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花魁飘香 1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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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关心自己的公子爷。
夜风心里面为之一凛,云天豪他听过,是风华帝国两大远古家族之一云家家主,被外人称之为月华大陆三璧之一,三璧,意思是三块无价的玉璧。和汉月王国的两大远古家族之一的祁家家主擎天剑圣祁横齐名。
“你,你又是谁?”贵公子有些声色内荏地喝道。
云天豪爽朗地一笑,说道:“云某姓云,字天豪。蜗居东南的云家,如果你父亲镇东大将军想兴师问罪的话,随时都可以到云家来,云某随时欢迎。”
一听云天豪这话,贵公子顿时是蔫了,夜家、云家、孟家,这是风华帝国三大家族,也是风华帝国中唯有地三位公爵,也是拥有最大封地的贵族,其中,除了夜家是靠世代地战功积累下来的爵名,而孟家与云家都是王者之战中对月华大陆贡献极大的远古家族。
贵公子他父亲虽然是大将军,不过,和云家一相比起来,那就微不足道了,人家在风华帝国的东部极势薰天,他父亲还要看人家云家的脸色行事,所以,他只好是灰溜溜地跑了。
“孟姑娘琴声妙到颠毫,云某能一饱耳福,实在是三生有幸。”云天豪鞠身,风度翩翩,姿态讨人。
不得不说,云天豪是一个极为吸引女子地男人,豪然霸气,有长虹贯日之势,又是风采翩翩,更何况是身居高位,手中地权势薰天。这是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
孟宛烟轻轻点头。
云天豪然后又对夜风哈哈大笑,说道:“三殿下名震天下。天豪敬仰万分,对于三殿下地英雄事迹更是熟焉于耳,在汉月王国,三殿下孤身一个挑战千军万马。更是让天豪为之倾怀,不知道天豪有没有那个荣幸。和三殿下共饮一杯。”
“对,对,三殿下,要不,大家坐在一起,共饮一杯,欢通达旦如何?”毛锡银忙是附和地说道。
夜风看了看毛锡银,又看了看云天豪,含笑,不过。心里面却是冷笑,此时他明白,云天豪绝对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的,而是早就和毛锡银事先说好,毛锡银只不过是一个搭桥引线的角色而已,正主是眼前的云天豪,或者是背后地太子。
夜风笑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笑着说道:“唉。云兄,我是个浪子,对于男人的话题,不感兴趣,只喜欢赏花作乐。这样的美好时光。就别浪费了。此时此刻,我只想陪陪孟小姐。和她弹一曲,吟诗作对,观花赏月。孟姑娘,不知道我这个浪子有没有那个荣幸今晚和你共赏月呢?”说着,轻笑讨好地说道。
孟宛烟目光流采,望了望夜风,又望了望云天豪。
云天豪挺胸昂首,上前一步,大笑地说道:“三殿下,孟姑娘,既然大家在此相遇,就是有缘,何不我们几个人共登楼赏月,大家同发雅兴,吟诗作对如何,这也算是京都一佳话。”
“多谢了,云兄,我这个浪子,对陪着男人赏月没有兴趣。”夜风立即拒绝,笑着说道。
两个人看去像争风吃醋,事实上,并非是如此,事实上,云天豪是在拉拢夜风,想和夜风走近,这当然是带着目的,而夜风则是拿孟宛烟做挡箭牌,拒绝云天豪,或者是太子地拉拢,这看去两个人像是在争夺孟宛烟。
虽然夜风是对二皇子有杀心,但是,并不是说夜风就要投靠太子,对于太子和二皇子的皇位之争,夜风一点兴趣都没有。
孟宛烟对自己地两个侍女轻轻地颔首,转身离去。
夜风脸皮无比的厚,忙是跟了上去,笑着说道:“多谢孟姑娘。”
而云天豪也想硬凑一脚,但,却被两个侍女挡住了,说道:“云公子,我家小姐每次只见一个客人,夜公子捷足先登,很抱歉。”
夜风转身,哈哈大笑,对云天豪抱拳说道:“云兄,兄弟我只好失陪了,没办法,我这个人就是有异性没有人性,为了美人,可以出卖兄弟,只好委屈兄弟你了,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慢慢相述如何?”
见夜风还没有意思加盟,此时,云天豪也知难而退,如果逼紧了,反而是反目成仇,他也风度过人,抱拳,哈哈大笑,说道:“三殿下客气了,如果换作是天豪,也会这样做,毕竟孟姑娘是只天上才有,人间难见几回。他日有机会,一定请三殿下喝上一杯。”说着,豪爽的告辞离去。
不管怎么样,虽然这一次云天豪欲拉拢夜风没有成功,但,却给夜风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也不算是无功而返。
望着夜风的背影,许多人又羡慕又嫉妒,不知道有多少人是一掷千金,而孟宛烟看都不看一眼,今天竟然是约夜风相会,怎么不叫人嫉妒。不过,此时知道夜风的身份,在场的大贾富豪都知道自己惹不起夜风,不敢乱来。
万花楼后院极为之大,占地上百亩,里面是楼阁林立,水榭长廊更是延绕不止,在这里,居住的不是万花楼的大管事,就是万花楼当红的牌儿。
孟宛烟住地楼阁,乃是位于东北角,是一幢三层的楼阁。
夜风跟着孟宛烟走上了第二层楼,只见这楼阁装潢甚是高雅朴实,所有的家具都是用紫檀木所雕刻,走进去,就能闻到很舒服的檀木香,装饰更是显得浑成凝厚。
步秋雁和黄金甲人更是跟着夜风寸步不离。
两个侍女点燃了***,点上檀香,只见香炉上青烟袅袅。
孟宛烟坐下,夜风也毫不客气地跟着坐了下来,两个侍女端上瓜果点心。
“夜公子脸厚不薄,自作主张。”宛孟烟开口了,声音极好听,犹黄莺出谷。
夜风耸了耸肩,笑着说道:“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本事,就是脸皮厚,所谓说,至贱者,则无敌,我是那种无敌的大贱人。”
夜风这话,就是连宛孟烟都啼笑皆非,只怕没有人想夜风这样豁达的说自己是个大贱人的吧。
夜风故作痴迷,望着孟宛烟,徐徐地说道:“唉,孟姑娘很像我地一个朋友,真的很像。”
“这勾起夜公子你地回忆吗?”孟宛烟也不生气,平淡地说道。
夜风说道:“是呀,勾起了我的回忆,让我想到了她,神秘未测,狡黠万分,更重要的是,唉,她的手很滑,手指也很修长,一点我的胸膛,我就魂飞魄散了。”说着,目光落在孟宛烟那如白玉一般地修长十指上。
事实上,夜风这话是一语双关,他所说地朋友,是指李紫蝶,他所说的魂飞魄散,当然不是男女之间地**,而是指李紫蝶那高明可怕的手掌绝招。
“可惜,我不是你的那位朋友。”孟宛烟淡淡地说道。
夜风点头,说道:“我知道,但是,看到孟姑娘你的纤纤十指,我就忍不住想起她,她的手指也和你的手指一样,修长有力。”
听到自己公子爷和孟宛烟**,步秋雁心里面吃醋,暗暗地跺脚,心里面恼气,哼,以后她再也不理这个大色狼了,大色狼,看到美女就流口水。
“宛烟只能说是抱歉。”孟宛烟平淡地说道。
夜风轻笑,说道:“孟小姐客气了,不过,你这手指修长纤纤,却尖利无比,我想,学掌刃利指,是最好不过了,绝对是变幻厉杀,以前我见过一个练掌指的女子,她手指也像孟姑娘的这般。姑娘这手指,让我着迷,不知道能不能让我细细品赏。”夜风挑衅地望向孟宛烟。
不等孟宛烟答应,夜风右手如闪电,抓向孟宛烟的玉手上。
孟宛烟玉手动了动,好像是无意,有意无意地搭向夜风的手脉,夜风忙是手掌一变,夺抓向孟宛烟的面纱。
“夜公子,请尊重一点。”夜风双手一紧,被人抓住了,这正是孟宛烟的两个侍女。
如果这两个侍女是普通人,那绝对不可能抓住夜风的双手。
夜风讨好地笑着说道:“两个姐姐,我不是无理,只是对你的小姐爱慕有加,忍不住而已。啊,对了,两位姐姐,你们手臂上有两个可爱的小东西。”
两个侍女低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们手臂上爬着一只如温玉一般的蝎子。
“啊——”三个裂纸的尖叫声,孟宛烟和她的两个侍女都被吓得没有血色,后退。
女孩子最怕这些东西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