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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
画戟一颤,长枪飞上了天;头微微一偏,暗袭的飞蝗石落了空。
吕布带马回旋,扬声长笑:“有趣,很有趣!再来!”
说罢,他反身杀了回来。
虽然没有明确的规矩,但这个时代的马战,大体是和春秋时的车战差不多,即所谓的回合战:对冲交锋叫合,交锋之后互相错开叫离,掉头重新冲锋叫回。
用这种方式对战,分胜负的效率很高,因为这纯粹就是速度和力量的对撞,凶险异常,很难取巧。
通过第一回合的较量,王羽已经彻底明白了差距所在,正面比拼,他完全不是对手。取胜什么的,已经不是主要问题了,现在要做的是,尽量保住小命,等待援兵来汇合。
为了预防类似的意外,他出发前,特意当着公孙瓒的面,点了刘备的名。刘备来了,关、张自然也是要跟着的,关张加上自己,三英战吕布,恐怕也只有这样的阵容,才有可能打败吕布。
但光指望援兵是不现实的。
此刻援兵连影子都没出现呢,吕布却近在咫尺,如果抵挡不住对方的猛攻,就算改变主意逃跑也是来不及的。另外,吕布虽然也是孤身出现,但很难想象并州军没有接应。
想到传说中的八健将,王羽也是一阵头疼,虽然不至于八个人一起到场,但只要来他三四个,再加上些护卫,就和刘备兄弟率领的先头部队势均力敌了。
吕布只是骄傲,并州诸将也不是白痴,怎么可能任由敌人随便围攻主将?
所以,想保命,还得靠自己。
只是这一次不能再用正面对冲的战法了,而是用自己更擅长的,也就是吕布觉得有趣的那种。
其实,王羽先前没有认真想过,原来他用的格斗技,会自成体系。
在他几十年的严格军事训练里,有句话就是甚麽东西都可以作为武器,攻击手段也没有限制,只要能威胁到对手,什么手段都可以用。
正如暗劲气功这种东西,让王羽感到惊异一样。类似无差别格斗这种王羽司空见惯的技巧,对这个时代的武将来说,同样很新鲜。
倒不是这个时代的武者墨守成规,只拘泥于学过的套路招式,而是王羽这些招数,看似信手拈来,不成章法,实际上却是天马行空,另成体系。
就拿他在孟津之战中,以步对骑,连杀四将的战例来说。其实,不是王羽步战的技巧有多强,关键是他施展的技巧,在这个时代相当罕见。
汉朝国力鼎盛,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不缺马。所以,这个时代的武者,很少会有人专门去练习如何以步对骑,与其专门练习这些步战的技巧,还不如好好修炼骑术呢。
在吕布、关张这样的高人眼里,王羽挑杀李蒙四将,并不稀奇,但他施展出的技巧却很有意思。再加上各自与王羽对战或切磋中的所见所感,使得他们对王羽的评价远高出了他的真正实力。
这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是威名大振,令敌人丧胆;问题则更多些,比如被吕布盯上,一听到他的消息,就兴冲冲的杀过来,关、张在切磋,助拳方面尽心尽力,却不肯回应王羽求指教的要求,诸如此类。
倒是寻找赵云时,王羽从白马义从那里得到了些启发,暗劲什么的,非日积月累不能见功,想办法吧自己的独特打法发挥到极致,才是见效最快的办法。
想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换兵器。
王羽很清楚,论对冷兵器的使用,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门外汉,比如长枪,除了那一招突刺之外,他更多的是拿枪当棍子用,比程咬金的三板斧还不如。一旦突刺无法奏效,那长枪就没用了。
枪法,本来就是讲求灵动,善于变化的。
前次在酸枣中军时,王羽曾见过文丑使枪,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文丑手里,那杆大枪舞动起来,寒星点点,银光霍霍,进攻的角度变化莫测,防御时也是密不透风,用出神入化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长枪的枪杆,一般都是用更具弹性的木材制成,文丑使枪时,枪杆也不时会弯曲成弧形,但文丑不是用枪当鞭子用,而是卸力或者改变攻击角度。相形之下,王羽的枪法,用粗糙来形容都有些勉强。
有了这样的认知,王羽自然不会执着于用枪,正如白马义从那些老卒说的一样,更利于他发挥本领的武器……
王羽一面带马回旋,一面从马身的另一侧,摘下了临时准备的备用武器,马槊!
“你会用槊?”吕布的语气带了些惊喜,又有几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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