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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白艳红,从出生开始,我就知道自己的存在。
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却一直以白沛慈自居。
白沛慈这个名字,是生我的那个女人替我们取的。
我们共用了这个名字很多年,直到十几岁的时候,为了区分自己和这个蠢女人的区别,已经忍无可忍的我才重新取了这一个名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无法忍受自己竟然与这样一个愚蠢的女人共用一个身体。
我们互相的交替着,为了能够考上好的学校,拿到好的成绩,得到父母们的奖赏,每当上课念书的时候,都是我在歇尽全力。而每当获得荣誉的时候,都是她在享受父母的恩惠。
自己讨厌自己,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每当我们沟通的时候意见分岐越来越大,这种如针扎在肉里却拔不出来的感觉就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强烈。
直到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
我一定要想办法将她驱逐出这个身体,我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自我,重新掌控着自己的人生。
什么,你说我是双重人格?
不,双重人格是不会知道自己有另一重人格的,两个人格间无法沟通。我们显然不是。
如果要说的话,只能说我们是妄想人格。
一个是另一个的妄想,也许这一点比较符合一些。
但是谁是谁的妄想?谁是谁妄想出来的?
这一点无法考证,哪怕是那个这么愚蠢的女人,她也不承认自己是我的妄想。
她甚至指责说,我才是她妄想出来的人格。假如没有她的妄想,就不会有我。
真是笑话,我从出生起便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而她呢?
第一次开口叫“妈妈”的那个人,是我。
第一次迈开步子走路的那个人,是我。
第一次学会用筷子吃饭,第一次考试取得好成绩的那个人,还是我。
她能做什么?
她只是在享受着我的成果,每当学习的机会来临,她总是躲到深处里去休息,或者扭过头,望着窗外发呆,不然就是缩在桌子低下看漫画书。
学习的人总是我,我掌握着各种技能,我才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儿,高材生。
她呢?她只不过是说话的口水多一些,喜欢对着别人傻笑,引起了别人对她的好奇心,就自以为她是主了。
我会让她知道,谁才是谁的主,谁才是这个身体的主人的。
可惜的是,我们共同居住在这个身体里。没有谁能往自己的身上踹一脚,把自己踢出去的。哪怕我利用机会把身体从楼梯上滚下去,在额角处裂开一个需要缝合二十多针的血口子;把自己的手指头插入电排插的插孔内,将自己电至晕厥,也没有能够将她驱逐这个身体,甚至,我因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躺卧在床上。
这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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