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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疏阑,轻笑一声道疏狂,苍穹破空出天阑。
我爹希望我将来成为一代武林豪杰和剑法高手,把玉剑山庄的威名发扬光大。
不负爹的期望,从小我聪慧无比,乃练武的奇才,十岁时,已把“苍穹九式”融会贯通,还自己琢磨出新的剑法“陇月幻影剑”,这套剑法是我从月下草木的影动中研习而来,固由此命名。
我喜欢穿白衣,理由很简单,白色代表正直,高洁,而且剑客穿白衣才潇洒。
十三岁,武林大会,我连挑八大门派年轻一代的高手,所向披靡,江湖上送雅号“玉阑公子”,但我不喜欢这个称呼,感觉不像绝世剑客的名号,文绉绉地,软绵绵地。
我更不喜欢别人带某种轻浮的眼神看我,那时,只要外面谁敢一直盯着我看,我定要把对方教训得落花流水,因此江湖上人人都知,我脾气不好。
母亲安慰我,说年纪还小,长大点就不女气了。
十七岁,我名震江湖,剑法无敌,可谓我称第二,没人敢占第一。
意气风发,睥睨武林的我也未全然满意,容貌和身材成了我心底的一个痛楚。有时,我自己疑惑,天天锻炼,为何不长肌肉,身形一直纤细如杨柳;为何我不像其他男人那样长胡子,反而皮肤光洁皙白,优胜女子三分。
母亲继续安慰我,说天生丽姿,长相身形乃注定,后天的男儿气魄才是关键。
我花了不少时间,平衡自己的心态,做天下最厉害的剑客,相貌并不重要。
但是,却很烦恼,明明知道自己酷爱剑术,无敌江湖,偏偏每天都是一大堆的挑战贴。
我当然要应战赴约,十次有九次,对方不是来比武,而是来表达情意,纠缠不休,实在令人厌恶,动手把对方教训得七零八落。
十次中仅有一次是真正比武,轻松击败对手后,对方拜倒在我的脚下,哭着嚷着求一死,好让我永远记住他。
我不喜欢男人!当然目前对女人也不感兴趣,我只需与剑相伴,仗剑江湖,逍遥一生。
于是,我决定到处畅游,因为我们的皇朝不大,外面还有许多精彩世界,出去开了眼界,亦锻炼心境,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高手切磋,才是一个剑客的升华之道。
出门时,爹交代我尽量遮掩相貌,作为男儿,藏头露脸,实在憋屈,但父命难违,于是戴着斗笠,开始了我的游历之路。
骑着我的踏雪,由西而去,花了两个多月才出了皇朝范围,路上做了不少行侠仗义之事,也教训了很多不轨之徒。
哼着小曲,我进入了亓凨王朝的一个小城,这里的异域风情让我眼前一亮,男人女人都身穿锦缎,头戴面纱,唯一的区别是男子露整张脸,女子只露眼睛。
如此密实的打扮,此处民风应该很保守,可大街上的男男女女搂腰抱肩,动作十分大胆,让我看的微微脸红阴阳猎心诀最新章节。
我找了一家客栈,叫来此地的特色吃食,吃东西当然要取下纱帽。
纱帽一摘,客栈里的抽气声不断,我在其它地方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久了就习惯了,偶而遇到不长眼的,随便一展身手,就没人敢来骚扰了。
客栈抽气声过了后,是一片鸦雀无声,然后像菜市场一样,喧闹起来。我从小除了练剑,还有专门的先生教学,也算学富五车,精通琴棋书画,出来前把周边王朝的语言学习了一番,听到客栈里的人们跑到门口大声嚷嚷:“快来看啊,有花郎,有花郎啊!”
我学的杂记里没记载“花郎”是什么东东,正疑惑不解,“呼啦”按了黑鸦鸦的一大片人进来,全部虎视眈眈地盯着我。
我有点茫然,自己没做什么惹人怨的事啊,感觉这群人露出的饥渴眼神像狼盯住食物一般。
扯出一丝笑容,我摇手给众人打了个招呼:“大家好。”以表达我的善意,这些都是普通人,行侠仗义的我不能伤及无辜,有什么事,大家好商量。
一阵冲天尖叫声,差点把我的耳朵给震聋,接着,一群男男女女从不知那里掏出来的果子,蔬菜等,就往我身上丢。
非善意的行为,我肯定也不客气了,随手一抽腰间的软剑,挽了个漂亮晶莹的剑花,将所有杂物隔在半米外,我一脱手,软剑自动缠了回去,剑尾的两条金色的流苏摇了几下,服帖的坠在腰侧,此乃我钟爱的璃虹剑。
众人果然被吓得一哄而散,我正暗自得意,拿起酒杯小酌,那群人又回来了,兜着更多的果子,蔬菜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往我身上招呼,边丢,还边叫:“花郎,爱你。”
花郎不懂,爱你白痴都懂啦,我终于明白这可能是当地人表达欢迎或爱慕的一种方式。
但是,东西丢得太多了吧,我急忙用当地语言喊道:“停!”
兴奋的众人根本听不进去,后面还不断涌进来人,连客栈老板都加入其中,拿着一筐红色的果子,激动地往他这边投掷。
这是全民健身吗?我叫不停,又不能出手伤人,只好用轻功从旁边窗户遁走。
到了外面,还有一大波人,尖叫着丢东西,这里得多盛产蔬菜水果,不要钱似的。
客栈里面的人也追了出来,于是,我狼狈地在用轻功在房檐上奔走,大批人在后面追逐,而且人还越来越多,前面没搞清楚情况的人,见那么多人追,自发地加入围堵大军。
至于吗?我虽然长得,咳,俊美出众,也不需要如此热情地欢迎吧。
简直就是全城动员,看着脚下街道拥堵着的人们,还是各种炙热眼光,我不经地打了个冷颤,此地不宜久留,快快出城。
面对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暗器”,纵使我轻功了得,也不免中了一,二个,在白衣上留以颜色。
终于看到城墙,我运功加快速度,跃上城门,回头望了一眼,紧追不舍的一群人,忽然想起我的踏雪还在客栈附近,刚才急冲冲地跑出来,给忘了……。
我叹了一口气,吹了几声口哨,听到远处几声回应的鸣叫,头痛了,人流涌动,难道要我骑马踏着人出来,我只犹豫了一下,马上掉头回客栈,踏雪跟我闯荡江湖五载,感情很深厚。
一群人见我掉头而回,欢饮鼓舞,人人眼睛泛光,让我感到要被生吞活剥似得。
既然避不了,就坦然面对,好吧,来,就当练剑了中华苍穹。我豪气大发,十几个起落,站到之前那家客栈的屋顶上,从腰间抽出璃虹剑,潇洒而立,看你们有多少东西丢。
本来预想的狂风暴雨没有袭来,围在下面的一圈人等忽然虔诚地跪倒在地,趴伏跪拜,大声喊道:“仙师万福。”
这又是唱那出,我不解地歪歪头,突然感得汗毛倒立,惊觉背后似乎有人,急忙转身,下意识地出剑。
薄薄的剑身被两根修长的手指轻松地夹住,我顺着绣着雅致竹叶的银白袖边往上看,一张棱角分明,神采爽俊的脸上带着微笑,我再定睛一看,这个卓尔不群的男子居然踩着一把悬空的剑。
我大惊失色,急忙后退,慌张中脚踩空了,失去平衡,往后倒去,我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搂在男子怀里。
“放开!”我十分不悦地推攘男人厚实的胸膛,我不喜身体跟别人太过靠近。
男子不为所动,抱着我腾空而起,似乎准备离开此地,这怎么行,我管你神仙,还是妖怪,决不妥协。
剑被男子夺去,我只好出掌直取对方的胸口,手刚碰到男子的银白外袍,感到全身真气一泄,手拍上去,就像给对方拍灰尘似的。
我郁结了,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得出结论,我被人劫了……。
——
我,釜王朝武林第一高手,怎能跟恶势力低头,所谓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剑客的真理,即使断其锐,不能丧其志。此男子来者不善,即使我内力全失,也要放手一搏,呃,目前在空中无法施展,只能静待良机。
男子抱着我在空中飞行了一会,终于落地,机会来了!对方那只拿着我璃虹剑的左手,伸到我面前来了,我迅速地一手撑住男子的右臂,一手急急地抓向剑柄,张大嘴一口咬在男子抓着剑柄的手背上。
不要怪我太粗俗,没有内力,全身最利的东西,就是我的牙齿,其实我本意只想男子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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