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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田志雄把一车皮的苹果处理完后,便从火车货运站出来,身后跟着“老宝”和“亮仔”两个得力的手下,三人一同来到“十里亭”水果批市场。[ ( 几年来,他凭借批北方水果而迹的大本营就设在此处,其店门上挂着“鸿北方水果经销部”的招牌,相当惹人注目。市场里的店面大都是一家店门挂一个牌号,而田志雄的店面却是连着三家店门只挂着一个“鸿”的字号,由此可见他的经济实力和气势之一斑。
三年前,田志雄的叔叔田富仁已年过花甲,对于拉板车的力气活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叔侄俩商量后,决定拿出家里多年来积蓄下的五百元钱,向工商部门申办了一个个体营业执照,便做起了经营水果摊的小本生意。当初由于本钱不多而又缺乏做水果生意的经验,他们的小买卖一直做得不怎么顺利,以至经常亏损。
后来,田志雄在水果批市场里现一个现象,就是:从北方来的果贩子或果农因为人生地不熟,大多与当地人在语言交流上不顺畅,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果交易的效率。于是,由当地人代替北方人出面招揽客户的这种代销方式便应运而生。
说到长途贩运水果的最大风险,就是害怕货到地头后找不到买主或价格不尽人意而做不成买卖,那损失可就惨了。大批量的新鲜水果如不能及时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最后只能把它放进冷库去保鲜,而水果搁放的时间越长,损耗就越大。这样无疑陡然增大了成本,哪里还能赚钱呢。所以在交易价格上,如果北方果贩与当地果贩长时间都谈不拢的话,其后果是很严重的。他们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水果一天天烂下去,直到最后赔个血本无归。因而,这个行当历来有“货到地头死”的说法。
于是,为了把生意做大,而且能挣到更多的钱,田志雄琢磨出一条大可不必承担风险的路子:一方面,他主动与那些从北方来的果农进行生意上的合作,开门见山地要为他们代销水果,但要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代销费。另一方面,他充分利用多年来在火车货运站这块地盘上所形成的人脉关系,“组织”起一支装卸工队伍,掌控货场上的一部分搬运权。除此之外,他还与本地市内和周边县镇常来要货的那些“二道贩子”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商谈,进而与他们建立了“同盟者”的关系,必要时可联手打压北方果贩子的销售价格。因为本地的果贩们在价格方面能得到田志雄的优惠和照顾,所以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接受他所代销的北方水果。有时候,某些当地果贩资金不足时,田志雄还会赊给他们一部分货,等货卖完后再回头结算。如此一来,在水果批市场的价格上,他无形之中掌握了说一不二的“权力”。他说要谁家的货,当地果贩们就去要谁的货;他说谁的货要晾上它十天半个月,那就不会再有一个本地的果贩子前去问价。如此一来,田志雄把自己的水果批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红红火火,越做越大。
一般情况下,那些北方果农或果贩子把水果运到南疆市后,既使有人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最后也不得不委曲求全地走进“鸿”北方水果经销部,把自己的水果交给田志雄代销。不可否认,在水果批市场上,田志雄这般为买主和卖主牵线搭桥,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中介作用,从而促使北方运来的水果在本地销售畅通无阻。但种代销方式,明摆着是坐地压价收购,依靠转手倒卖别人的水果而从中获取相当的利润。实际上,它是一个欺行霸市的毒瘤,像吸血的蚂蟥一般地吞食着弱势者的钱财。
当然,在水果批市场里,也并非所有从北方来的果贩都心甘情愿地任凭田志雄这个市场“霸主”的操纵、摆布和宰割,可结果总是不尽人意。去年中秋节前,有五人一伙的安徽果贩子运来一节火车皮大约两千箱鸭梨。在货运站台上,田志雄主动地前来找他们洽谈生意,提出为其代销。他们虽然对当地的“行规”有所耳闻,但却认为无端地付出这笔代销费太吃亏了,还不如自己吆喝着散卖。结果,他们在车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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