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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声音不绝于耳。
他要找的人也在其中,确切的说是就在台上。那个肃着一张脸,不断地对对面的教练发起进攻,看起来有些狰狞,甚至狠辣,让人感觉不寒而栗的女孩子,正是把他找来的孟初夏。
洛文笙顿时有了一种他好像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孟初夏的感觉,似乎每一次见面,这个年轻的女孩都会给人一种完全不同的新鲜感,如果说女人就像是一本书,那么孟初夏的厚度一定堪比辞海。
“r!”洛文笙喊道。
众所周知,打架的时候最忌讳分神,练拳击当然也是如此,孟初夏听到自己的名字下意识循着声音侧了一下头,跟她对打的教练一拳打过来,完全来不及收回。
孟初夏白净清纯的脸上登时肿起了一个馒头。
洛文笙:“……”
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
“嘶,啊……”孟初夏抽气的声音。
“sorry啊,”洛文笙手里举着医用棉签,脸上满是抱歉的神色:“我没想到叫你一声会害你挨一拳。”
由于经营性质的关系,俱乐部里常年预备着医药箱,不过孟初夏一般都是回家自己一个人涂药,有时还会有伤在背部够不到的情况。
但是现在有洛文笙这么一个专业医生在这里,孟初夏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免费佣人的机会。于是洗了澡换过衣服,她就坐在公共座椅上,指挥着洛文笙给她上药,这里贴块膏药,那里涂涂药水,忙得洛文笙满头大汗,搞得孟初夏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欺负人欺负得有点过头了。
“反正我平时自己打拳都要受伤,现在也只不过是多块伤在脸上而已,你不用内疚得想跳海的。”孟初夏因为疼痛,表情有些古怪的道。
“话是这么说,但是你始终是个女仔来的嘛,”洛文笙放下棉签,用医用胶布在孟初夏右脸的伤处贴好:“脸上无端端多块伤,多难看……其实我都不是很明白你,世界上有那么多很斯文很安安静静的爱好,你做什么非要钟意这种‘激烈运动’,跑下步、踩下单车,哪怕是打球都好过拳击吧?一个不小心就脑震荡,好大祸的。”
孟初夏会听他的才奇怪:“那照你这么说出门都有可能被车撞死,在家里住都容易漏电电死,吃东西都可能被噎死,干脆别做人喽。”
洛文笙无奈:“你这种是高危运动,买保险都要多收你钱。”
“多谢你提醒,不过你这么大老远来找我,不是单单想告诉我,你现在不做医生转行卖保险了吧?”
“对了,”被气得灵魂出窍的洛文笙终于想起正事:“我在你家里出来,刚好撞到你几个同事,想同你讲一声,免得引起什么误会。”
“他们已经误会了。”孟初夏陈述事实。
“那用不用我去帮你解释清楚?”洛文笙本质上还是个绅士。
“那倒不用,”孟初夏很是无所谓:“我们大家都是成年人,别说没事发生,就是有事发生,也没什么好需要讲明的。”
洛文笙无语:“你男朋友不介意吗?”
“我男朋友?”她老公都死了俩了好吗?
“张一健医生,”洛文笙以为孟初夏不好意思:“你同那个护士为了他在医院吵得很犀利,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孟初夏嘴角微抽,斜他一眼:“你想多了,他是我的男性朋友,不是男朋友。”
“那你男朋友是?”洛文笙很自然地问。
“死了,死了很久,死得不能再死了。你还有问题要问吗?”
洛文笙想起曾经在第一次见面时,孟初夏脱口而出的“程至美”,觉得自己似乎了解了什么,安静了几秒:“sorry,我不是有心的。”
“我知道,”孟初夏随意的道:“你要是有心的,我早就把你打得不成人形,好似猪头那样了。”一个回合都走不过来。
洛文笙哑然失笑。
——
出了俱乐部,孟初夏和洛文笙一人一辆车,一前一后地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
“我真是不明白,医生有多忙大家都知道,而且你又不是我病理科可以准时准点收工,整天做手术累死人不讲,你平时又饮酒,又食烟,又熬夜,下班居然还有精力去打boxing。喂,吊颈都要歇口气,你现在竟然还要来shopping?你究竟是什么材料做的?铁人都没你这么好体力吧?”洛文笙跟在孟初夏身后,看着她一身伤地往前走,忍不住嘀咕。
孟初夏腹诽,那是你没试过做警察,进ptu,呵呵,“红粉部队”的训练程度,想起来都酸爽。
“我才想知道你是什么材料做的,看你的年纪又不是比我大很多,怎么这么啰嗦,好似个阿伯。”孟初夏道。
洛文笙用一根手指指向自己,瞪着眼睛难以置信的问:“我像阿伯?我是为你好,你知不知道?你再这么撑下去迟早身体会出问题!”
“我知道啊,”孟初夏一边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一边翻看着自己想买的东西:“所以我决定好好度个假,把身体养回来喽。”
“你去哪里度假,还要买围巾?”洛文笙看到孟初夏在挑选的东西,忽然反应过来似的:“不是哦,你是专科医生来的,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度假?是因为……那个病人家属自杀那件事?”
嗯?才开个头,洛文笙就前因后果都猜出来了,孟初夏现在对他有点令人刮目相看了:“你怎么知道的,我好像没同你讲过吧?”
被小看了的洛文笙撇嘴:“我都是医生来的,而且在公立医院做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知道里面的瓜葛。不过其实让你离开一段时间也都是好事,起码这段时间,你不用遇到烦心事。”
“不就是喽,”孟初夏挑了个帽子戴在头上,左看又看,对着镜子比了比:“参加个医疗项目,又可以增长新知识,又可以度假,还可以见到老同学,说不定还能遇到新恋情,不知道有多开心。”
本来很开朗的一句话,被孟初夏念得味同嚼蜡,毫无趣味,蜡都要从她嘴里淌出来了。洛文笙无奈,露出一个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的表情,悲催地站在旁边等她,看着她端着一张高冷的娃娃脸摆pose。
“其实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
孟初夏挑眉:“你不是暗恋我很久了吧,我不负责回答的。”
洛文笙:“……”
刚刚还很严肃的气氛,顿时破坏个精光。
洛文笙:“这么大件事,你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度假,到底你是真的性格乐观这件事对你完全没有影响呢?还是你是真的觉得名声坏又好,好又好,这个医生做不做都无所谓呢?”
孟初夏:“那到底你是真的关心我想借由这件事好好教训我一顿呢?还是你只不过打着关心的旗号八卦一番呢?”
洛文笙:“我不是想教训你,医生都分很多种的,有人为了自己的志愿做医生,有人为了薪酬做医生,就算你只是为了做医生而做医生,只要你能做一个尽责的医生,我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孟初夏沉思,跟着回答:“我是为了阿冬做医生的。”
“阿冬?”洛文笙想了想,猜测:“你妹妹?”
“嗯哼。”孟初夏没否认。
很小的时候,也不算很小,大概是中六中七,决定未来的时候。孟初夏不知道要读什么学科,她一向随遇而安,对于自己的未来没什么规划,考什么大学,读什么科目,活了几辈子的老太太依旧不清楚。
因为她跟别人不一样,人家的人生只能选择一次,她则可以选择无数次。
当一个人拥有了太多的选择机会,反而不如拥有很少机会时那样果决。
阿冬就说:“不如做医生喽,上次在泳池有人昏迷都是你救回来的,家姐,我觉得你那时好犀利,好有型哦!”
孟初夏在警队时被训练过怎样急救,那次也是碰巧,带着妹妹去游泳结果遇到有人溺水,她就把人给救过来了。
然后孟初夏就报考了医科的预科,后来成为了一名医生。
“所以你觉得你是为了你的妹妹,为了这句话,读了这么多年的医科,看了这么多的病人,坚持到现在?”洛文笙匪夷所思地问。
“不是吗?”孟初夏反问,她一直认为自己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对妹妹的愧疚才坚持下来的,她成为医生以后并没有当年做警察时的痛并快乐着的乐趣,反而从精神到身体都很疲倦。
作为一个曾经患过心理疾病的人,洛文笙曾经花了很长的时间去补修心理学,在这方面不能说是专家,但也不会太远。而从认识孟初夏开始,洛文笙就从她的言辞和态度中察觉到一些很奇怪的东西。
孟初夏某些时候看待事物很沮丧,就像是一个七老八十的人,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有时候又并不完全是这样。在一个三十出头的女孩子身上来讲,有点违和,很难以解释。
现在他终于知道这违和感从哪里来的了,显然在那样的家庭和社会环境里,孟初夏的经历给她带来了一些负面并且错误的影响,而孟初夏又是个很固执并且从不诉苦的人,这些错误和负面也就延续至今。
洛文笙看着孟初夏,双手抱臂,这个动作由一个穿着西装白衬衫带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做起来,看着格外的知性,他的声音微哑,很有磁性:“想不想听一个过来人的见解?”
孟初夏给了他一个“有话快说,有x快放”的眼神。
“你不是因为对你妹妹的愧疚才做医生,而是你不肯接受你妹妹的死这个现实。但是发生过的事就是事实,无论你痛苦与否,接受与否,它也都是事实——这与你做不做医生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话音落下,孟初夏却没有再接口。似乎是洛文笙戳中了她心底埋藏已久的秘密,又似乎对洛文笙无礼地冒犯感到生气,总之,两个人都保持着沉默,气氛一时间变得静谧而尴尬。
时间过得很快,买了不少东西后,两个人一起往地下车库走。
电梯里,洛文笙先开了口:“sorry,我头先讲错话。”
摇了摇头,孟初夏坦诚道:“其实你没有讲错,我的确是不肯接受现实,也都有一部分是因为我妹妹。”
洛文笙:“那另一部分,是你父母?”
“另一部分……”电梯停下,孟初夏迈出电梯,边走边接过洛文笙手中的购物袋,顺便开了车锁,放到后备箱里:“你帮不到我的。”
天早就黑了,孟初夏开着车,看着周围熟悉的街道,霓虹灯闪烁着多彩而耀眼的光芒,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洛文笙说得很对,她不肯接受现实。不只是阿冬,她心里还有一个更加无法言语的秘密,无人诉说,无人倾诉。
她真的要一直这样下去吗?明明曾经也是很快乐的。
她想起了那句熟悉的话语。
呐,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
夜晚回到家的时候,孟初夏给自己煮了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