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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伏日里的心思种种
《孝经》总共十八章约两千字,在儒家典籍里,算是字数最少的一部经书了。加上刘照学得又快,不出一月,卢植已经将《孝经》讲完。此时恰逢伏日即将到来,按照习俗,逢伏日当休假一日,于是卢植与刘照约定,先休息几日,等初伏过后,再开始讲授《春秋》。
伏日,是秦代时兴起的一个夏季节日,在汉代,伏日变得非常重要,是与“岁终大祭”的腊日并称的大节。
现代我们经常说“三伏天”,所以,伏日并非只有一天,而是分为初伏、中伏和后伏。一般来说,以夏至节后的第三个庚日为初伏,第四个庚日为中伏,以立秋后的第三个庚日为后伏。
秦代,有伏日中杀狗驱除暑气的习俗,这大概就是后世三伏天吃狗肉这一风俗的源头。汉代,也许是杀狗驱除暑气的习俗没有继承下来,而吃狗肉的习俗又尚未兴起,所以,汉代的伏日里,狗狗们还是比较有“狗”身安全的——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因为在汉代,狗毕竟是作为“肉畜”而存在的生物,而且作为比较便宜的肉食,是经常被吃的……。
此时,每逢伏日,官府就要放假,并给官员赏赐肉食,而民间,也会籍此机会,吃肉喝酒,犒劳自己。
在汉代,随着生产水平的提升,猪肉已经变得比较便宜,不再是秦汉之前“士大夫无故不杀犬豕”的状况了,人们平日里也吃得起。据《盐铁论》记载,“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这说的是,在正常收获的年份,一头猪的肉,价值十五斗小米,相当于一个成年男子半月的口粮。由此可以看出,猪肉并非很贵,而实际的消费状况呢?“今闾巷县陌,阡伯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掣肉而归。”反映出当时的人们对酒肉的需求,已经大为增加,不必非得等到节日、祭祀,才能吃肉了。
所以,人们在节日里吃的,一般都是比较贵重、鲜美的肉食,比如牛羊肉。其中,牛因为是重要的生产工具,所以历朝历代对宰杀耕牛都是严厉禁止的,因此,吃牛肉的机会并不多,故而,羊肉就成了人们过节时,吃肉的首选了。
到了初伏这天,二卢、二王兄弟告假回家,就剩下了刘照孤伶伶的一人。百无聊赖的翻着书,叹了不知道是第几口气后,刘照忽然怀念起当初整天得空就缠着自己讲故事的阿鹊起来。
自从自己回到宫中,便和阿鹊分离开来,如今也已经一个多月了。最初,刘照也曾想过,让阿鹊也一起入宫居住,但是奈何乳母何氏却再三推辞,将此事暗暗的拖延,直到最后不了了之。
何氏的心思,刘照一时间尚没有细细的琢磨。但是何氏自己清楚,一旦女儿入了宫,便摆脱不了宫中人的身份,在皇宫中,任何女性,理论上,都是皇帝的女人。自然,何氏倒不是担心刘宏会怎么样,而是怕这一重身份保持下去,迟早,自己的女儿会和刘照发生点不清不楚的关系。
对此,她的丈夫张小乙,大概是乐观其成,甚至是巴不得的,但是作为在宫中生活了一段时间的何氏,她却是持谨慎乃至畏惧的态度的。
前些天,她在宫中,遇到了一行人,抬着一名死去的宫女,匆匆的从宫中的偏门出去了。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随意扫视了一眼,只见一床破被中,裹着一具年轻女子的尸身,那女子歪着头,没有血色的苍白面孔,正对着她的目光。看得出,这是一位眉眼之间透着妩媚,五官精致的美人儿,但是此刻,却已经香消玉殒,命归黄泉了。
随后,何氏略微打听了一番,方才得知,这名宫女,是在西园里服侍刘宏的众多美人之一,在一次临幸后,怀上了皇家骨血。
然而,王美人殷鉴不远,死了还没有几天,宫中的女子,哪个敢顶着何皇后的辣手,为刘宏怀育骨肉?因此,这名薄命的女子,只能自己寻找打胎药来吃——其实当初的王美人也是如此,只不过,不知道是否有人故意为之,给她的打胎药是假的,或者干脆就是保胎药,所以王美人吃了打胎药后,反而安然不动了。
但是这名宫女却没那么幸运,吃了药后,血崩不止,最终丧命。事发后,没有人敢上报给皇帝知道,只是将其匆匆的抬出宫去,往埋葬宫女的坟地里草草的掩埋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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