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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去小说网 www.27txt.info,最快更新[重生]凤在上,龙在下最新章节!

    一路上随着马车晃悠,我的双目空洞得望不见边。昔时同他分开时,心底来留存着下一次见面的希望,可这一次,我却是带着再不相见的决然而离去的。

    心口说不出的疼,总想着落泪,却发觉,身边已经没有那个替我擦泪的人了。

    两年前,我与他流浪的时候,虽然很苦,但是我真的很开心,那是我们彼此一起相胁着度过的日子。可是,现下,他忘了我,忘了我们的过去,他有了新的家庭,有了新的哥哥。而我,则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我不知道回去花家我能做什么,一个七岁大的孩子,身上仅有一些龙越给的银子,真不知能回去做什么。

    尚红绣劝我留下,可我婉拒了,我不想见到龙越,因为我不敢保证会不会趁他睡觉时,偷溜到他的房里,打他几拳。

    我恨他那样对待我疼到心坎里的子玥,我更恨他的自以为是。

    我虽然小,但是我见过的人情世故太多了。我看得出来,他对子玥虽然有些父子之情,但其实并不深厚,有时看着子玥时,反倒像是透过他,看着另一个人。

    我知晓他有一个失散已久的孩儿,至今还未找着。他会有这种情结,也实属正常,但我心里就是不舒坦,我见不得子玥一点不好,我期望每一个人都能好好地待他,疼他,不让他受一点伤害。他落下这般孱弱的身子,自幼父母双亡,已是人生不幸了,我不想他后半生,也如此不幸,得不到幸福。我想,哪怕用我所有的幸福,去换取他所有的快乐,我也乐意。

    是以,当我在九天教里受尽折磨时,这成为了我活下去的信念:我要用我身上受到的磨难,去换取他一切的幸福。

    九天教,那个时候的九天教,不过是个三流的小教派,没甚出息,成日里只会打家劫舍,做些不入流的勾当。可偏生便是那么巧,这门勾搭做到了我的头上。

    回去花家的路上,途径九天教,我们便是那时,遭到了教主亲自出手的打劫。

    思虑之下,驾车的侍卫决定还是交出了纹银,以换取我们的平安,毕竟来人众多,虽说九天教不入流,但还是小心为上。

    岂知那些贪婪的人,见到钱财,便觉得我们定还有钱未交出来,一言不合,便打了起来。看到他们动手,血光瞬时让我起了杀意,我拔出那把随身携带的师娘的剑,同侍卫一块杀了起来。

    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败了,败得一败涂地,侍卫都死在了他们的手里,而我则被教主看上,带回教里,训练成他的死士。

    从那一天起,我改了名字,叫做凤璇阳。

    阳,既是指当日老头子送我的那把逐日,又是暗指阳光。

    我想做他的那一缕阳光,为他驱散冰寒。

    为了活命,我在九天教里摸爬滚打,收敛起了所有的善心,杀了一个又一个的同伴。也是那时,我结识了血影与离诉,而离诉性子同我相仿,更是同我打成了一片。

    我将印在脑海里的冥阳功私下练了起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在这种吃人的地方,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我的仇敌,哪怕是血影与离诉。

    初次练这武功时,我体内受不住,被灼息疼得满地打滚,屡次都想放弃,可是我脑海里总会划过一个人的容颜,白净而纯真,他便如一冽清泉,化解了我身体的燥热。

    他是我活下去的希望,也是支撑我走到最后的信念。

    七年,我用了七年的时间,在那吃人的地方摸爬滚打,平日里,为了教主的命令去杀人,去抢劫。但暗地里,我却一直在收买人心,用我的关怀与热心,去帮助每一个人,用我的笑,去感染每一个因伤而痛呼的人。

    离诉说我是个没脸皮的无赖,我笑而不语,我的脸皮,早在多年前流浪的时候,已经被磨掉了。

    教主待我们极其不好,我跟着这帮兄弟,吃过不少苦,我带着他们挖过草根,吃过树皮,为了活命,为了将这吃人的地方铲除,我们必须要忍。

    终于,我武功大成,冥阳功出,叱咤风云。那一日,我杀进了教主的房内,将他赤条条地从他抢来小妾的床上拽了下来,我问他,想死,抑或是,不想活。

    他已经被我吓傻了,但我也没给他多话的机会,将他的教主印抢了过去,然后,将他挑到了大殿上,狠狠地朝地上摔去。

    许多维护教主的人,才后知后觉地攻进来,却被跟随我的手下一一杀尽。

    我为何挑七年的时间,那便是因为教主的气数将近。我初见他时,便见他脸颊松弛,肌肉下痿,俨然是纵欲过度之兆,而他那些手下,因着他的喜好,也随同他常常吃喝玩乐,甚少练武,这武功几近废掉。

    相反,我们这些挣扎在底层的人,为了活命,拼命练武,自然轻而易举就将那些人杀得片甲不留。

    我当众运起了冥阳功,吸食了教主的功力,所有人,都被我的武功惊呆了。跟随我的人纷纷跪下,齐声呼喊:参见教主。而不服我的人,要么迫于淫威诚服,要么,便是死。

    当我坐到教主的位置上时,我仿佛透过了大殿,看到了外头明亮的日光。那一刻,我心头只想对那个人说一句话,子玥,你瞧,我成功了。

    当上教主后,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平定内乱,整顿教规,把九天教整顿得有模有样后,我便开始萌生去见他的想法了。

    四年了,整整四年未见到他了,不知,他可还好。

    是了,四年前,一次出外刺杀教主的情敌,我们曾路过天剑宗。那时候,我忍不住,便担着要被头目杀头的危险,以沐浴与出恭为由,趁夜偷偷地溜回了天剑宗。那时候我的轻功已经很高了,来回往返不需废很多劲,且闯进天剑宗里也自信不会被人发现。

    我绕着熟悉的路,来到了他的庭院前,一眼便见着了那个我心念了许久的他。

    只是一眼,便让我醉了。我不知何时开始,对他的感情,从一开始的兄弟之情,变了味,成了一种痴恋,一种爱而不得的思念。

    他此刻正在房门前练剑,运剑流畅,平稳有力,全然不似幼时时那般虚弱无力。他长高了不少,眉目里脱去了幼时的稚嫩,多了一分少年的稳重。

    我心爱的他啊,长大了。

    我一直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静静地望着他,此刻才发觉,他的脸上,没有了昔时里常挂着的纯真微笑,虽然他平日里也很少笑,只有见着我时,才笑得多。可是我知道,他的性子变了,变得淡漠。

    他舞剑的眸里没有什么神采,擦剑时也是淡淡的,脸上唯一会浮现表情的时刻,是他在见着龙末时,会浅浅地唤上一声,哥哥。

    听着这声哥哥,我的心宛如结上了一层坚冰,敲击不碎。

    我很快便悄然离开了,而他依旧是回归他正常的生活,永远也不会知道,有一个曾经叫做花修鸣的人,悄悄来过。

    从回忆里走出来,我才发现,我想他,已经快疯了。四年未见,不知又长成了怎样的俊俏男儿,如今,他也十二岁了,过得几日,便是他的生辰。我想,这些年都没能送他什么东西,不如,便送他一个有意义的生辰礼物罢。

    我看了一眼手里那用了多年的剑,这把剑是师娘的。不得不说,这当真是把好剑,随同我多年了,都未钝掉,反倒越是见血,越是锋利。我有时想,可会是师娘在天保佑我,我屡次遇难,都靠着这把剑,化险为夷。我想既然师娘如此有灵,我也要将这份庇佑给他才是。

    我派人将这把剑融了,一半的铁水,依照着昔日师父手中剑的模样,加以更好的材料,冶炼成了赤煌剑,而另一半的铁水,依着师娘剑的模样,加以同赤煌一样的材料,冶炼成了幽泽剑。

    幽泽剑,是师娘那把雨泽剑化名而来的。

    当我捧着那两把剑时,心里可乐了,美滋滋地想着,我们这两把也可谓是一对情人剑了罢。心里萌生了这个想法,将剑送到他手里的心更切。

    我将教务丢给了血影处理,临行前,还准备了许多九天教附近特产的药材带上,而后便带着离诉离开,朝天剑宗去了。

    虽说这些年,子玥的身体经过徐笺的救助,大好了许多,但我还是要多给他一些药材,大补身体。

    我一路上,乐得脸都开了花,离诉打趣说,若是放在太阳底下,指不准我这张开了花的脸都能招蜂引蝶了。

    我笑着说,你不懂。

    他说,他的确不懂,不懂我为何对一个忘了自己的人,如此痴迷。

    我没有多言,但笑不语。离诉是知道我过去的人,我想子玥的时候,就会拉着离诉同他诉说当年我们的故事,可是那时的我们相处不过几年,能说的都说尽了,是以到最后,我又将同一件事说了出来,听得离诉都恼了,直嚷嚷着说,这些故事他都倒背如流了。

    我笑着轻锤了他一拳,但下次,依旧是扯着他,不厌其烦地说着我和子玥的故事。

    我觉得,只有反复地说着,才能告诉自己,告诉别人,他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活过。

    我带着一脸欣喜地去寻子玥,但到得天剑宗时,却被颇有些不悦见到我的龙越告知,子玥于两年前便随他师父远走,云游江湖了。

    当时我这么一听,懵住了,我等了那么久,才来寻他。如今他却不见了人影,而江湖如此之大,我更不知该如何去寻。

    许是见着我们多年未见,龙越将他师父常鹤秋的住处告知了我,我乐得蹦了起来,差些便要跳上去亲他一口了。这次到来,也没带什么东西,便挑了一些药材送给了他们,而我便带着剩下的药材,打道朝常鹤秋所在行去。

    我从踏入天剑宗,到离开都未告诉龙越我这些年的故事,因为我不需要他的怜悯与帮助,我要靠我自己的手,去夺得一切,去守护我爱恋了许久的人。

    我终于赶到了常鹤秋所在之地,哪曾想,发觉里头一个人都没有,敲了许久的门都未有回应。我以为又是一场空了,失落地折身回到山脚的城市里。离诉一脸随意地看着我,也没多说什么,他左看右看,也不同我搭话。

    不过,我也没心思同他说,垂头丧气地在路上走着。没走几步,不知离诉看到了什么脚步顿了下来。

    我疑惑地望去,拍了拍他的肩头,问道:“怎地了。”

    他笑着指着前方一个离去的蓝色背影说道:“那个小子当真是傻,花了二两银子买了坛掺水的酒。”

    我愣住了,边看着那离去之人,边疑惑地问道:“你怎知那酒掺了水。”

    “嗤,我这鼻子可灵了,方才我见着那酒竟卖二两银子时,一时好奇便瞧了个仔细。后来买酒那小子行过我身边时,我一闻,便知晓味道不对,定是掺了水……诶,你去哪呀。”

    他还未说完,我便飞也似的奔了出去。

    那个蓝色的身影,若我的感觉未错,当是我那心心念念之人。我焦急地推开一个又一个挤过来的人,伸长了脖子朝前望去,却见那身影越行越远,我一急,就跃上了房顶,举目远望,可惜,我与他总是错过。目光所及之处,已经没有了蓝色的身影,我寻不到他了。

    他的年岁不大,个头怕是还未长高,挤在人群里,更是难见。我无力地叹息一声,拉过追来的离诉,走了。我没有直接回常鹤秋的地方寻他,而是依着离诉所指,找到了那家卖酒的店,以买酒的名义,哄着老板进了店里头。然后,揪着老板的衣领就是一阵暴打,我吼他道:“你长胆子了,本座的人你也敢欺,也敢讹!那个人,天底下,只得本座一人可以欺!”

    掌柜被我打傻了,连连给我求饶道歉,而离诉则是笑得脸都抽筋了。

    我吁了一口粗气,抛着手里夺回的二两银子,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我才发觉,原来有武功是那么的好,用拳头都可以解决问题。

    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那个人情冷漠的城镇,嘴角一弯,我眸里涌起了嗜血的杀意。

    但现下,还是去寻我心上之人来得重要。

    我同离诉又偷偷地进了山,这一次,我终于见到他了。那时他师父正在教训他,说他花了二两银子买了坛掺水的酒,我在窃喜之时,还不忘瞪了离诉一眼,暗示他这狗鼻子挺灵的。

    离诉得意洋洋地扬起了下巴,不置可否。

    我一直偷偷地隐在树间看着下方的他,三年的时光过隙,他长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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