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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终还是说服了尚云鹏他们,他们答应带我一起去坎布。
但他们有条件,那就是要我把自己弄得很丑才行,要丑得让人看了我没有什么兴趣的那种。
这确实是很难,我总不能用刀子在自己的脸上划上几刀破相,我为了凌隽我可以做得到,但是凌隽恐怕不会同意,如果我因为他而破了相,他也一辈子不会开心。
“你们有什么好办法,让我变得很丑?”我无奈地说。
“办法倒是有,只是不知道你受不受得了?”田杰问。
“为了救凌隽,我死都愿意,没什么受不了的。”我坚定地说。
“把你自己弄得很脏乱,换上迷彩服,再往脸上抹些油彩,这样看起来不会太怪异,也能掩饰你的真面容,当然了,因为在丛林中出入,脸上抹油彩也很正常,但你从现在起不能洗澡,你必须要够脏,没有男人都不会对脏女人感兴趣。”田杰说。
“不能洗澡?”
我虽然猜到他们的主意肯定不会让我很舒服,但我还是忍不住叫了起来。
“不能,你要变成一个很脏很邋遢的人,这样你才能更安全。”田杰说。
“好吧,我答应。”我只好妥协。
第二天一早,我换上了田杰他们给我找来的衣服,衣服偏大,穿上之后我把头发盘起,再戴上帽子,抹上油彩,我从外形上几乎就完全丧失女性特征了,虽然仔细看还能分辨出我是个女的,但也和美女之类的词没什么关系了,确实是完全失去了吸引力。
走进丛林之后,发现尚云鹏他们让我不洗澡的要求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就算是我洗了澡,这一路的翻山越岭也会让我累得一身臭汗,原始森林的恐怖不亲历很难想像得出来,那里几乎是没有路的,马帮们走的路基本上就不能算是路,放眼看去到处都是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明显的参照物可以作为路标,要不是跟着马帮着,我们肯定一进丛林就找不到东南西北了。
因为没有参照物,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远,从小娇生惯养,从来就没有吃过这样的苦,走了两三个小时后,我就不行了,脚起泡了。但我为了不耽误大家的行程,我只好硬挺着。
“嫂子,你是不是走不动了?我来背你吧?”尚云鹏最先发现了我的不对劲。
“我没事,继续走吧。”我勉强笑道。
“你脸色苍白,而且全是汗,你肯定是走不动了。”尚云鹏说。
“肯定是脚起泡了,他这样的大小姐,哪受过这苦啊,我们换着背着她走吧?”田杰一下子就猜中我的问题了。
“真是脚起泡了吗?嫂子,我们背着你走,没事的,我们三个大男人轮换着背你,没问题的。”尚云鹏说。
“没事,我能挺得住,大家继续赶路吧,是我自己要求跟来的,哪能连累大家,继续走吧。”我说。
“小齐,还是我们背着你吧,你不用不好意思,大家就像兄弟姐妹一样的,照顾你是我们的责任,来,我先背一段。”
雷震海说着弯下腰,准备要背我。
“真的不用,我自己能走,我相信我能挺得过去,大家都不用说了,我真的可以。赶紧走吧。”
我当然不能让他们背着,为了凌隽的事让他们跟着受累我已经很内疚了,哪能还让他们背着我走,我就是脚走断了,我也得挺着。
“秋荻,那我给你唱哼两句歌吧,肯定很适合你现在的心情。转移一下你的注意力,你脚就没那么痛了。”田杰笑着说。
我心想你这会还有兴致唱歌,也难道真是一点都不累么?
“那好吧,你唱来听听。”我笑着说。
田杰清了清嗓子,开始哼哼:“拨开天空的乌云,像蓝丝绒一样美丽,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
这是一首很老的歌了,我很小的时候听到过,听到后面几句时,我心里一酸,眼眶红了。
我低下头看路,没有说话。
田杰看起来是个粗人,但歌还唱得不错。他好意逗我开心,但事实上我却被他一句‘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惹得差点哭出来。
“你瞧你唱得多难听,唱得小齐心情更不好了,你还是不要唱了。”雷震海说。
“啊?还行吧?我唱歌有那么难听吗,我只是想帮她转移注意力而已,没想到竟然让她听得如此不适应,竟然要把她唱哭了,真是罪过。”田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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