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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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我做不到,你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想你?岳天……岳天……”
一声一声的哭诉,犹如破碎的七弦琴,凄婉得让人心悸。她终于还是说出了心中的不甘和嫉妒,但正因为这样,反而令翁岳天一时间语塞,没有合适的语言来劝慰,她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等于是将大家不愿触及的话题陡然上升到一个高度,不得不去正视,却又相当的矛盾。
如陷在沼泽,这样的滋味,很不好受。曾经爱得那么深,刻进骨子里的爱,因她的“死”而终止的缘份,如今再临,除非他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否则怎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这不是街边上陌生的路人,不是与他不相干的人,这是他深爱过的女人!可此时此刻,他偏偏不能干脆地许她一个幸福的未来!
理智的弦,在这哭声中悄然崩裂……良久,才听一声沉痛的叹息,翁岳天长臂一伸,揽着魏婕的肩膀,她像是溺在水里快要死了的人瞬间抓住了一根稻草,狂喜之下,忘情地抱住翁岳天的腰,将自己颤抖的双唇凑上他的脸……
魏婕用力吻着他,无声地祈求着他的温暖和怜惜,时隔四年多在,再一次与他这么亲密地接触,她仍然无可抑制地战栗,激动,只想要与他吻得更深更紧,恨不得能完全与他融为一体!这熟悉的味道,让她疯狂,让她迫切地想要全部霸占!
无论魏婕怎么使劲都撬不开翁岳天的牙齿,她只能亲吻着他的唇,却不能更近一步。翁岳天冷凝的眸子犹如井水一般深邃沉静,没有因此而激奋。连他自己都说不上来为什么,居然,他的心里微微有一点不适应魏婕,他习惯了文菁嘴里清甜干净的味道,如果现在吻着他的女人不是魏婕,他早就推开了。魏婕嘴里有一种他不喜欢的气味……似乎是淡淡的烟味。
魏婕用她的热情在呼唤着翁岳天,却怎么都暖不了他的唇。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惊愕地退开了去……她哆嗦着,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他,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不敢相信,他连一个吻也吝啬给她吗?
魏婕惶恐地冲他摇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该吻你,我怎么可以忘记你已经有女人了……我已经不是你的女朋友……我不是了……”魏婕痛苦地捂着脸,尖锐的疼痛在心上狠狠划过,翻开了她血淋淋的伤口。
她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如此的低姿态,带着慌张的自责,带着悔恨的哭诉着,好像是她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翁岳天的心,收紧了又张开,张开再收紧,全是满满的痛惜。冷硬的心,一点点融化在她晶莹的泪滴里……
这一晚,文菁特别精神,没有早早地犯困,坐在沙发上不停织围巾。翁岳天不在家,时间过得很慢,平时她都会因为嗜睡而把这空虚寂寥的时光打发过去,可是今天不知怎么,就是执拗的不肯去睡,潜意识里有骨子韧劲在,她竟然把围巾给织好了,原来计划是要过两天才完工的。
米白色的围巾,朴实无华,摩挲着这柔软,想象着将它围在他脖子上,为他抵挡着凛冽寒风……他会开心会惊喜的吧?他能体会这围巾其实是编织了她满腔的情意吧?
文菁忍不住扬起了嘴角,眼神发亮,可是在她瞥见墙上的挂钟时,神情一滞,如同有一片乌云笼罩着……已经11点了,他怎么还没回家?
文菁告诉自己千万别胡思乱想,他只是因为事情没有办妥,所以才耽搁了……他是大总裁,难免应酬多,她应该多体谅他,而不是无故去胡乱猜测什么。
文菁将围巾收好,放到卧室的衣柜里,琢磨着等圣诞节的时候送给他……如果圣诞节那天,可以一起烛光晚餐就好了,那该有多浪漫啊。只是想想就觉得心里甜滋滋的。
可是还有一个让她寝食难安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她到底要不要向他坦白自己的身世呢?文菁无法想象翁岳天会是什么反应,但今晚翁震的来那一遭,彻底让她醒了,她不能再继续自欺欺人,她不仅要知道翁岳天究竟会怎么做,更重要的是,她必须问清楚,他到底有没有打算和她结婚!宝宝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她需要的是一个真正爱她的丈夫,而不只是这么稀里糊涂地同居!
文菁想在圣诞节那一天,在轻松美好的氛围里,与他谈这些事情,还有三天的时间,她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情绪,好好的,酝酿一下。要揭开尘封多年的记忆,揭开烙印在她心上的创伤,何等容易?要下决心问他会不会娶她,更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决断……只希望,他的回答,不会让她失望……
人生就是如此,你以为有足够的时间,你在某件事情上只是小小的犹疑了那么一下下,或许换来的就是难以估量的后果,
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难以入眠的又何止文菁一个呢……
某一栋老旧的楼房里,文家,是出了名的简陋寒酸,今夜,这么晚了,却迎来一位富豪访客,他身后跟着一个彪形大汉,看样子是保镖……
文晓芹满脸疑惑地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中年男人,似乎在哪里见过。
“你叫文晓芹是吧?”魏榛象征性地问问,实际上他不仅知道文晓芹的名字和住处,还知道她以前很穷,近来傍上一个大款,却只能做情妇。
“你是?”文晓芹漂亮的脸蛋上,狭长的丹凤眼里流露出思索的神色,自己何曾认识这样的人了?
“你可以不用认识我,你只需要认识这个就行。”魏榛轻轻朝保镖抬了抬手,慈善的面孔笑容可掬,怎么看都是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者。保镖拿出一张支票摆在文晓芹面前。
文晓芹在细细数了一下支票上的零,惊叫出声,差点跳起来……一百万!
一百万!噢……天,她即使是傍大款都没有这么好的事,对方从没有如此阔卓地一下给她一百万!
文晓芹坐不住了,哪里还顾得上仪态,笑得脸都变形了,猛地将支票抓在手里,喘着粗气。
“你想我做什么?”文晓芹也不是傻的,这个中年男人必定有所求,否则怎会一甩就是一百万。
魏榛很满意她的反应,笑容里隐约透出一丝轻蔑。这个世界上就是要有文晓芹那样的小人,才会被他所用。假设他面对的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许多事情就没那么顺利了。
“你先别高兴得太早,一百万不是那么容易赚的,如果你提供给我的消息没有价值,如果你没有起到作用,这一百万,你一分都拿不到。”魏榛既然已经肯定了文晓芹是个什么样的人,说话的语气也没那么客气了,向来,他对这样的人只会轻视,如不是想要从她嘴里得到些什么,他连正眼都不想看她。
“你想知道什么?”文晓芹的兴奋劲儿顿时褪去了大半,瞄了一眼那凶神恶煞的保镖,再看看这笑里藏刀的中年男人,文晓芹心里快速盘算着,这一百万,自己是否有能力得到?她傍大款连一栋房子都还没弄到手,就只有身上戴的这一套钻石首饰,她爱财如命,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支票飞了。
魏榛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问道:“七年前,你父亲曾经收养了一个女孩儿,我想知道,你对她,了解多少,我要听全部关于她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要漏掉。另外,我还查到,你父亲最初并非姓文,是什么原因使得你父亲会改了姓氏?”
居然是冲着文菁来的!
文晓芹内心的震撼难以形容,文菁那贱/种还真能搞事,她惹到什么人了?文晓芹有的鼻子有时也很灵,嗅到几分不同寻常的味道,眼前这个人,不像是文菁的朋友,那么,竟然会不惜一百万来打听她的事,只会是……仇家?
文晓芹心里这么想,嘴里可不会问出来,何必自找麻烦,他要知道,就全都告诉好了,对于她又不会有损失。
文晓芹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文菁的事全盘托出,只不过言语间诸多不屑,最后讲得差不多了,还冷冷地嘲讽了一句:“我老爸带她回家的时候,就是不肯说她是谁生的,我和我妈妈都认为她一定是老爸在外边的野女人生的贱/种。”
婕文天有。魏榛一直都没插话,脸上神色阴晴不定,没有人看得出来他到底是喜还是忧。
“你是说,你爸爸是在有一次受伤被人救了之后才改的姓氏?”魏榛想要再一次确定。
“是的,我小那时候,是姓张,后来我爸爸非要改姓氏,说他那条命是一个姓文的人救的,他这辈子,就算是做牛做马都要报答……我妈跟爸爸吵架,说他是神经病,还什么做牛做马,又不是在古代。爸爸为了表示自己对救命恩人的敬重,真的把姓氏改了……”
魏榛的手陡然攥紧了,全是汗,文晓芹先前所说的关于文菁的事,其实没什么价值,就是说文菁曾经自闭,不说话,性格孤僻。唯有文晓芹刚才所说的这一段,具有非常的意义!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叫文启华的人?”
“没有。”文晓芹很干脆地回答,目光坦荡,她是真不认识。
魏榛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文晓芹的面前,竭力平稳着声线说:“看看这张照片,见过吗?”
文晓芹疑惑地将照片凑到眼前,定睛一看……
“这个人……好像……”文晓芹在记忆里搜索,她应该是见过的吧,很眼熟。
魏榛一瞬不瞬地紧紧盯着文晓芹,沉凝的目光颇为复杂,期待中还掺杂着不易察觉的惶恐之色。
十分钟之后,魏榛从文家出来了,表面上看着没什么异常,只是反观屋子里的文晓芹……手里紧紧捏着支票。这是属于她的钱了,说明,她所提供的消息,就是魏榛想要的。
魏榛在临走前还吩咐文晓芹替他办一件事。收了他的支票,文晓芹也不好拒绝。看似很简单,只是在圣诞节那天,打一通电话给文菁……
这一夜,翁岳天终究还是回家了,虽然有些晚。
文菁习惯性地依靠着他,汲取着这熟悉的温暖,他亦如往常一般将手臂放到她脖子下边……
文菁心心念念着圣诞夜的事,忍不住小声地呢喃:“岳天……圣诞夜我们去吃烛光晚餐好不好?”
软糯的声音,嫩嫩的,像婴孩儿的小手指在他心上一下下挠……翁岳天揽着她的手紧了紧:“圣诞夜那晚……我有个聚会要参加。不过我会尽早回来接你,到时候,我带你去广场看烟火,去吃烛光晚餐。”他的声音很低哑,透着疲倦,还有淡淡的歉意。
文菁心里有点失落,不过在听到他说会尽早回家接她,会陪她看烟火,吃晚餐,她的心又愉悦起来……这互相依偎着的两个人,此时此刻都不会知道,三天后的圣诞夜将会是怎样的永生难忘!怀里的小人儿没声音了,但是翁岳天能感受到她的失落,心头最柔软的部分因她而疼着。凝视着这张圆乎乎的脸蛋,因为长了不少肉,所以五官轮廓自然比以前要模糊一些,成双下巴了。可是他没有嫌难看,反而觉得有种别样的美,红通通的,粉嫩粉嫩的,白皙细滑的肌肤在柔和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尤其是她那两片娇嫩的唇瓣,微微嘟着,像是在邀请他品尝一样……
“我今天回来晚了,你等得急了吧。”翁岳天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眸光中流动着宠溺与爱怜。
文菁很乖巧地点点头:“今天外边很冷,我又怕你是去应酬了会喝很多酒……我是想先睡的,可是睡不着,现在你回来了就好,我就能安心睡觉了。”
翁岳天的心倏然裂开一条缝隙,涌入一缕甜蜜,她的宽容,不止是让他温暖而已,她依旧还是没怪过他一句,不会借此埋怨什么,不会追问他是去见了谁……不是因为她太笨,而是因为她对他的信任。她只会关心他,心疼他,舍不得一点点的责备。忽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不仅仅是他在给予她宠爱,她何尝不是在宠着他呢?
“小东西,告诉我,你有多想我?”
“呃……很想很想。”文菁有点不好意思看他。
“我没回家的时候,你难道只是脑子里想吗?有没有什么地方特别特别想我的?”
“你……你……”
“你怎么了?”翁岳天明知故问,爱极了她羞涩的神情,怯怯的,像一颗含羞草,她依然会在亲热的时候脸蛋红红,心慌意乱不敢与他对视。
“你……你怎么那么坏,明知道我……我……”
“你想我了……不信你看看……”他故意将修长的手指凑到她跟前,羞得她直往他怀里蹭……太丢人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
文菁酡红的俏脸,纯真无暇,却又透着一丝小女儿的娇憨,不自觉流露出天然媚态。
文菁第一次大胆地在这种时刻说出如此撩人的话,真正地有感而发……他疼惜她,他喜欢和她这样……这让她有种自豪感,心爱的男人。这是每一个女人极度渴望的幸福。
翁岳天在听见文菁这么说的时候,微微一颤,他当然知道,要从这懵懂的小东西口里听见这种话,那是有多难,无疑的,他被文菁所说的话取悦了。
耳朵里充满了她柔嫩的呢喃,视线触及到她魅惑的曲线,听觉和视觉上的双重冲击加倍了他的感官……
一番极致痴缠之后,文菁懒懒地睡去,小脑袋蹭在他怀里,好像一只得宠的猫咪,甜甜的,乖乖的,憨态可掬,被他吻得微微发肿的红唇发出莹润的光泽,还有她白玉般的颈脖上,还有还有……她娇嫩的肌肤上到处都是他留下的浅浅爱痕。
他的一只大手还在轻轻地抚着文菁的腹部,那里边,有他的孩子……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仿佛手在碰到肚子时,能与里边的胎儿有莫名的联系,特别是在孩子踢她时,他总爱去摸那突起的一团……那就是孩子的小手或者小脚在顽皮呢,血脉相连的感觉,难以言喻的奇妙。他渐渐地也对那未出生的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她的呼吸逐渐均匀,轻轻拂过他蜜色的胸膛,心中的悸动还不曾褪去,如果不是顾及到她是孕妇,他一定会再要她一次。难以抑制的柔情如丝如雾般萦绕在他心间,他清晰地听见自己的每一次心跳都在呼唤着她的名字,默默地,确实那样真实。
灯光下,男人俊美得让人屏息的容颜染上了薄薄一层朦胧的纱,如夜空星子般灿烂的眼眸缓缓闭上,心底,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小东西,我好像真的对你上瘾了……就算你是文启华的私生女,我也不会放手……小东西,你肯定不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多年前与你父亲曾有数面之缘。他如果在天有灵,也会欣慰我今天的决定……”他的决定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些话,全在他心里反复诉说着,一个字都未曾吐露。
如果文菁想继续隐瞒过去,他就由着她,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她开心就好……这是他的女人,还有他的孩子,怎能够轻易割舍?从何时开始这么深刻地眷恋着,沉迷着,明知道前路或许艰难,但仍然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只因为……这舒心安宁的生活,是他渴望了多少年的梦想!曾经的爱人回归了,魏婕的出现,也许让他在那么一刻有过短暂的迷惑和犹豫,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文菁的可贵。
他在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丢下她,跑去追魏婕,他说好了要回家吃饭可又没有。他无需任何理由地晚归,而她却不曾怨过,闹过,不曾让他的心在纷扰时更加心烦意乱而是给了他更多的理解和爱。她爱的方式可能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愚笨的,但是,诚如一句俗话讲得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无疑的,文菁的性格,文菁爱的方式,文菁的一切,他都受用。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适合自己的女人,何其幸运?!在思想上经过摇摆之后,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一夜的旖旎,气息伴随着这一对幸福的人儿进入梦乡。原来真的人在欢喜的时候,做梦都会笑。文菁梦见了自己和翁岳天在烛光晚餐,她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他穿着尊贵优雅的礼服,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她手上……这小丫头嘴角溢出可爱的晶莹,开心得流口水了……
梦,之所以美,是因为现实里没有得到。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文集和翁岳天的同居生活还是那么惬意,温馨,在安逸舒适的家庭氛围里度过。
文菁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距离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她也越发兴奋和紧张。翁岳天在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文菁没有告诉翁岳天关于她cd的事,打算今晚的圣诞夜,送他围巾的时候将cd一起送给他。
下午,翁岳天准备要出门了。
一身银灰色西装,精致的裁剪,勾勒出男人健美的躯体,天神一般冷贵高雅的风姿,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之气,清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彰显出男人骨子里的孤清,深褐色的眼眸里,淡淡的苍然,那是经历过磨砺的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如此绝世风华,只瞧上一眼就会沦陷,这样的他,无端端让文菁心头颤了颤。
文菁扯了扯嘴角,欲言又止的神情,最后低下头撅着小嘴儿看向自己的脚尖,局促地绞着手指……
翁岳天从镜子里将文菁的脸色都看在眼里……太有趣了,她这是为哪般呢?为什么会如此可爱的样子?他被逗乐了,转身之际,眸底流泻出一片浓情缱绻。
“在想什么?”翁岳天很好奇,他一向喜欢她生动真实的表情,这一回居然没摸透。
文菁扁扁嘴,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嗫嚅道:“你穿得这么帅出门啊……好没安全感,你说只是朋友聚会嘛……你干嘛……干嘛穿这么好看啊……其实我觉得吧……你穿那一件咖啡色外套更好看……嘻嘻……”文菁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有点贼兮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闪过一抹少见的调皮。
咖啡色外套?翁岳天脑子里在搜索着……
翁岳天眸色一沉,搂着文菁香喷喷的身子,一口就含住她白润的耳垂,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好啊,你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谁教你的?明明那件衣服我不喜欢,买回来只穿了一次就不想穿了,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人,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穿。
“嘿嘿……呵呵……我是担心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美男榜第一的男人,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时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度翩翩,穿什么衣服最好看,有多么绝世的风采。尽管有时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袋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凝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过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别不大,太帅了,没办法……你最好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人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过他的话也不是没道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人,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不由得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陡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时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得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然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还是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渴望。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汲取,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芳香。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烈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牙膏的余香,彼此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过气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彼此:“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动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宠溺,令人目眩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打算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单甜蜜的圣诞节。但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友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半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过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活泼,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答应她,无非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过去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放心。就算不能成为夫妻,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友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目前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时,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安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眼她着这。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时,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岳天的胳膊肘碰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时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觉乏味,无聊头顶,孤单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个人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有了方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当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讥讽:“啧啧,瞧瞧……多骚包,多无耻啊!一副春心荡漾的猥琐样,你干脆就说你找到结婚对象不就得了?诚心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结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时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个人一起过圣诞吧?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时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单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挥挥手,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冲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两个年少时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赌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肯承认其实在某个时刻,偶尔,还是会想起对方,并且感激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年少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个人暗里较劲儿,慢慢地不断地完善着,鞭策着自己,这固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