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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本就在进行一场实力并不对等的战斗。天然的劣势下,学士们更加需要动用自己的头脑才能在这场战争中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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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老哈什依旧没有全速前进。
从朝阳从东方升起,到夕阳西下,哈什马帮仅前进了70公里。每走上一段时间,他都会爬上沙丘,掏出望远镜仔细观察所有的山顶。
尚未出城的时候,老哈什就已经算好了沙匪一定会出现。他们在孟菲斯城中拥有数目庞杂的眼线,每个人都在时刻监视着外出的马帮。
一经发现,立刻用信鸽传递情报。
老哈什的马帮之中拥有足够多的战力,外加还有洛基这一尊杀神,屠戮沙匪必然不在话下。
但是这群饿狼如果选择一拥而上,马帮必然会出现较大的马匹和人手减员。
正是基于这一重考虑,老哈什并没有携带太多的饮水食物。在他的算计中,出城后的两日内必然会有超过一半的人死去。
走沙口如此多年,老哈什鲜少有失算的时候,但是这次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预期出现巨大的失误。
而所有失误都会付出响应的代价。
第三日,就到了他需要还债的时候。
老哈什为了应对沙匪而携带的马匹完全没有派上用场,短短3天后就变成巨大的负担。
军马的耗水量远超过适合沙漠生存的骆驼,它们在短距离的爆发冲刺上拥有无以轮比的优势。
但却并不擅长长距离行走。
出城后仅走了3日,近百人的饮水烧饭就已经消耗了一车淡水,而下一处水源补充点需要3日行程。
如影随形的危机感依旧萦绕心头。这一趟旅程是如此的诡异,以至于老哈什当机立断,下令宰杀牵拉空车的2匹军马,将马肉割下充当食物,骸骨则抛弃在沙漠中。
如此,能减少一部分马粮以及淡水的消耗。
当人足够警觉的时候,他往往会用审视的目光看待身边的一切。在这段时间里,老哈什察觉出了妓院老板“希斯布兰彻”的异样。
这人的言谈举止,以及平日里的一言一行都十分符合他的“人设”。
然而哈什马帮宰杀军马的时候,他坐在一旁吸着烟袋,双眼时不时飘向远处的天边,对血泊中哀嚎的战马熟视无睹。
一只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两名全身包裹在素纱中的女人也是如此。
作为一名长期生活在城市中的商人,他们面对血腥场面的反应时不时有点太过悠然了?
老哈什对拜占庭富商和贵族熟悉的如同了解自己的手背。他们中绝大部分人一生能够制造的最大杀戮也就是拍死蚊子或者苍蝇。
杀鸡都没有经历过,目睹如此血腥的一幕不考虑会比,而是熟视无睹。
凡人在情绪极度紧绷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怀疑身边的所有一切。
望向希斯。
他的心中,首次埋下怀疑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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