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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找人保护一个脆弱的造酒师,不如把他训练成为一个能够应对各种情况的战士。
火刃在战场上也杀了几个人,他的火炮在战斗中特别的管用,一炮打出去,十几个人被炸趴下。但是火刃毕竟没有什么战斗经验,打死了一个人,开始还有点还拍,跟着又打死了几个人,这才找到感觉。
他是个造酒师,但是他自己觉得,他更应该是个战士。
拿着武器冲杀敌人的感觉,比喝了战狂酒都要兴奋。可火刃绝对不会去喝战狂酒,因为他有比战狂酒更好的酒。
这是他在贵叔攻下A2城之后,在城市的黑市里,偶然看到的一种几乎已经灭绝的动物,它的名字叫‘魂狼’。是一种野兽,可以用他的血造酒,但是这种动物在过去被列入到禁酒令之后,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人猎杀它们。五年之前整个艾尼克斯就剩下不到百只,现在估计可能只有十几只了。
能够在这里看到魂狼,真的是太偶然了。而且出售魂狼的人,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还以为跟他卖的狗是一个物种呢。
的确,从外形上看,魂狼跟狗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他的气势可是狗比不了的。火刃小的时候,他的爷爷就跟他说过如何的去分辨魂狼,现在一看,火刃真的兴奋了。
于是就用了买一条狗的钱,买走了无价之宝魂狼。
但是他的价值在火刃的眼里,不是因为这个物种有多么的珍贵,而是用他造出的酒,可以瞬间提升一个人近乎于百倍的力量。
火刃小的时候,见爷爷得到魂狼之后,每次只是放出一点血,然后就给它包扎起来,并且用最好的食物喂养它。而不是像别人一样,直接杀掉。
后来,爷爷解释了之后,火刃才明白,只要魂狼不死,就能一直造血,而且制造魂狼酒不是一定要用掉整只魂狼的血,每次取出一点,在加上其他的原料,就能造出一斤魂狼酒。
魂狼是一条生命,用自己的血来满足人们的需要,为何一定要杀死它呢?
于是,火刃就像爷爷当年一样,割破魂狼的臀部,只取出了一点魂狼血。但是别的原料没有,只能用别的代替,虽然效果没有真正的魂狼酒好,也能提高数十倍的战斗力。
因为这个酒实在是太珍贵了,火刃只把它留在自己的身边,谁都没有告诉。
本来想在第一场战斗,喝了这个酒,然后去痛快的杀敌,结果酒没有喝,他们也打赢了。火刃就奇怪了,如此不堪一击的军队,怎么可能称霸艾尼克斯这么多年?
怪不得贵叔要造反,任何一个有远见的人,都会这么做的。
然而跟着他们要面对的问题是,联邦军队的人海战术。经过了几天的调集,现在围在休曼府与A2外面的士兵人数至少有数十万。
这些部队完成了调集,立刻开始对休曼府与A2进行了密集式得的炮火轰炸,而且空军还对部分地面的军事建筑进行了轰炸,包括制酒工厂在内的多处建筑物被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