觉得哪里有问题,“我说的有什么不对吗?”

    不,没什么不对,就是太对了。琼恩一边默默地想着,一边决定找个机会趁凛不在,偷偷溜进她的闺房,把那本《后宫战略》拿回来。这种大恶魔的著作果然不能随便乱看,现在才刚刚两个月就已经这样,再让她继续读下去,还不知道心灵会被毒害到什么地步呢。

    如果能做个好人,琼恩其实还是愿意的,但要他为此放弃某些重要的东西,那就不可能了。琼恩的欲望不多,金钱、权势、名望,这些对他都没多大吸引力,唯有美色是他所好。对他而言,什么称王称帝、统一世界、富甲天下、名垂千古这些东西,统统没什么意义,唯有打造一个大大的后宫,才是他的人生目标。而“做一个好人”,与这个人生目标肯定是相冲突的。

    琼恩能够得到凛,固然有机缘巧合的成分,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他是梅菲斯的男友,若非这层身份,只怕连靠近小女巫都没机会,更别说推倒了。而琼恩能得到梅菲斯,在一开始时候所用的手段,可半点谈不上光明正大,完全就是乘人之危。一段美好的恋情,却没有一个完美的开端,琼恩有时候想想,也不免有些许遗憾——但也仅仅只是遗憾而已,如果时光倒流,重回过去,他依然还是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能得到的,才是真的,至于“做个好人”之类的,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对,”琼恩说,“世界何等广阔,人生又何其短暂,就应该多经历,多体验,多品尝,这样最后才不会留下遗憾——所以我绝对不是因为贪恋美色才这样,而是为了追求人生的意义完整,这是一种纯粹的对美的追求,你一定能够明白的吧。”

    “原来如此,”凛若有所思,“所以说,我只有你一个男友,这是不正确的,应该多交几个才对。”

    “不行!”

    “为什么?”凛反问,“我也要追求人生的意义啊。”

    “不行就是不行!”

    “小气鬼。”

    “......这样说吧,凛,”琼恩想了想,“男性和女性是不一样的。一个男性同时交往很多女性是‘正确’的,而一个女性同时交往很多男性则是‘不正确’的,前一种模式不会导致血统的混淆,每一个后代的血脉来源都是清楚而确定的,而后一种模式,会导致父亲无法判断谁是他的子女,或者是其他人的孩子,这样会严重损害父亲对后代的责任感,从而让下一代无法得到充足的资源成长,长此以往,生命就会萎缩,血脉就会断绝,族群就会消亡,世界就会毁灭——所以你现在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了吧。”

    凛看了琼恩一会,格格地笑起来,“你真厉害。”

    “嗯?”

    “明明就是自己小气,却能转瞬之间就编出一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而且听起来好像还有凭有据的,难怪你能把艾弥薇骗到手,”凛说,“可惜我才不吃这一套呢。就算这个道理再对,但对于你而言又不适用。”

    “为什么不适用?”琼恩奇怪。

    “你又不用担心什么后代血统混淆的问题——你不是有不孕症嘛?”

    “......谁说我有不孕症了?”

    “那怎么我还没怀孕呢?”

    “......”

    “艾弥薇也没有。”

    “她没有是正常的好吧!”

    “其他人也没有啊,”凛扳着手指一个个地数过来,“珊嘉、塔姐姐、莎珞克,都没有。”

    “传奇故事的主角通常都没有子嗣,”琼恩硬着头皮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和不孕症什么的毫无关系。你看格拉兹特那本书里应该都是这样吧。”

    “没有啊,我刚看完的一篇,里面的主角一口气生了一百个儿子,然后让他们互相争斗,从中挑选出了五个最强者,分别授予他们一副青铜材质的魔法动力铠甲,让他们成为女神的选民。”

    “......你看错了,那五个青铜选民才是主角。”

    “是吗?”凛将信将疑,“可是那五个家伙看起来都没有主角相啊,尤其是其中有一个,每次都被人一拳打趴下,然后用脚在脸上踩啊踩,看起来好弱的。”

    “那就更没错了,他正是主角中的主角。”

    每次和凛聊天,琼恩的心情总是会变得很愉快,她天真、单纯,却又并非浅薄,而是发自内心的坦诚,仿佛晶莹剔透的宝石,纤尘不染,每个切面都闪闪发光,有种难以形容的魅力,让琼恩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将所有的烦恼和忧虑都暂时忘却。有那么一会,他甚至都在认真思考,如果将来当真能得偿所愿,美梦成真,建立一个大大的后宫,将所有喜欢的女孩子都纳入其中的话,要不要就立凛为正妻,她看起来确实很适合。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

    旧城区很大,单论面积的话,比新城区还胜过几分,但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周围静悄悄的,很多房屋都已经明显没有人居住。琼恩不认识路,只能跟着凛,走了一会,凛突然停下脚步,同时将他一把拉住。

    “嗯?”

    “埃卜拉。”凛说。

    琼恩顺着凛的视线看去,看见远处一辆马车从街道转角处驶过,形制有些熟悉。透过马车的车窗,他瞥见了一个人的侧脸,正是昨晚见过的那位“埃卜拉”,辛巴城城主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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