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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释然了。据他所知,山里的人起名字都很随意,有些干脆叫木桶,大盆什么的,甚至还有叫尿壶的呢。相比起来,叫‘年轻人’算是好听多了。
考官让胡忧在一棵松树下等着,快步了走向另一个房间。胡忧是一个当兵的料,又刚刚救了他一命,他决定帮帮胡忧。
话说这考官叫做梁大,是皇室外亲,虽然血源有点远,不过在军中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要想帮一个人弄身份证明,不是太难的事,只看他帮不帮忙而已。胡忧怎么说也算是救过他的命,他自然会有回报。
梁大只离开了一会,就回来了,把一个军牌交给胡忧,道:“入伍的事,我已经算你办好了,你明天就可以入新兵营报道。你是一个当兵的料子,以前好好干。”
说着,他又递给胡忧一个小布袋,继续道:“这里有点钱,是我帮你预支的军饷,你拿回去好好安顿一下家里。现在的世道不好,一但入伍就是今天不知明天事,以后怕是想和家人见一面,都不容易了。”
梁大说得有些语重心长,完了拍拍胡忧就离开了。
胡忧看了看手里的军牌,又看看已经走远的梁大,反身往客栈走。说起来这军牌还是胡忧最先推行的,上次联军会议,苍梧帝国带表梁小意见了觉得不错,回来之后就在本国推行。
胡忧把梁大给的军饷全给了李伯,李伯打开发现居然有七八个金币,嘴都张得老大,这可是一批不小的财富了。其实胡忧的军饷哪有那么多,而且也没有预支的说法,这些钱都是梁大给胡忧的。因为身上带钱不多,他还借了一些呢。
李伯看钱有些多,不太敢拿,胡忧推给了他,也不多说什么。李伯生活本就困难,又带着个红儿,一咬牙,也就收下了,不过他还是塞了两个金币给胡忧。胡忧本不想要,但是听李伯说,在军中有时候有要用钱的,身上没有几个钱不行,于是胡忧也就装了起来。
当晚,李伯给胡忧办了一顿饯行酒,说了不少的祝语。又把这么多年来,听说的官于军中东西,都给胡忧说了。
胡忧只是默默的听着,也不多话。对于能不能当将军,他并不是很看重。之所以去当兵,更多的更是想找回自己。
第二天一早,胡忧告辞了李伯和红儿,到军营报道。也许是知道以后再也不能见到胡忧,红儿哭得很伤心。胡忧离开的时候,也感觉有些唏嘘,这种离别的滋味,真是不那么好。
苍梧帝国这次一共招十万新后,胡忧所在的这一区,招两千人。梁大应该并没有向新兵营的官打过什么招呼,并没有谁对胡忧别特好。
胡忧被分到了第一大队七小队,由于各国的兵制并不一样,苍梧帝国的一个大队是一百人,一个小队是十人,小队长被称为十夫长,大队长称百夫长,梁大在军中是一个千夫长。他的上面还有万夫长。在苍梧帝国,只有万夫长才会被称为将军。不像曼陀罗帝国,千人偏将也可以称为将军。
新兵营的生活很单调,每天都是训练,训练,掉此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安排。一个星期过去,同队的新兵,不时在一起聊天打屁什么的,相互之间也就混熟了。
胡忧不是那么爱说话,一般都是坐在一边默默的听别人吹牛。同伴一开始以为胡忧是骄傲,后来发现胡忧对谁都是那样,也渐渐的习惯了,也接受了胡忧,并不排斥他。队里有一个小胖子,跟胡忧算是最好的,不时也找机会跟胡忧聊上几句。
胡忧在军中并不出头,不过渐渐的也引起了大队长的注意。新兵营里的兵,全都是新兵,不少直接就是农夫丢了锄头进的军营,有些连拿刀都不会。可是胡忧并不一样,他虽然是失忆,但是身体的本能是不会变的,他可是在军中七八年,曼陀罗帝国最年轻的将星,手法动作自然与新人菜鸟不一样,加上胡忧自己也不掩示,就连不少的新兵都看出胡忧伸手不凡,大队长怎么说也只几分本事,怎么会看不出来。
这天,第一大队开始学习弓箭,大队长王仁齐的箭法在军中是有名的,自然由他来亲自教。
他看胡忧拿弓的姿势,就知道胡忧应该是会用弓的,于是就把胡忧叫出队伍做示范。
胡忧对军纪自然知道,上级说的话,就是命令,所以也不说什么,就来到了队前战好。
王仁齐就以胡忧为例,给讲解示犯动作。他到是有真本事,一点点的讲得很细,为了让大家对弓箭硬有兴趣,他还说了胡忧黄龙道箭取铁克拉右眼的故事。
王仁齐当然不知道,在他身边的这个叫‘年轻人’的士兵,就是他口中的不死鸟胡忧,当然了,胡忧自己也是不知道的。只不过王仁齐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胡忧感觉很熟悉的样子,而且他还隐隐的感觉王仁齐有些地方说得并不对,与事实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了,王仁齐说的故事,也不过是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了,正所谓是你加一点,我加一点,与事实的情况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王大队,听说你的箭法也很了得,将来有机会,一定也能扬名天下,说不定能超过那个不死鸟呢。”
一个士兵看王仁齐说得兴起,一个巧巧的小马屁放了过过。
王仁齐嘴中连到不敢跟不死鸟比,嘴上却乐开了花。有点小本事的人,难免会有骄傲之心,这王仁齐今年不过二十七八岁,又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虽然箭法不错,却是温室里长大的,在沉稳方面,自然就差了一些。
“齐大队,你给我们表演一下神技怎么样。”队员看王仁齐挺喜欢箭方面的事,马上借机让王仁齐露两手。
“好,那我就给你们开开眼”王仁齐被小马屁拍得飘飘然,只有些忘乎所以。
“哟,齐队要露两手,不知道小弟能不能看呢?”一个阴柔的声音在王仁齐的身后响起。
王仁齐听到这个声音,眉头一皱,第一大队全体一百人声音也小了很多。
胡忧也瞟了来人一眼,在军中有些日子了,他虽然不爱说话,但是对军里的事物,还是知道一点的。他知道来人叫做陈卓庆,是第二大队的大队长,一直在跟王仁齐明争暗斗。
在看陈卓庆的同时,胡忧也看到了那个站在他身边的女孩子。女孩子二十岁左右,长得很漂亮,是他们这个千人队的军花叫江天瑜。她的军职是总物,具体是干什么的,胡忧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她似乎很天都很悠闲的样子,不时这边转转,那里坐坐就过一天。
说起这个江天瑜,那可真是了不得了,他们这个千人队,有十个大队长,其中有八个是男的,而这八个之中,有七个都在追江天瑜,据说千夫长对她都很有点心思,更别提有多少士兵晚上在梦中拿她当老婆了。
江天瑜在这里,简直就像一个公主,人人都巴结得不行。不过胡忧到不是很喜欢她,也说不出什么理由,反正胡忧不觉得她有什么了不起的。
王仁齐转头看到江天瑜,顿时眼睛一亮,能在爱慕的人面前出风头,那当然是求之不得了,大笑道:“那今天我就献丑了。如果有什么到不到的,还是江小姐,陈大队多多包含。”
江天瑜咯咯一笑道:“那真是太好了,不过一个人射可没有什么意思,我听说陈大队的箭法也不错的,不如你们比比?”
这就是胡忧不喜欢江天瑜的地方之一了,这个女人最喜欢搞这种事。越是看到人家为她打得头破血流,他就越是开心。。.。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