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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军团在浪天的起义,对整个曼陀罗的影响非常的巨大。之前,由于魔族的战力太过强大,很多势力都已经偃旗息鼓,能躲的躲,能藏的藏,总之是能不与魔族交战,就尽可能的不与魔族硬碰。
浪天的起义,像一剂强心针,再一次燃起了人们的停心。
特别是原属不死鸟军团的部队,因为一直得不到总部的命令,他们像没头的苍蝇一样,都不知道干什么好。现在浪天已经作出了表率,他们又有了新的目标。
继浪天之后,曼陀罗帝国四处再燃烽火,几乎每一天都有起义的地方传出来。据说有胆大的,百来十号人,都扯起了义旗。
虽然各路的义军,都是你干你的,我打我的,有些部队甚至把目标放到了个人身上。整支部队就只策划干掉一个或是两三个魔兵而已。
但因为大家的敌人都是一样的,一时之间,还是让魔族尝到了苦头。
小长安城,红叶在经过再三的思量之后,决定按丫丫说的去做,主动的放弃了小长安城,在马斯达的部队到达之前,全军撤进了山林里,和马斯达打起了游击。
游击战,这是让马斯达嘲笑为老鼠打法的作战方式。一开始,由于不少的士兵都有抵触的情绪,游击战并不是很成功。幸而朱大能和陈大力这时候战了出来,他们都是跟随胡忧多年的老将,不但在军中人气极高,而且还跟胡忧在当时打异族的时候,用过类似的战术,知道游击战的威力和运用之法。
有了朱大能和陈大力的支持,游击战才真正的开始发挥威力。士兵从不喜这种打一枪就跑的战术,到真正爱上这种战术之后,马斯达的头就开始疼了。
与此同时,胡忧在离开了魔族的领地之后,没有马上赶往小长安。按他的原计划,本是想回小长安的,但是当他发现小长安暂时不需要他的时候,他就转变了方向。
胡忧去的地方是龙木城,他收到消息,候三的部队在那一带活动。
魔族对曼陀罗突然发起的进攻,不死鸟军团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其中损失最惨的就是候三的部队。
胡忧的特种团是最先遇上魔族的部队。由于错误的估计了魔族的战力,特种团从一开始,就被魔族大军压着打,特种团战损达九成以上。就连候三本人都受了重伤。
胡忧回归浪天之后,一直都无法与候三取得联系,关于他的所在,也是纷纷扰扰说哪里的都有。胡忧是分析了路上收到的各种消息,才确定候三应该是在龙木城一带的。
龙木城地处曼陀罗的东部,地理位置与小长安有些相似,又略有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这里的山地很多,气候多变,一分钟之前还是艳阳高照,下一分钟就是大雨滂沱。条件真的非常的艰苦。
胡忧进入龙木城的时候,刚刚经历了一场暴雨。被太阳暴晒了一天的石板路,此时还在丝丝的冒着热气。
放眼看去,龙木城很安静。
安静得有些过份!
这里没有见到魔族,也没有见到人族。
整个龙木城,犹如旷野,没有一丝人气。
胡忧在来之前,有想过这里的情况。但是他没有想到,龙木城居然凄凉到了这个地步。
皱着眉头,胡忧在龙木城的街上走着,倒掉的房屋,被烧了大半的酒楼,都告诉胡忧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唯一没有见到的,就是人。
不见活人,死人也不见!
视线中出去了一条黄狗,胡忧停下了步子,静静的看着那条狗。那是一条家狗,原来是有主人的,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
黄狗也发现了胡忧,似乎感觉不到胡忧带来的危险,黄狗看了胡忧一眼,就没有再理会胡忧了。
倒塌的屋里,黄狗在找着什么。大约十分钟左右,它咬起了一双鞋,跳回到街上。
胡忧在心中暗道了一声好狗。他知道这条狗,是回来帮主人找鞋子的,只要跟着它,就可以找到龙木城的老百姓。
魔族在攻城之后,并不会实行屠城,所以龙木城空无一人绝对不是全都死光了,而是他们找地方藏起来,不愿意再回到城中。
黄狗很小心,走走停停的不时留意是不是有人跟踪它。可惜它那点本事,想发现胡忧还是难了一些,胡忧很轻松的就跟在了黄狗的身上。
龙木城外十里,胡忧终于见到了老百姓。
随意乱搭的临时住地,丢在路边没有洗的锅,扯得跟万国旗一样正在晾晒的衣服,无一不在说明这里的条件非常的艰苦。
胡忧的眉头越皱越深,在他看来,老百姓完全没有必要这样。龙木城的魔族已经离开,他们完全可以再回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躲在这里。
一个壮汉注意了胡忧很久,上来拦住胡忧道:“你是哪个村的。”
胡忧一愣,摇摇头道:“别误会,我是路过的。”壮汉冷笑道:“路过?怕你是奸细吧。小子,你已经注意你很久了。”胡忧看了壮汉一眼,道:“我没有恶意的,希望你不要乱来。”
壮汉突然扑向胡忧,并大叫道:“快来人呀,这里有魔族的奸细,他又要来祸害我们了!”
壮汉这一嗓子叫出,原本相对平静的落脚点,响起了杂乱的敲铁桶多。
随着这些声音的响起,大量的男女老少拿着各种自制的武器,把胡忧给团团围了起来。
全民抗战,还真像那么回事。
胡忧这会就算是心里有气,也不得不赞一声。如果全曼陀罗帝国的老百姓都能这样,那么就算魔族再强大,也无法在曼陀罗站住脚。
人民的力量,永远是最强大的,谁小看他们,谁就得付出代价。
这样的情况,让胡忧有些为难了。难道要把这些老百姓全都打一顿?
一个闪身,胡忧闪过了大汉的扑击,原地跳起,三几步功夫,上了边上的一棵大愧树。
胡忧站在树上对老百姓叫道:“乡亲们,听我说,我不是魔族的奸细,你们应该都知道不死鸟军团吧,我是不死鸟军团的人,我是来这里找部队的。你们有谁知道这附近的不死鸟军团驻地,请给我指一条路。”在别的地方,一般抬出不死鸟军团的旗号,都会收到很好的作用。
如果能证明自己确实是不死鸟军团的人,甚至还会得到老百姓的招待。
与魔族对战五年,不死鸟军团至少有过百万战士为了保护老百姓而牺牲。老百姓都是感恩之人,他们知道谁对他们好,谁对他们不好。
不过让胡忧没有想到的是,不提不死鸟军团,一提这个名字,老百姓那怒火顿时就高涨起来。
“原来他是不死鸟军团的人,该死的!”“砸石头,砸死他!”“又来抢我们的粮食了!”“绝对不能放过他!”似乎不死鸟军团比魔族更可怕似乎,老百姓不但是用石头砸,还有人在砍树,一付要把胡忧生吃的模样。
这么个弄法,可不是什么好事。
胡忧知道今天在这里怕是查不到什么了,赶紧树过树,先离开这里再说。
究竟是怎么了?
胡忧坐在半山的石头上,苦思着刚才的经历。
老百姓居然会反不死鸟军团,这样的事以前可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
左想右想,胡忧都无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难道是候三对老百姓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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