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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平淡地讲完了故事,沈何夕喝了一口茶,轻笑了一下,冷静下来之后,沈何夕的思维从那些旧时传说中剥离,浮现在脑海的是她自己的想法:
“厨艺献媚于权力并且沾沾自喜,我以前就是这么想他们的。”
克莱德对于沈何夕的话很惊讶:“这是个包含了历史的故事,不是么?站在现在的人没办法去评价过去的人是单纯的对还是错,cici小姐,你应该为你的家族骄傲。”
骄傲么?我只骄傲于他们对厨艺的坚持,至于其他的……
沈何夕看了看手里的流鱼,人们只看得见辉煌和巨痛,看不到冷落和隐忍。
在京城煊赫的沈家在史书上只留下了“百鸟朝凤”这一道菜。
可是在鲁地的菜系的发展中,沈家留下了食方,可能千千万万的人在做这道菜的时候没想过这个菜是谁发明的,但是总有东西会被人们继承下去。
失去了妻子的沈大厨成为御厨之后有了更多的如花美眷。
自己也有两位曾祖,在战火中辗转经年,仍然摸索总结最终留下了沈家十技——对于沈家来说,这两位的贡献绝不会低于那位几百年前扬名立万的先人。
就像自己手上的这把流鱼,从华夏到腐国,它不过是从一把代表荣耀的名刀变成了籍籍无名的陈列品,就像折燕一样,几百年里能使用它们的人不过寥寥,可是没有折燕流鱼的传奇,沈家就难以承继到现在。
一个人,一个地方,一个国家,想要厨艺的兴盛离不开经济的发达人口的流动。
所以一个厨子用自己的技艺向权势折腰本无可厚非。
这个道理沈何夕三十多岁才明白,也明白了折燕和流鱼代表了什么,不是一把刀或者一个荣耀,是沈家想要流传发展的决心。
对她自己来说,此时她手中的这把刀不止是几代人的求索和象征,象征了一百年的寻找和等待的终结。更是一份特别的惊喜,因为它和自己如此的契合,就是像折燕一样似乎要成为自己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当年老头子说过,名贵的百鸟朝凤沈家不过做了两次,一次是给那位安享天年的太后,一次是给那位被世人咒骂的“最后的女皇”。
第二次做完百鸟朝凤的那一年,就是“京城失守太后西巡”的那一年。
献媚于权力,崩塌于乱世,沈家的传说和荣耀随着流鱼刀的失却一并终结。
只有沈家的坚韧和顽强刻画于骨血,比几千份百鸟朝凤还要珍贵。
老头子说的是对的。
库克先生对于百鸟朝凤的兴趣比较大:“我很好奇,热水浇灌了之后为什么会变成汤?冰水与热水混合的东西会美味么?”
“因为那不是水,那是熬了两天的汤。”
鲁菜以吊汤为一绝,所谓吊汤,就是在煨炖出了用母鸡肥鸭猪肘肉骨熬制成的澄汤之后,将鸡肉腿泥掺以佐料放入其中,等到肉泥上浮之后,肉泥连着浮沫一起撇掉,再用鸡胸脯肉如法炮制。
一盅上等的清汤往往要费时一天,而沈家浇在冰上的那份汤,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反复吊制才成了清水一样的颜色。
“那些汤的作用就是把鲜味冲进食材里面,汤盅里本身就有汤,用漏勺滤掉那些汤汤水水只留下食材就可以了。”
熬了两天的好汤原来大部分只为了给食材洗个澡。
可怜的两个“洋包子”实在接受不能:“这太浪费了!天哪,两天!熬了两天的汤只为了给食材洗澡!连国王都不可能这么奢侈!”
沈何夕情不自禁地又摸了一下流鱼:“那样的汤大概要用掉二十只鸡十几只只鸭,十三四个猪肘和不知道多少的猪骨吧。”
克莱德在心里默念了一下这些“奢靡”的数据,还是忍不住问他面前的东方女孩儿:“这个菜,你会么?”
沈何夕摇了摇头:“就算知道做法我也从没做过,那些海鲜每种都用了特殊的方法腌制调剂,我做不来。”
在场的其余三个人都失望地低下头叹了一口气。
“不过……类似的菜我还是会做的。”她恶趣味地大喘气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拿了流鱼之后,真的想做点什么。
不然的话,她会非常非常想要打电话给那个臭老头,告诉他,流鱼回来了。
五个小时后。
克莱德还是忍不住扒在厨房的门口往里面看。
“cici你还好么?”
“除了你的锅太高,我没什么问题。”
沈何夕站在一个小凳子上,在她的面前已经放了两个煮锅。
跟这个厨房里东西的型号比,她显得更瘦小了一些。
“我感觉自己在压迫一个小不点给我做饭吃。”走出厨房克莱德对雷昂·库克说。
库克先生坐在沙发上,双手搭在腿上,盯着厨房的方向没有说话。
一个锅里只放了一个大号的漏勺,漏勺上摆了几个白菜心。
另一个锅里正有汤水在微微地翻滚着,像是一朵偷偷开放在初秋的菊花,鲁菜行话这就叫“菊花心”。
刚刚,她用刀把鸡腿肉和鸡胸肉分别细细地剁成了细滑粘稠的“肉腻子”。
一个小时前盛出来的汤放在降温台上已经凉了,分成两半,一半和鸡腿肉混合成“红臊”,一半和鸡胸肉混合成“白臊”。
锅里的汤是澄清的因为女孩儿一直把控着火候,又用筛子过滤掉了里面的食材和杂质,所以没有多少悬浮物。
在炖汤的时候沈何夕不止放了鸡鸭猪骨,还放了泡过的干贝和别的一些东西。
因为没有火腿,克莱德可以发誓看到她甚至放了一块咸肉进去。
克莱德对那些繁多又中西合璧的食材发表看法:“我觉得她是在当女巫。”
“女巫和仙女只有一个斗篷的区别。”库克先生深邃迷人的眼中是完全的信任和特别的期待。
“雷昂……你今天怎么了?”兴奋了许久的克莱德这才发现自己的好友今天非常的不对劲。
“我觉得我的春天来了。”库克用汉斯语对克莱德说道,那个站在厨房的女孩儿似乎要吸引自己全部的目光。
苏仟抬高了下巴看着离她有点距离的男人:“那你的一生春天实在太多了。”她用的同样是汉斯语。
随随便便就想觊觎自己护着的人?门儿都没有。
外面的嘴皮官司沈何夕完全不知道,她舀起一勺“红臊”慢慢搅进了高汤里。
随着它的搅拌,越来越多的杂志和油被肉泥吸附,等到肉泥渐渐浮上来,她又快又干净地把所有非液体的东西都筛了出去。
渐渐的,汤似乎就连颜色都变的浅淡了,但是味道依然浓郁鲜美。
一勺汤,从空中浇在了漏勺里的白菜上。
一勺汤又一勺汤,水流的压力带着强势又醇厚的味道一起冲击着白菜心。
厨房外的三个人一脸心疼地看着那些汤用来“洗了白菜”。
好汤都被白菜泡了……简直不能更心疼。
“我觉得,光那个汤就能让我回味无穷。”库克看着那些被随便倾倒的汤,感觉从胃到心都在颤抖。
克莱德深吸了两口气:“太奇怪了,我居然闻不到那块咸肉的一点味道……这个汤怎么都没什么气味呢?”
“你们说,如果用这种方法做洗澡水,会不会很有趣?”苏仟的关注点和他们不一样,嗯,也对,毕竟对她来说天天都可以去蹭饭的人,做什么都不怎么稀罕。
一个食痴一个厨痴都非常不绅士地给了她一个白眼。
七十多度的汤水温度浇在菜上,让菜一点点的变得柔软水嫩。
即使是从现代营养学的角度来说这种温度和做法也是非常营养的,因为六十度左右的水温能最大限度地激活白菜里的酵素成分,让菜变得鲜嫩和更富有营养。
只可惜二三百年前发明这道御菜的御厨完全不懂什么现代营养学知识,所有渐渐趋于完美的调配都来自于千百次的摸索和改良。
如此再三,等到一锅汤快要全部被倒进另一个锅里的时候,白菜终于彻底烹制好了。
一碗清汤,四五个清清白白的白菜心。
这就是开水白菜。
至繁至简,大菜不工。
不过,喝了一口汤,沈何夕觉得汤的味道滋味是足了,但是口感还要差一点。
遥想当年自己从黎大师手下出师的时候那味开水白菜。
汤清如泉水,菜柔如丝帛,浓意归于清远,菜甜汇于妙汤。
南工北意,自此成名。
这道菜在熬汤的时候,讲究的是心平气和,气定神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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