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乱世用重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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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位水平。
而香江!
虽然市民的中位收入水平不低,但这可是平均值,是高收入和低收入平均起来的。
因为高房价的缘故,香江拥有单个城市最多亿万富豪的比例,可以说高收入真的很高,是低收入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所以香江有很多亿万富豪,其豪宅更是比比皆是,但也有一大批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住在笼屋里的人。
笼屋的概念就是笼子。
只有几平方大小,很多人从出生到死亡就是住在这样的地方,他们和数量庞大住屋邨的底层市民一起,给社团提供了远远不断的人员。
连香江这个发达的城市都这样,大家也就不能追求北欧的福利制度,为了让社会安宁,只能用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刑罚。
刑罚的轻重,对一个地方的治安有着决定作用。
当然!
前提是社会稳定。
如果是古代王朝末年那样的情况,即使用重典,抢劫偷盗者死,也挡不住前赴后继的山贼、强盗和小偷,实在是大家都活不下去了,为了生活不得不去偷去抢。
法律在生存面前,一文不值。
不过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治安好坏就和刑罚轻重直接挂钩的。
我们以老美为例。
老美的经济超过内地很多,人均更不要说了,是数倍的差距,按理说治安环境应该比内地好才是。
结果呢?
内地被誉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区域之一,说路不拾遗有些夸张,但夜生活丰富,晚上你出去,除非倒霉透顶,一般不会遇到治安问题。
而在老美就不行了。
富人区还好,因为房价贵,有钱,警察巡查力度大,晚上相对安全一些。
在穷人区,特别是黑人聚集的区域就不行了。
这些区域,晚上都不能出门,特别是女孩子更是不能出去,因为出去遇到危险的可能性超过百分之五十,更可悲的是报警也不管用!
因为警察晚上都不会去这些区域。
在内地,就没有这个情况。
在大家印象里,房价高低和地理位置,绿化面积以及使用材料有关,从来没有听说和治安环境有关的。
因为别墅区和城中村的治安差不多,没有太大差距。
某地打人桉能引起全网轰动,除了网络传播速度快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样的情况少。
要是三天两头发生。
就好像香江!
别说晚上吃饭打架是家常便饭,就是几十数百人的群架,也是三天两头发生。
因为发生的太多,无论是警察还是市民都习以为常。
默认晚上十二点之后是社团的天下。
到点之后,警察自动下班,把黑夜交给社团,连报纸都不会对其报道。
之所以会这样,除了香江贫富差距大,混社团的人多,还有一个关键因数就是香江法律惩罚力度太低。
以卖洗衣粉为例。
内地对洗衣粉零忍耐,只要销售、携带超过五十克就是死刑。
这个力度如果放到香江,那么香江的混混烂仔们,全部枪毙是夸张了,但枪毙四分之一绝对不冤枉。
如果是东星这样以洗衣粉为主的社团,枪毙四分之三都会有漏网的。
朱涛、倪家这些团伙就更不要说了,直接用大炮炸都不带冤枉的。
在香江的真实情况是!
走粉,即使是几十公斤甚至上百公斤的量,也就是主犯判的重一点,蹲了十几年二十来年,从犯几年甚至几个月就能出来。
如果几只几十克,警察都会视而不见。
欧美那边更夸张,走粉和走私香烟罪行差不多,因为大麻在一些地区都合法化了,和香烟没什么区别。
要不然也不会有走粉也要交税的笑话了。
普通市民为什么要加入社团自保,即使被混混欺负也不愿意出来作证,将他们送入监狱接受惩罚。
最关键因数是,法律对社团分子惩罚太低,市民如果对社团人员指证,即使将他们送入监狱,也只不过判几年甚至几个月。
当时是痛快了,但这些人出来后不可避免的对指证的人进行报复,逼得他们走投无路甚至家破人亡。
朱婉芳就是最好的例子。
她因为相信警察,站出来指证犯人。
结果呢!
被指证的混混老大潇洒,花了十几万保释金和律师费就将其保释出去了,然后朱婉芳被潇洒等人盯上了。
混混的老大潇洒把那十几万保释金算在了朱婉芳身上,逼得她还债,让朱婉芳成为潇洒等人公开的情人不说,还要出卖自己的身子做小姐,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朱婉芳的父亲为了挽救女儿,被潇洒等人砍死,而警察只能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潇洒有钱可以请律师。
最后是朱婉芳的老师实在看不下去,忍无可忍,拿起刀砍死潇洒才将朱婉芳从地狱中挽救出来,但她的一生已经毁掉了。
就是因为法律对社团宽恕,才导致香江社团泛滥,市民们深受其害,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前世只是小市民的雷卫东没办法。
港综世界的雷卫东可是位高权重,又得到这么好的机会,自然要下狠手,不仅用重典,还要修改法律。
在保证审判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向内地靠拢,直接把内地的刑法拿过来替代。
这种做法不仅芽子、简慧真等警队高层支持,广大的底层警员也支持雷卫东的决定。
因为对一线警员来说,他们也担心社团的报复。
就好像小李!
他在成为警察后,也只能保证自己和家人不被欺负,再多就不信了,有时间连邻居都保护不了,眼睁睁的看社团欺负人而无能为力。
所以在听王督察说,处长要对社团下重手,从根本上清除社团,才会这么激动,举起双手双脚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