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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的粮食烧兑好以后,深埋在暖窖下,说是要等孙女出嫁的时候挖出来痛饮庆祝,如今也有十几个年头了。正好小弟在华国江湖上走动的时候,同一名出了名的佛爷结为至交,多少学了那么几手。见金兄喜好杯中之物,于是就略施妙手……”
凌阳所说的“佛爷”,在华国江湖上黑话的意思就是小偷。因为做贼的不喜欢听盗、窃等字眼,所以被称呼为佛爷。就像拦路抢劫被唤作“剪径”,放火叫做“点亮子”都是一个道理。
金海标闻言却是一惊:“什么?你偷的是箜篌的东西?赶紧送回去,这酒我可不敢喝。”
凌阳见状讶道:“怎么?金兄是嫌弃这酒里有一股贼腥味吗?”
金海标张口结舌了半天,勉强笑道:“你刚刚不是说,这瓮酒要兑了烧酒之后,困个十天半月的才能喝嘛。我已经等不及了,所以干脆不喝这个,我看永宁坊的橘酒就挺好……”
凌阳见金叔始终在旁微笑不语,听凌阳提到李箜篌的时候,望向金海标的目光里,明显带有一丝促狭,脑中灵光一现,指着金海标失声道:“你跟李箜篌有一腿?”
金海标的脸色明显不自然起来,笑得又慌张又干涩:“你小子说话真难听,什么叫有一腿有两腿的。我跟箜篌,跟李家的二小姐,只不过是玩儿得比较好的小伙伴而已……”
金叔在一旁面露讶色,没想到凌阳居然精明至斯,仅仅从自己一个细微的眼神,便看出金海标和李箜篌关系匪浅,不得不佩服凌阳的思维之敏捷,难怪能够得到金海标的另眼垂青。
金海标难得露出忸怩的颜色,突然诧异道:“我好像听到水开了声音,怎么咕嘟咕嘟直响?”
金叔也狐疑的朝凌阳身上打量过去:“老朽也听到了,声音好像就从钱小兄弟的身上传出来。老朽仔细听听,嗯,好像是钱小兄弟腹部,你饿了?”
凌阳满肚子坏水正在冒泡,被二人当场揭穿,知道事不容缓,突然用脚尖将百十斤重的酒瓮挑了起来,托在手掌里滴溜溜转了几圈。凌阳的掌心里腾的冒出一团湛青的火焰,高温逼人。在热力的催动下,青瓮里的酒膏开始重新熔化为液体,酒雾昭昭,整个屋子顿时浸润在香气凛冽的酒汽之中。
凌阳转头朝看呆了两名仆从吼道:“去拿几坛子上好的烧酒过来,我今晚要跟金兄和金叔煮酒论英雄!”
金海标万分惊诧道:“钱老弟你这是干什么?”
凌阳怒哼道:“我好不容易把这么大一瓮嫁妆酒从李家偷了出来,得罪了那个混世魔头一般的李家二小姐,还能有活路?俗话说法不责众,天塌下来大家死。既然金兄和箜篌小姐多少有那么几分交情,今天这酒你是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如果箜篌小姐追究起来,小弟身前也好有个挡箭牌。金兄想置身事外,把我一个人推出去做冤大头,简直想疯了你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