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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一片。
结果人品突然爆发得厉害,反让她有些不习惯。她所在的位置恰恰是在那大床的正上头。
肖宋伏低身子,将眼睛凑了上去。
不看还好……这一看,却是吓了肖宋一跳,差点没有一个趔趄直接从这屋顶上栽下去摔它个半身不遂。
好重口啊有木有?!
这下头真真可谓是春色无边畔,春光无限漏。地上男人的衣衫女人的衣衫被扔得到处都是,胡铃铛不着寸缕地躺在床上,白嫩的皮肤上到处都是吻痕,在这烛光下更衬得斑斑点点,分外斑驳。她原本穿着的那件大红长裙如今已被撕成了碎布片,散了一床,被她压在身下,很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一个精壮的男人跪坐在她的身下,将她细细的双腿架在自己的肩膀上,奋力冲刺着……不得不说这姑娘的身材真的是极好的,不愧是正牌女主的料,蜂腰**,曲线完美至极,在男人疯狂的冲刺下,这细腰几乎要被堪堪折断,而胸前的两团嫩肉也一上一下剧烈地甩动着,活像要从胸上甩出去一般。
那男人因为角度问题,肖宋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看他扔在床边的衣裤,也能知道这是个什么人——话说,那衣襟上绣着黄灿灿的大菊花的,除了她家的保镖还能有谁?!
肖宋有种风中凌乱之感,这一段原著中没有提啊?!难道这姑娘竟是个私生活如此糜烂之人?这四个保镖名为家丁实为情人?!
不应该啊!
原著中胡铃铛胡姑娘的初次可是交给了萧秋的!所以如今,这是怎么一回事?
——果然剧情君其实已经跟她一样凌乱了吧?
所以这文的男主悲剧了,好好的竟然戴上了一顶这般硕大的绿帽子!
肖宋想起那个极有可能还困在密室里的男主少年,为他流下了一滴伤心的泪水。话说她在出了阵后特意好心地改动了一下那阵法的排列位置,直接把生门给藏了起来,只留下死门给他玩蛋。如果这位仁兄还按着进来的方法妄图走出去,那就真的是注定会发生一场悲剧了——虽说废柴的肖宋姑娘没办法独立创建出一个十二都天门阵来阴人,但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动一下让这阵法变得更加阴人,那还是没有问题的。怎么说她也花了两年的时间来研究这个阵法,也只研究了这么个阵法,要是真的一点点都没学会,那她也可以滚去吃白饭了。
而如今萧秋少年很有可能在那阵中孤独地自己玩自己的,而他内定的正派老婆已经跟别的野男人一起玩得正欢……虽说如此,但当今武林盟主之女的婚约又岂是那么好解除的——他只要还想在这江湖上混下去,也只有忍气吞声的份。
果然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啊!
肖宋都要忍不住同情他了。
→_→这姑娘绝壁不是在幸灾乐祸!
……
而正在肖宋姑娘神游九天之际,下面床上的战局已经改变了。
一战结束,女人慵懒无力,柔若无骨地躺在柔软的被衾里,像是被弄坏了的布娃娃,黑壮的男人却不打算这么放过她,将她强硬地拉起来抱入怀中,从她身后伸出手臂揽住她,玩弄着她胸前的两团绵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身前还有一个男人啊啊啊啊!
两个男人在两边,一个女人夹中间的格局就此形成。
肖宋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实在是太柔弱了,心里忍不住暴走——话说,谁能告诉她,这另一个男的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她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他?话说,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啊?
有种累觉不爱之感。
撇开那些有的没的,如今细细想来,便可以发现不对了。她原本以为这胡铃铛胡姑娘只是行事作风特别豪放,所以才会跟自己的手下厮混在一起……可是,再大方再豪放的姑娘那也有个限度——好吧,作为一部肉文小说,限度神马的都是浮云!有限度才不正常。
可是,这是男主种马肉文小说啊有木有!
→_→或许那作者是个女汉纸……毕竟从种种迹象显示,主角虽然是个男的,但怎么都不像是个男作者塑造出来的。
当然,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当前的问题是——胡大姑娘也许是被人给阴了。
她就说觉得不对,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这么一看,这姑娘身体虽然情动,但是眼神却极其呆滞,简直像是被下了药控制了行为似的。这倒也解释了她现在这么放浪形骸的原因——她明明那么喜欢萧秋,怎么会愿意跟别的男人那个什么的。尤其是这两个男人还长得很不怎么样←_←!
果然恶人自有恶人磨。
她想要害她,结果她还活着,她自己反倒是清白不保了——这个世界虽然是没节操没下限了一点,但是对于女子的贞洁还是一如既往地看重的。闯荡江湖的虽有女子,总归还是男子占了多数。
这姑娘就算以后能够如愿嫁给萧秋,恐怕也不可能得到想要的幸福了。萧秋那货就算是忍气吞声娶了她,以他那种性格,几番猜忌下来,只会将这原本就糟糕的事情弄得更糟糕——尤其,这姑娘再怎么恶毒霸道,也不过是个还未长成的女孩子,等她清醒过来之后,首先要面对的便是自己清白不保……且还是葬送在两个男人身下的残忍的现实。
肖宋的手指摩挲了一下手中的菜刀,突然便放弃了宰了她为派中老小报仇的念头。
她这么善良的姑娘,怎么能够一直去做那些个打打杀杀的糟心事呢!
她杀人时的感觉虽不算太差,切豆腐般也没什么异样,但是事后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的——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姑娘,在那种法制健全的时代活的这二十多年并不是白活的,现在想想,她都有点隐隐可以称之为内疚的情绪——总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犯了错,要被捕快叔叔们抓起来了。
喔,忘记了。
在这个纯江湖时代是不存在捕快这种职业的,唯一有的也不过是盟主旗下的一支飞鹰小队,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为的便是捕捉那些个罪大恶极之人,为江湖除害。
尼玛差点忘记了在这个时代她杀人是不犯法的——只要她武功够高,或者逃得够快,不被报复就完全没问题了有木有!
……
至于胡铃铛胡大姑娘,她现在这副模样,这样一刀杀了她反倒是太便宜她了,她要她好好活下去,清醒地面对这些不堪回首之事,一生都难以释怀!
……
翌日,天蒙蒙亮时,街上已经很是热闹了。
古人们一向睡得早,起得更早。如今天虽还未亮,但是早点铺子里已经传出了各种香味,吃包子啃馒头的人不在少数,大街上热闹了起来,吆喝声叫卖声从大街上的各个角落里响起,谱成了一曲古代清晨的乐章。
而正在此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着火了!着火了!万源客栈着火了!”
有热闹谁不爱看,大家纷纷站起身来望向街尾的客栈,只见那里确实是着了火,客人们住的房间里冒出了一大片浓烟,隐隐夹着火光。
这可真真是了不得了!
大伙儿竞相奔走,大清早起来的人们纷纷涌向客栈,连粥喝了一半的都舍下了那半碗粥,跑去看热闹了……
在一片喧闹之中,一个穿着普通灰色衣衫束了个发髻的年轻男人低着头,反其道而行之,离人群渐行渐远,走向了镇外的段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