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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出来,楼龄见众人提议吃完晚饭去开厢唱K,忙不迭地找借口离开——她是破锣嗓子,每次唱K都被别人K,是以对唱K这种事情兴趣缺缺。林宝宝却十分爱这个,见楼龄实在没兴趣,才一脸可惜地放她离开。
楼家位于城西的玫瑰园,这个小区的建筑以欧式三层楼小洋房为主,美轮美奂,能在此地买房的皆是有钱人或有权人。楼龄当初随母亲搬到这里时,活脱脱像个进城的乡巴佬,一切让她看得目不转睛,为此还遭到当时正在患中二病的楼殿嘲笑。
唔……虽然当时楼殿正在犯中二病,但楼龄还是觉得那时的楼殿多好对付,一个小中二病,吵架吵不过她,打架也打不过她,只有玩阴的才玩得过她。不像现在,这丫的整就是个黑化的男神,每天用一种要将她扒光吃了她的眼神紧迫盯人,真是太可怕了。
带着一种纠结的心情回到家,发现楼殿似乎不在,不禁松了口气,忙去洗把脸,然后换了另一身更臃肿不显身材的衣服,顺便安慰自己,再等一年就可以离开了,到时绝对对得起死去的楼爸爸了。
当楼龄到客厅的饮水机前倒了杯纯净水喝时,便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抬头便看到楼殿两边手各扛着两袋大米和两袋面粉进来,手中还勾着个装满各种菜类的购物袋。
“小龄回来啦。”楼殿轻轻松松地走进来,在玄关处换鞋,脸上朝她露出温雅的笑容,声音十分柔和,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
一般来说,男人的嗓音还是低哑的、略带着磁性的类型比较能吸引女人。可是楼殿的声音却是一种柔和的净音,不高不低,有点像男中音,听到他的声音,会让人觉得干净舒服,进一步觉得这个人应该是个心灵干净、不染纤尘的人。
当然,楼龄可以用自己与他斗志斗勇十年的经历证明,那真的是错觉!
楼龄赶紧过去帮忙,楼殿却只是将购物袋递给她,不用她扛米面。那购物袋里的东西简直让她眼花缭乱,拎在手里一沉,害得她赶忙两只手拎住。楼龄跟在他身后,看他纤细的模样,实在是想像不出他竟然有如此力气,直觉他在逞强——当然他脸上没有任何逞强的痕迹就是了。
跟着进了厨房,楼龄才发现原来厨房中竟然堆了一大堆的食物,都是米面泡面面条之类的,橱柜里还有各种罐头调味品,不禁眨了眨眼,愕然问道:“哥,你买这么多食物回来干嘛?只有咱们两个人吃,外一吃不完过期了不是很浪费?”虽然生活富足无忧,但楼龄仍是当初和母亲一起住在简陋的老公寓里的朴素孩子,十分节俭。
楼殿看了她一眼,随意道:“自然是吃了,今晚想吃什么?”他撸高袖子,拿出一个保鲜盒装着的已经洗干净的排骨。
“嗯,随便吧。”
“那好吧,蜜汁排骨,宫保鸡丁,红扒牛肉,甜酒鸡,蒜蓉时蔬。”楼殿说着,回头看她,笑容干净温和,就像个大男孩一样。
楼龄没有被男神的笑容迷昏头,反而习惯性地背脊发寒,小心地看着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晚饭很丰富,楼龄坐在餐桌前啃着蜜汁排骨,好吃得让她差点想将排骨的骨头都咬碎了吞下腹去。暗暗看了眼仍像个贵公子一般斯文优雅的楼殿,有些奇怪他几时学会这一手厨艺的?
以前她在家时,都是林嫂为他们整治三餐,可是一个月前,林嫂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事,被楼殿辞退回家了。那时她想,反正自己一直住在外面回来的时间不多,楼殿要辞退林嫂与她无关。不过周六周末回家时,没有林嫂,他们想吃饭只能自己动手了,楼龄自己煮些家常菜也是完全没问题的。而让楼龄大吃一惊的是,楼殿真的自己动手,而且做出来的东西十分好吃高级。
在他第一次自己做饭时,楼龄问过他几时学会做饭的,他轻描淡写地说大学时在外地读书时学会的。基于他那时看她的眼神十分的可怕,楼龄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在她看来,现在的楼殿,是她所不了解的,似乎浑身上下都是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