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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之后,苍雪国的居民与白袍人的争端便渐渐变得多了起来。甚至那位与白袍人同来的人,也开始跟白袍人拳脚相向。
大司祝讲到这里,对李十二讲了一个词。
“喀琳。”
李十二勉强可以记起它的意思:“剧烈震荡?”
大司祝摇了摇头。
“不,只是喀琳。这大概是一个剑招,我不知道它所蕴含的含义。”
李十二沉吟道:“喀琳……喀琳……喀琳?剐鳞?”
“大概是这个音,你果然是受命者。”
“你还没说清楚这与受命者,到底有什么联系?”
那场战斗,几乎毁了大半个苍雪国。
当然,实际上,整个苍雪国的居民都不到一千人。
是日,天降异象。
一枚流星降落,正好砸中了粗布衣衫者的头。
而这,正是天选的象征。
战斗的结果当然是,粗布衣衫者输掉了。
当粗布衣衫者醒来,整个苍雪国的人都向他膜拜,这时,他却告诉苍雪国人们,他与白袍人的战斗,只是因为一场关于苍雪国的赌约。
赢了的获得苍雪国。
如果粗布衣衫者赢了,苍雪国人不会有任何顾虑,会马上迎他做王。
可惜,却是白袍者赢了。
粗布衣衫者只在这里住了三天。
三天后,他向全体苍雪国居民辞行。
并说。
“能够使用我的剑招者,便是你们下一个受命之人。”
李十二问:“受命之人不是天选的么?”
大司祝点头道:“如果出现断裂,确实是这样,但一般来说,都是上一任天选者指认。”
“我明白了,荒唐的传统,用神话来包裹,不过是权力的游戏而已。”
“你说什么?”
“没什么。”
李十二现在几乎可以笃定。
那粗布衣衫者,正是自己的便宜师尊,白正伤。
白正伤所指认的天选之人绝不会是自己。二十年前,李十二还不认识白正伤。
恐怕,只能是白墨了。
这个小国的统治权,是父亲留给儿子的遗产而已。
李十二苦笑了一声。
“你继续吧,我真正想了解的重点,是你们面对的威胁,如果我可以解决,我是不会吝惜力量的,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历练。”
“我们的威胁就是,匈奴!”
“我就是匈奴人派来的,你看不出来吗?”
“你现在是苍雪之王!从你使出‘喀琳’时,你就不只是匈奴人了。”
“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匈奴人,但是,如果让匈奴人不再烦你们,是不是就算解决了你们的威胁。”
大司祝点头道:“是。”
“那好,告诉我,匈奴派来的人,都在哪里。”
“你想干什么?”
“让他们哭着回家,不敢再回来。”
天选。
天命。
受禅于天。
今夜,李十二的思绪乱得很。
三个不同个国家,操着不同语言的人,居然同时出现了这三个极像的意象。这是不同寻常的。它们一定存在着什么联系,只不过现在的李十二想不到而已。
想不到就不想!
李十二已经给自己定好目标,做就是了。
云中郡。
一位豪族,带着自己的部曲,以互市为名义出了长城。这些部曲们人高马壮,各个披甲,看上去比草原上各大汗国大汗直属的精锐还要精锐。事实上也是。论与草原人打仗的经验,就算是八大柱国手下的精锐,也比不上他们。草原人是在战争中成长的,部曲们也一样。按照部曲出猎的规矩,掠夺的牛羊,主家只留三成,剩下的都是要由士卒们平分的。那三成牛羊并不是主人家出猎的目的,他们乐此不疲,主要还是因为觉得这种游戏比较过瘾,一旦动了杀瘾,这人已再回不去之前清淡如水的日子了。另一个原因,则是要让草原人挨饿。北地大族,是最害怕草原人南下的,历史上已经有许多次那样的教训,现在他们虽然靠着武力获得了主动权,谁知到以后呢。
就得趁你病,要你命才对。
这是北地大族们潜意识里的共识。
甚至这种围猎,已经成为大族们互相攀比的谈资。
这位豪族对身边的军士道:“漠南果然已经无人了。浪费了上好的水草。这些人都怎么了,北逃了?”
他身边管家似的人恭恭敬敬的解释道:“非也。老爷,他们不是北逃,而是内迁了。陛下说要把他们安置到中原去。”
“什么?”
“陛下说……”
“我是表达一下感叹,不是问你!陛下……这是在引狼入室啊。”
管家道:“老爷,我看还未必。漠南本就没多少人,打散到中原,化整为零,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终归是隐患。可笑的是,他们之前跟咱们打了几百年都没能如愿进入中原,如今却已这种方式做到了。”
“是啊,世事难料。”
“那咱们,继续向北!这次的收成,可绝不能让那几家朋友笑话了!”
部曲队伍继续前行。
两个本事不俗的外来客,在部曲中已经在很短的时间中做到了左右前锋的位置。这两个外来客从没表现过相识的样子,他们却不约而同的在安营扎寨时走到对方去过的地方。行军路上,也经常左右变动,二人擦肩而过时,总要愣上那么一瞬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