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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放映厅里,宁皓作为导演,关心的是上座率,宋铮作为老板,关心的则是,这部电影到底要收回多少钱来,才能保本。
千万别以为电影制作方有多赚钱,要不然行业内每年就不会有那么多靠着电影制作过活的公司倒闭的事情了。
王忠军为什么要拿着什么电视剧部勾搭宋铮,还不就是因为拍电影没多少赚头,拍电视剧赚得多嘛。
这里面的事情,宋铮以前也不明白,总觉得要是拿着五百万来拍电影,五百万来宣传,到时候,只要能收上来一千万,就算是赚了。
可真正让苏文文给算了一笔账之后,宋铮只能无奈的承认,自己以前的想法,完全就是脑袋让门给挤了。
简单的计算一下,以每张电影票100块钱为例,首先,国家直接扣掉5%,做为电影发展专项基金,至于这部分钱上哪去了,谁要是较真儿真的跑去问,也就不用在国内混了,另外还有3.3%的税款,这部分就是8.3%,就剩下91块半了。
现在应该知道每张电影票,都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回纳税人,是不是觉得自己逼格上扬。
接着算,剩下的91块半里,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其中院线方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00块钱里,有个4块多。
其实院线这钱比较好转,特别是签约为主的院线,这笔钱是个稳定的收入,像万达,金逸这种垂直管理的院线,这两方面的收入,基本就被算在一起了。
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类似于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方在票房里可分配收入的5%到15%,这都算是正常范围。
再加上导演和主创明星的奖金,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包括拷贝费用等,一般来说,100块钱里,片方也就能分到30块多一点儿。
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发行收入,最终能不能回本,就听天由命,外加撞大运吧。
按照500万制作电影,也拿500万来做宣传的话,整体投入1000万,如果只打算靠票房回本的话,至少要拿到3000万票房,才刚刚打平。
很多电影,海外会有一些收入,不过很显然,《夜.店》赚不到这笔钱,充其量也就是音像制品方面有点儿干货。
所以那天新闻发布会现场,宋铮差点儿没搂住火,要冲上去抽宁皓的大耳贴子,可不是因为他口无遮拦,吹牛逼,要高票房,而是,丫挺的目标也太小家子气了,一千万的票房,宋铮连本钱都收不回来。
电影开场前,又陆陆续续的进来了二十几个人,目测了一下,整个放映厅,大概有个三百多人了,这个上座率对一部小成本,没有大牌明星,之前宣传火力也并补充足的电影而言,已经算是不错了。
至少宋铮很满意。
宁皓脸色一个劲儿的变化,也不知道丫心里在琢磨些什么。
时间到,放映厅内灯光瞬间熄灭,最前方的大银幕亮了,最先出现的是1+1工作室的LOGO,一男一女俩卡通形象牵着手走出来,然后天上掉下来一大加号,插在了两个人中间。
这个破LOGO也是林欣如的创意,当初提出来的时候,宋铮曾极力反对,可是无奈林欣如坚持,他的态度又不坚决,让那老娘们儿得了逞。
本来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可是这会儿瞧见,这玩意儿也太不吉利了,看着怎么像是要分家一样啊!?
片头部分基本上就是日后宁皓标志性的剪辑手法,通过镜头的不断切换,交代整部电影的主要人物。
让宋铮意外的是,电影制片这一栏,居然是他的名字,这是赤.裸.裸的拍领导马屁啊!
接下来故事开始,燕京八月的一个夜晚,一个小型的24小时超市,李俊伟是超市的一名夜班营业员,外表沉默寡言的他偷偷喜欢同事唐晓莲,两人今天一起值夜班。
两个月前,何三水在超市里买了一张彩票,中了9500元奖金,可是由于超市老板娘打错了一个数字,导致奖金泡汤,于是他今晚带着傻侄子轮胎一起回到超市,一定要拿回自己的奖金。
李俊伟和唐晓莲不能解决此事,无奈的何三水做出一个奇怪的决定,他要光明正大的留在超市里,把货物卖出去,来凑够属于自己的钱。
晓莲和俊伟的朋友朱辽都被关进了办公室。超市里陆续进来了一些性格各异的顾客,由于何三水的固执脾气和对超市业务不熟悉,在购物过程中发生了不少有趣的插曲,而被关在办公室里的朱辽和晓莲想尽办法逃跑。
就在超市里稍微平静何三水终于就要凑够9500块钱的时候,一个愤怒的抢劫犯出现在超市里。
原来在一个星期前,超市附近的商场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抢钻石的罪犯在逃跑的时候路过超市,将这颗钻石藏在了这个超市的冰柜里。
面对危险,大家开始想办法共同对付气急败坏的抢劫犯,可是由于配合缺乏默契,闹出了很多笑话,就在抢劫犯即将得到钻石离开超市的时候,大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最后联合外面的警察一起把抢劫犯制服。
大家终于得救了,走出超市的时候,天空已经露出朝阳。
一个简单的故事,通过非常荒诞的叙事手法表现出来,还得让观众爱看,喜欢看,这就要考验导演的功力了。
原版的《夜.店》,宋铮其实并不喜欢,因为《夜.店》原版,无论是从电影的整个故事架构,还是细节上的人物出场介绍,模仿无处不在,《两杆大烟枪》,《偷拐抢骗》,《夹心蛋糕》,《11:14》等等许多此类套路电影,更重要的是,电影最想模仿的对象,其实是宁皓的那部成名作一一《疯狂的石头》。
《疯狂的石头》本来就是部模仿电影,但是宁皓成功的地方在于,他将舶来的元素转化成自己的“山寨文化”了。
而《夜.店》给宋铮感觉的是,它也在努力想成为《疯狂的石头》那样小成本,高票房的电影,只不过导演过于急功近利的想倒腾出一部让自己红的电影,所以他把《疯狂的石头》的成功元素全部一古脑的装进自己的电影里。
只是可惜它仍然是个在学走路,并且异常笨拙的小弟弟,许多地方只是学到其形,并未学到其神。
在原版的《夜.店》里,导演努力的将台词朝流行语趋势发展,努力的想炮制出脍炙人口的情节,比如“两只蝴蝶与周杰纶’的桥段,努力的想让电影里每个人物看上富有个性,比如何三水和轮胎。
但是很不幸,因为电影整体过于薄弱,首先从剧本上来看就无新意,导演对镜头的处理也很一般,而且许多桥段荒谬不靠谱,而《疯狂的石头》的剧情则是虽荒诞,却具有现实意义,许多电影细节都能够经得起推敲,这也是《疯狂的石头》让许多影迷称赞的地方。
最关键的是,《夜.店》的故事被架空在一个脱离现实社会意义里的话剧世界。因为电影里的演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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