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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一本专著,是我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以来,一直铭刻在心里的想法。这个想法一直到我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之后,才猛然变得清晰起来。大连海事大学,这所全球著名的海事大学学府,世界海事大学的分校之一,一直以海商法专业、轮机专业和航海专业闻名于世,屹立在世界以及中国的众多名校中。2008年9月,我踏入了大连海事大学的校门,求学于蜚声海内外的国际法学海商法专业,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更加有幸聆听了法学专家们关于最新国际海运公约《鹿特丹规则》的思考,这些法学专家们,有的代表中国政府全程参与了《鹿特丹规则》的起草过程,有的著书立作,引领国内业界对《鹿特丹规则》的研究。有了这些师德醇厚的名师指导,坚定了我毅然选择了全球热议的新公约《鹿特丹规则》为我的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入学后博士生生活很快由最初的新奇、轻松、快乐转为师兄、师姐们撰写博士论文时“痛苦”经历的体验,一晃三年寒窗过去了,最终在2011年深秋,我经历着的这种“痛并快乐着”的“痛苦”修成了正果。再一晃,两年即将过去了,在工作和生活的“蹉跎”中,在当初那个清晰的想法逐渐模糊时,心中那份念想、责任突然变得强大起来,促使我提笔开始了改写博士论文,完成有关《鹿特丹规则》研究的专著,我很自豪自己跨入了海商法,尤其是对《鹿特丹规则》研究的殿堂。
我的导师关正义先生,品学兼优,和睦待人,理论与实践兼备,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司法界,先生的做人、做学、为官、从政都是有目共睹的。记得初次求考时,关先生对我生活的照顾让我没齿难忘,使我坚定了考取的信心;记得求学时,关先生的倾囊相授、谆谆教诲使我受益终生,在海商法的殿堂上渐行渐远;记得论文定题时,2009年10月与先生的访谈中,关先生的一句“制度是体系化的”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打开了思路。关先生站在前沿,把握全局,结合国情,毅然定题,使我写作过程中感觉到坚强的后盾;记得写作陷入困顿,多次与先生交谈,寻求论文写作切入点时,关先生睿智观点所带来的灵感火花的迸发;更记得关先生严格审阅论文,仔细批注,探讨问题,引导论文的每一次进步;还记得2013年8月,关先生来南宁和广西海洋局的专家座谈时,欣然接受我的邀请,在百忙之中为我的专著作序。在此,我由衷地、深深地感谢我的导师——关正义先生!
我的导师的导师司玉琢先生,著名学者、海商法学界泰斗。治学严谨,著作等身,笔耕不辍,淡定处世,奔波于教学、科研、实践的第一线,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的学者榜样。我很荣幸能亲自聆听导师的导师教授课程,司先生博士生课上提出的论题使我眼前一亮,转化为当初的博士论文小论文;我更是荣幸能亲自和司先生交流,获取知识的源泉。在博士论文写作中,司先生提出了“《鹿特丹规则》下中国与东盟港口经营人法律制度研究”这个论题,并指出属于填补空白之作。在此,我首先深深地感谢司玉琢先生几年来的教授,此外,我也表达我的歉意,因为资料收集上的困难,目前无法完成这个论题的研究,但是,它是我以后追求学术研究的方向。司先生的《〈鹿特丹规则〉研究》一书在我撰写博士论文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大的指导作用。在博士论文的预答辩上,司先生认真地指出博士论文需要修改之处,为论文的修改提供了思路,在正式答辩上,司先生给予我的研究成果的肯定,是对我最大的支持,为今天的专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再次向司玉琢先生致敬!
我的导师的同学韩立新先生,为人正直,认真负责,才气横溢,担负着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学科建设的重任,同时,百忙之中肩挑海商法学界权威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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