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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以下童鞋投的小粉红,么么大家~
小瑜瑜童鞋1;yema1995童鞋1;想飞的爱哭鱼童鞋1;芝麻猫猫童鞋
今天是元旦节,大家都去哪里玩了呀?木有存稿的作者菌很悲摧地继续宅在家里码字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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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原本,在许丽娟的计划里,哪怕她和于佳宜的感情再好,但她对林宇文和于佳宜两人之间的事情也只打算点到为止,并不打算说出那些伤人的话。纵然她知晓于佳宜根本就不会因为那番话而生气,也不例外。
在小q成为许丽娟的超脑那刻,在得知小q那极厉害的能力后,许丽娟就暗地里吩咐小q利用电脑网络等方式密切关注自己的亲人和朋友。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于佳宜这个前世今生虽不是她的亲姐妹,但绝对胜似亲姐妹的好友,和于佳宜的未婚夫林宇文。
不过,许丽娟并没有偷窥他人隐私的念头,她也只是按照前世的记忆,吩咐小q在发现一些不对劲的苗头时立刻就通知她。
而昨天晚上,在许丽娟和于佳宜讲完电话后,小q就突然提到林宇文已经主动请缨参加一项国际绢凶行动——这个时候,以林宇文为首的一众人都单纯地认为这个凶手只是一个精神有问题,不定期发作的变态杀手狂,但小q给出来的资料却表明这个人是一个从事某项特殊人体实验研究的高科技罪犯!
而以往那些追踪他的警察虽然都还活着,但只要是和他近距离接触过的,都被他想方设法地注入了一种病毒。依据被注射人的身体素质高低,这种病毒的潜伏期从最低的三年到最高的十年。而诸如林宇文这类警察世家出身,从小就接受各种训练,成年后虽达不到以一御十,但抵挡三五个壮年男子是没问题的,身体素质绝佳的人潜伏期只有短短的三年!
三年过去后,林宇文就会得上一种怪病。哪怕放在十年二十年之后,这种怪病也无药可治,最后只能全身肌肉蒌缩,骨头寸碎地痛苦死去。
若许丽娟猜得没错,前世林宇文就是被诊出这种怪病后,找了另外一个女孩子来扮演自己的恋人而和于佳宜分手了的。
也许,在其它人眼里,林宇文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众人崇拜敬仰的大英雄。但,在许丽娟眼里,林宇文不过是一个根本就看不清自己定位,分不清生活主次的孬种。
明知自己不敌,为何不甘脆利落地放弃,请更厉害的人出面,偏偏要一意孤行、单枪匹马地冲上去?这不叫做英雄,这是真正的蠢货!
明明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偏偏要激动得头脑发热而做出那种极不理智的决定,不仅置自己的手下于危险中,也白白浪费了众多兄弟们牺牲性命后为他争取到的逃亡时间!
也许,在大部份人眼里,既然林宇文做了警察,那么,就该将打击一切的犯罪分子列为人生目标,在面对这样穷凶恶极的罪犯时,在自己的兄弟同事因此而死去时,理当站出来迎难而上,和罪犯斗智斗勇,直到最终将罪犯逮捕归案,而不是置兄弟的安危不顾,独自一人逃跑!
若这个罪犯是一个智商情商皆高的科研狂人呢?若在这人眼里根本就没有对错的区别,甚至还觉得自己是可以改变一个世纪,将被所有人铭记在心的最伟大的科学家呢?
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危险的人。
尤其这人还擅长利用身旁一切可利用的东西,不论是组装机器,还是化妆能力都远超专精此道之人,那么,这人就是一个天才罪犯。
于是,新的疑问就来了。
在林宇文主动请缨接下这个任务之前,他就没有细细察探一下罪犯的详细资料?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很正常的地方?许丽娟可不相信出身警察世家的林宇文会没有注意到这些疑点。
那么,究竟是因为林宇文这二十多年顺风顺水的生活,而让失去了对周围环境的警惕和戒备心?抑或是林宇文也因为这些年自己破获的一系列大案重案,在短短时间里得到了升迁一事而沾沾自喜?再或者是其实林宇文也是一个警惕心很高的人,只是被自己信任的同事或兄弟出卖了?
不论哪一点,在许丽娟看来都已经不太重要了。
事实上,前世林宇文确实被追封为烈士,而于佳宜在国外也找到了一个比林宇文更爱她的爱人。
那时,一心想着如何才能让林昊苍改变对自己看法和态度的许丽娟,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隔三茬五就打一个电话给她,每周都会约她出门逛街的于佳宜为何一反常态地很少打电话给她不说,还几乎都不再约她出门逛街。
只可惜,待到许丽娟终于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以至于在她成为阿飘的最初那几年里,每每想起此事就后悔懊恼痛苦得不能自己。
而重生回来后的许丽娟,在和于佳宜联络上的时候,在再一次见到林宇文的时候,她就针对这件事情明里暗里的提醒过林宇文好几次。可惜,也不知林宇文是夜郎自大,还是说林宇文从没有相信过她,总之,哪怕前几天她还暗示过林宇文和于佳宜应该来一段短途旅游,林宇文依然再一次地将她的话当作了耳旁风不说,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地接下了这个任务!
……
脑子里转过这些念头的同时,许丽娟也长叹了一声,想起前几天见到虽满脸憔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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