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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建言,并在法庭上代表他们。欧洲人权法院曾提出说,法律应该让每个人都易于接受,且人们应该能够预见法律是如何影响他们的。为了维持法律的专业,法律实务一般是由政府或独立的管理组织如律师公会、律师理事会或法学会来监督。想要成为律师必须经由管理组织认证后才能执业。通常必须在大学的法律系或法学院读上四年,取得法律学位后才会通过认证。在一些国家中,还需要通过律师特考并取得律师证书才能开始执业。
一旦成为律师后,律师通常会加入或自行开设法律事务所,或者是在政府或私人机构中当法律咨询。另外,律师也可能成为法律研究员,经由商务服务或自由工作提供客户需求的法律研究。许多经过法律训练的人会将他们所学的技能运用于法律领域之外。在英美法系的传统中,法律研究对法律的实务是很重要的,这可以被用来决定法律的状态。这通常要经由对法律报告、法学期刊和法律条文的研究来得到。法律的实务亦包括写书诉状、讼案、合同、遗嘱或信托等文件。协商和调解的技巧对法律实务也是很重要的。
“公民社会”这一词可追溯至约翰洛克,他指公民社会是一群人,有着“共同制订的法律,以及可以向其申诉、有权判决他们之间的纠纷的司法机关。”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也在《法哲学原理》中区分了“国家”和“公民社会”的不同。黑格尔相信公民社会和国家是两极的存在,在他对历史辩证法的结构之中。公民社会需为法律的来源,从人们对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是什么的意见和游说的基础中产生。澳洲大律师和作家杰佛里罗伯逊对国家法写道:“其现今主要的来源之一是在一般人在客厅里的电视机上看到违反人权的事件后的反应,以及许多的他们因此而支持的非政府组织中发现的。”
讼师是中国古代历来诉讼案件中的重要角色,这一角色不但可以左右案件的胜败输赢,而且对原告与被告双方的生死都起着生杀予夺的大权。
一张嘴就可以草菅人命,同样的一张嘴也可以力挽狂澜,这就是讼师的力量。
崇祯皇帝朱由检的新法改制,不仅仅是在政府内部,在朝廷内部,在民间,他同样动过了脑筋,原来的那些讼师们上堂是不需要任何的证照的,但是在现在,讼师们要想接着混饭吃,就必须先拿到律师执照!
这也为大明新法的普及,加快了速度!至少,在大明的京畿地区是这样的!
孙承宗本来不想来的,但是想到皇帝明日还要给自己送行,他想着,能够在这次的大明最高法院和皇帝碰个面,说几句话,明日皇上就不用送自己了。皇帝今天对孙慎行的态度,说老实话是很让孙承宗寒心的,但是想到辽东的危局,孙承宗顾不上这些了,只想着先去辽东!
孙承宗来参加这个是公审,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那就是,他同样对于皇帝维系新法,到底是呈一个什么态度,甚为关心!这些朝廷大臣的心思都是很细密的!窥一斑而知全豹!
众朝臣同样是这么个想法,皇帝没有规定这次公审,所有的朝臣都必须到场,但皇党身份的朝臣们都到了的话,其他人也不敢不来,更为关键的是,这次是公审皇亲国戚,这在大明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他们都想看看皇帝对外人狠,对待皇亲国戚,还狠不狠的起来?皇帝第一次对待惠安伯张庆臻案子的时候,就顾及着和田鸿遇的感情,还有惠安伯张庆臻和懿安皇后张嫣家的关系,而淡化处理,算是轻轻的各打了一板子,只是斥责了惠安伯张庆臻几句,对田鸿遇也只是让他回家,并没有追究刑事责任!这次不知道皇帝会怎么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