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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情况日益恶化,而今天已然降到谷底。
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不知名东西监视,盖瑞也感觉到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没命似地逃回长城。
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起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吴墨看过这本小说,所以也了解威尔跟盖瑞的真实想法,罗伊斯爵士真得不能算是一个好的军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儿孙满堂的家里排行最末。
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没错,就只有十八岁,属于那种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家伙。
真得很难想象,军方将追踪野人踪迹的任务交给这么一个家伙,这不可等着失败吗?
罗伊斯爵士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
骑在他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着体型较小的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
他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头是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
罗伊斯爵士宣誓成为守夜人还不满半年,但他绝非毫无准备空手而来,最起码他的行头一件不少。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软得吓人的黑色貂皮斗篷。
“我敢打赌,那一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战友说,“我们伟大的战士哦,把它们的小头一颗颗扭断啦。”当时可引得众人哄笑成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个大伙儿饮酒作乐时嘲笑的对象,你要怎么去尊敬他呢?
这不仅仅是盖瑞和威尔的想法,事实上看过小说的吴墨,也是深有同感,罗伊斯爵士基本上就属于那种眼高手低的家伙。
用中国历史上的某位名人来形容,那恐怕就是赵括了。
纸上谈兵或许可以,但真正要实打实地去干,那就不太现实了。
或许是因为对这位不靠谱的长官极度的不信任,盖瑞仍然在尽量地劝说罗伊斯爵士返回长城。
“莫尔蒙(这位是守夜人的长官)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也照办了,”
盖瑞道,“现在他们死了,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起雪来,我们得花两个礼拜才能回去。下雪还算不上什么,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只可惜不管盖瑞怎么努力都是徒劳的,我们的贵族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
他用他特有的那种兴致缺缺、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
威尔跟在他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
“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吴墨靠近了威尔,他对原来的剧情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所以需要从威尔这里得到一些更详细的信息。
他现在的身份是已经有七年经验的守夜人,所以资格比威尔是要老的。
在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维生。
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盗猎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