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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辣椒,又叫番椒、海椒、辣子、辣角、秦椒等,是一种茄科辣椒属植物。辣椒属为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果实通常呈圆锥形或长圆形,未成熟时呈绿色,成熟后变成鲜红色、黄色或紫色,以红色最为常见。辣椒的果实因果皮含有辣椒素而有辣味。能增进食欲。辣椒中维生素c的含量在蔬菜中居第一位,原产墨西哥,明朝末年传入中国。

    ——

    陆大宝媳妇没追出几步便不追了,身子太沉,实在跑不动,别说撵上身强力壮的大老爷儿了,就是撵母猪就她现在的状况都不一定谁赢谁输。不过,这肚子里的气儿没地方撒憋得慌,烦躁之下便气鼓鼓地把众位儿媳妇臭骂了一顿,然后回屋歇着去了。

    而陆大宝呢,迈开大步狂奔,片刻功夫就将媳妇甩没影了,然后七转八转就扎到了傻牛儿小院里,假么假事地搞起了“下基层问候群众,解民忧凝聚人心”,不仅把傻牛儿给整糊涂了,捎带着也把正在傻牛儿家里学武艺的两个娃子给整糊涂了。

    他们实在不明白,陆大家急急忙忙跑过来,这也问,那也问,有营养的,没含量的,庄上的,镇上的,自己家的,别人家的,媳妇的,孩子的,完全没个头绪,还总是模仿李良的做派,哼哼哈哈背个手,厉害哄哄腆个肚,硬着脖子沉着脸,这到底是想干啥?

    幸好傻牛儿这家伙有点社会经验,瞅见陆大宝东扯葫芦西扯瓢,没个正经问题,估摸是两口子闹脾气,被媳妇骂出来了,这才跑到他这里是躲清静,于是便拿出了李良送予他的“高粱酒”,又备上一些下酒菜,与其吃吃喝喝地瞎聊了起来。

    别看傻牛儿长的高高大大,跟老牛似的,而且还一副忠厚老实相,谁见了都觉得傻傻的,但实际上老小子一点儿也不傻,相反,他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特别是在学武艺方面,更是有着惊人的天赋。只要他见过的招式,一遍记套路,两遍记动作,三遍就学会,那是相当的厉害!

    当然,这种超强的学习天赋仅限于凡人武艺层面,如果让他修炼仙家的功法,一样蠢得如牛。至于为什么,还用问吗?创一套凡人武艺要用多少时间,创一套仙家功法又要用多少时间,这要是一个水平了,修炼者还蹲山洞里好几百年干啥使?学两套凡人武艺不就行了嘛!

    所以,李良传授给他的“降龙十八掌”,也就是从偶遇老者那里骗来的神境不入流功法“断波掌”,被傻牛儿同志尊若“旷世武学至宝”,深藏内裤里层,贴肉保管,洗澡和上厕所的时候都不离身,足见其重视程度。而原因就是学不会,难,非常之难!学了一个多月就学会一招,还是李良酒后“无意”间指点他的。

    起初的时候,傻牛儿并不看好李良,觉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妹妹,虽然妹妹脸上尽是一些脓疮,见过之人都觉得很恐怖,但她聪明、冷静、有大智慧,属于有内秀的可人,而李良呢?吹吹虚虚,满嘴跑火车,活儿干得是不赖,但背后隐藏的秘密也不少,把妹妹交给他不放心。

    接触过一段时间以后,傻牛儿又觉得李良跟妹妹很配。爷们大大咧咧,娘们心细如发,爷们虽能吹牛,但干实事,娘们不爱言语,但养活不了自己,爷们不会持家,娘们勤俭节约等等,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他们的互补关系都非常的合适,而且他们还具有同样的丑脸。

    因此,傻牛儿慢慢地接受了李良,也开始慢慢地容纳他、靠近他,甚至会主动与他聊一聊,邀请他到自家小院坐一坐,喝点小酒啥的。那个时候,茉莉并没有与他同住,而是与傻牛儿住在一起,每到傍晚,李良便会主动张罗大家到他的小院去吃吃喝喝,他们也很愿意去享受美食美酒,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不过,李良张罗是张罗,傻牛儿等人可不会天天往人家小院里头钻,隔三岔五的去一次就行了,总上人家去蹭吃蹭喝那叫什么事儿?而且出于礼貌,时不时的还要回请李良一次,捎带手把南生、天麻两家也得叫上,所以那段时间对傻牛儿来说挺累,他和妹妹都不会烹饪,非逼着他们搞什么酒宴聚会,能不累吗?

    就是在那个时候,傻牛儿发现李良有许多超乎常人的本领。比如说烹饪。傻牛儿可是吃过高档酒楼的,当兵那几年因作战勇敢曾被一位偏将看中,破格提拔为伍长,后一直给他当贴身卫士,吃吃喝喝迎来送往的事儿没少经历,但不管多出名儿的酒楼,所做出来的菜肴都不及李良随意烹炒的小菜,甚至可以说是猪食都不如。

    再比如说酿酒。如果说李良酿出来的酒是酒,那傻牛儿之前喝过的那些什么贡酒、好酒、名酒等等,则可以统称为臭水了。要度数没度数,要味道没味道,徒挂着个酒的名头,一点没有酒的感觉,不是臭水又是啥?假如现在有人再拿那些酒给傻牛儿喝,倒贴多少钱都不干!

    再再比如说酒量。“高粱酒”的度数不是很高,用李良的说法是三十八度纯粮低度酒,但在傻牛儿看来,烈酒中的烈酒,酒下肚跟小刀划似的,半斤就迷糊,一斤准爬下。以他的酒量,此种烈酒能喝上一斤已经相当可以了,但在陆家庄排名倒数第二,仅比东家陆大宝强点。

    陆大宝不用说了,超常发挥能喝到半斤,不过喝完之后不愿意回家,非往猪圈里钻,拉都拉不住,也不知道为啥。傻牛儿是标准的一斤量,冒高可以喝到一斤半,再就死活喝不下去了。至于其他那三位,说起来吓死人!

    先说天麻。别看小子长得跟瘦猴似的,但喝起酒来那叫一个豪迈,半斤装大海碗一气能喝十个!换言之,他的酒量至少得在五斤以上。

    再说南生。哥们儿喝酒从来不用碗,直接拿坛子招呼,一顿下来至少消灭三四坛,如果换算一下,那就是三四十斤,这也难怪李良管他叫笨牛儿了,此等豪饮与牛饮有何区别?

    最后说李良。傻牛儿长这么大从没见过像李良那么能喝酒的主儿,“千杯不倒,万杯不醉”用到他身上一点也不为过。每到晚宴开席,李良便成为桌上的主导,左边敬完右边干,喝倒天麻喝南生,然后就搂着陆大宝的脖子胡侃,至于傻牛儿,捎带手灌两下就爬下了,根本不耽误事儿!

    傻牛儿曾给李良算过,正常情况下,这一圈下来得六坛子酒,也就是六十斤,如果中间再加上一些花花儿节目什么的,那就没数了。像“咫尺天涯”,酒碗一字摆开,每人喝一尺;像“万丈深渊”,每人喝一丈;像“叠罗汉”,大海碗叠五层,一气干掉等等,每到这些节目,傻牛儿只有慨叹的份儿,根本不敢沾边,吓都吓死了,哪儿敢往前冲啊!

    通过这些点滴小事,傻牛儿慢慢地了解了李良,觉得他其实是一个很细心的人,懂生活的人,不然也不可能做出那么美妙的菜肴,酿出那么甘甜的酒。相比较之下,他们兄妹俩就差多了,最起码每到做饭的时候他们俩都会头疼,李良则不会,所以把妹妹嫁给他倒也不错,至少吃喝有保障。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不知不觉傻牛儿陪着陆大宝已经喝了一个多时辰,肚里的八两“高粱酒”开始产生麻醉效应,舌头有些打结,眼神有些迷离,死板的面孔也变得红润光泽,像熟透的虾米皮。

    “东,东家呀,俺这个人直,说话冲,呛人,就像辣椒一样,整不好就冒出一股子辣气,让人下不来台,所以俺,俺就不咋爱说话。”傻牛儿晃了晃脑袋,拍着陆大宝的肩膀说道。

    这招儿是跟李良学的,确切的说是看多了,潜移默化地记下来了,后因觉得挺好玩,挺有意思,模仿几次便学会了。不过前些时候的酒宴有点密,三天两头的往一块凑,以致于他现在也养成了这么一个坏习惯,想改都改不掉了。

    “咦!你说话冲,那还冲得过老干?那老小子喝点酒儿可是啥都敢说的!”虽然傻牛儿的巴掌有点重,打到身上挺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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