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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万确,是他回来了。往事不堪回首,要怎么跟鹤雨说。

    “太妃怎会认识那样的凶徒,不过是挑拨离间,公主怎么当了真。太妃,您一夜未睡了,奴婢扶您去休息一会儿吧!”冯冷梅进来得恰到好处。

    亥初,有间客栈。

    女子不过是低头喝茶的一瞬间,忽然有风扑面,抬头一看,屋正中站着一个黑衣面具人。

    “阁下好快的身手。”女子放下茶碗,抱拳施礼,“上次要不是阁下送来出城关牒,我们几个只怕没那么容易离开。花木盈这里谢谢了。”

    “好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面具人双臂交叉,不冷不热地说道。

    “上次的信我已经带到了,这是我家主上的回信。”花木盈拔下头上粗大的发簪,原来这发簪中空,从中取出回信。

    面具人看完,轻轻一搓,纸屑纷飞如雪,“好,我们这就算结盟了!”

    “是!既然已经是同盟了,阁下何不以真面目示人,也算表个诚意。”

    “看我的脸,还是看明天的太阳,你选一个?”面具人跨前一步,强大的气场使花木盈觉得周遭瞬间冷了许多,她勉强抑制住自己后退的想法,无论如何,她现在代表的是大渝是靖王,后退便是输了气势。

    “既然如此,阁下要怎么证明合作的诚意?”花木盈冷冷问道。

    “我替你把你要做的事情做了如何?”

    “你知道我们这次来要做什么?”花木盈惊讶。

    “没错,我替你做了,我有更合适的人选。而且,铁定让燕烈帝跟大梁的那个黄口小儿翻脸。”

    “当真?梁燕翻脸之日就是我大渝出兵之时。”花木盈心中暗喜,又说道:“阁下既然不喜以真面目示人,不知我该怎么称呼阁下,日后又怎么联系?”

    “吹响这个哨子,我会出现。我姓郎,叫我郎阁主。我会助你复仇,青依族的花族长。”黑衣人说完,径自走了。花木盈追出去,院子里月影婆娑,人已经不知去向。

    “他知道我的底细,他什么都知道!”花木盈攥紧手中的哨子,转身朝着青依族故土的方向拜了几拜:“皇天后土,神明保佑,保佑我花木盈能复仇成功。”

    没错,花木盈就是被大梁灭族的青依族残部。当年他们退入大渝地界才得以苟延残喘,其代价就是将当时青依族第一美人花木盈的姑母嫁与豫王为妃。没成想,天不灭青依族,姑母的儿子又是大渝新一代的王。可惜妹妹福源浅薄,嫁给靖王不久,就一病而去。

    仇恨的种子已经在靖王心里生根发芽,只要能灭了大梁,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

    早朝后,御书房。

    暑热难耐,京兆尹旬无咎的领子上显出一圈汗渍。太子伏在桌案上,正认真看着奏报。

    “你是说,食锦楼奴隶赌命所得外加长顺王封地所出,最后都交与这个钱豪安带出境去换了武器马匹?”

    “是的,殿下。我大梁所有官员禁止经商,但是魏国夫人丈夫早逝,夫家无人在朝为官,这京城十家商号她家倒占了一两成。其中,这食锦楼和后面的赌坊盈利颇丰。”

    “我大梁所有铁矿都控制在官府手中,每日所炼精铁不管数量还是去向都有专人记录。打造兵器之人都是官奴,管控甚严。民间虽然也有精于锻造之人,一是人数有限,二是产量有限,三是购买之人需要向官府登记。军队就更不用说了,每年都需要拿破损报废兵器换取新兵器。所以,太傅之策,从根本上断了大规模武装持械之路。”旬无咎擦了擦鼻尖上的汗,“还有马匹,饲养马匹需要大的草场,宝马良驹更是一匹难求。从境外带进来可比自己饲养方便多了。”

    太子的桌上放了一块马蹄铁,精铁所铸,轻薄耐磨,军中式样,可是宇文恪找人看过了,这绝不是出自官府工匠之手。这是否意味着,长顺王已经准备妥当。

    长顺王的训兵养马之地应该就在卧佛山附近,太傅曾说,长顺王封地朝廷要重点监控,谁能想到,灯下黑呢。

    “还有一点,臣不敢不说。食锦楼案发后,物证丢失,人证被灭口,臣破案举步维艰。虽然查到了钱豪安身上,只是这钱豪安是名商大贾,做的就是往来边境内外的生意,臣竟只能怀疑而无实证。可是就在前几日,这钱豪安家刚进入我大梁境内,账册竟然丢失,而小偷又刚好被官府擒拿,才牵连出许多。殿下,钱豪安此人行为谨慎,做事滴水不漏,怎的就这么巧?臣不能不怀疑?”

    “爱卿的意思,这背后有推手?可是他的目的是什么呢?”太子一时不得其解。

    长风驿馆靠着西北官道,可以说是西北进京的必经之路。但凡使者进京或者各级公函往来,信差都是歇宿此处。燕润的求亲使团进京前的最后一站也是此处。

    驿站虽好,终究是官家的,平民百姓贩夫走卒都还有些自知之明,不会随意前去打扰。离着驿站不远处有个小小的客栈,客栈不大,除了十几个简陋的单间,剩下的都是一水儿的大通铺。客栈门口有棵大槐树,树下客栈的主人开了一个小小的茶寮,除了为不住店的旅客提供茶水,也为行脚的客商提供包子,烂肉面和几道常备的酒菜打尖。

    中午的饭点已过,茶寮里散坐着五六个歇晌的客人,大家简单的靠着柱子或者趴在桌子上,等中午的毒太阳略偏偏西再赶路。

    “公子,我们真的要住在这种地方呀,这里实在太小了,也太脏了!”说话的小厮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骨架瘦小,一双杏核眼十分好看。

    “你知足吧,就这,还得等人家午睡起来走了才轮到咱们住。那边驿馆倒好,可那是官家的,你敢去住吗?”说话的公子比小厮年纪略大,生的白白净净的,穿了一套青白色深衣,手里摇着一把折扇,一副读书人的斯文相。

    “我不敢!”小厮吐了吐舌头,做了一个鬼脸,“不过,公——子,五少爷去京城是为了求亲,咱们跟着跑去到底是为了啥?”

    “你傻呀,还能为了啥,我父——亲给我指的那个男人我看不上,我才不要——嫁给他!”声音压得低低的。

    “啊,那可是有名的勇士呀,我听说他身高九尺,虎背熊腰,能单手举鼎,能一脚踹死一只狼,就这你还不满意呀?”

    “我才不要嫁给一只熊。”青衣公子摇着折扇,撅着嘴无比惆怅地说道。

    “那公子你喜欢什么样的?”小厮笑着,压低了嗓门,十分欠揍地问道。

    “干嘛打听这个?”

    “我好帮公子你留意呀!”

    “就象……你背后……坐在合欢树下的那个男子。”

    雁云坐在合欢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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