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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城东南一百里处,一支西夏军队悄无声息的朝绥德城方向靠近。这一支军队共有三千左右的人马,领头的是一个满脸胡渣的大汉。
这大汉身形魁梧,骑在高大的棕毛马匹上,头戴花翎帽,身穿盔甲,脚上穿着长筒皮靴,皮靴上有着一层黑色污迹,像是干燥的血液。他的额头上有着一道两寸上的疤痕,从疤痕的形状可以看的出,之前脸上那一道伤口何等触目惊心。
和刀疤脸大汉并行的另外一匹枣红马匹上,一个长相清秀的白衫中年男子骑在马上,这个男子并没有穿盔甲,像个书生。腰间悬挂着一把大红绸子缠绕的青铜剑鞘,剑鞘碰在马鞍上发出铛铛的声响。如此搭配,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倘若是驻守边疆西夏和大宋边境的禁军将领种师道看见这两人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三年前春末,西夏和宋在延州交战,夏兵以三千人马打败宋军禁军三万人,震惊朝野。而这三千夏兵的首领就是这刀疤大汉和白衫书生,三年来,只要是这两人带兵和宋兵作战,宋兵没有胜过一次。
因此那刀疤大汉和白衫男子得了一个名声——不败组合,其中刀疤男子名叫李讹移,武将,西夏国御卫统领,白衫男子名叫孙伟,西夏国土阁学士。
“孙军师,你觉得荣王的女儿是否还在城中呢?或者……逃去了米脂城。”
李讹移扭头看了眼并行的军师孙伟。
“将军觉得,在与否又有何区别呢?日落之前,无论是绥德还是米脂,都将成为我们大夏的领土。”
孙伟的嘴角上泛起一丝傲然的冷漠笑容。
“哈哈,军师好气魄。十几年了,绥米两城,也确实该归还我大夏了!不过,西南方向有云团上升,是否会有雷雨?”
李讹移的眼睛无意间看到西南方向有几块云团出现,心里生出几分担忧。
“将军多虑了,昨夜本军师夜观星象,断不会有雷雨天气,就算有,也在日落之后。”
孙伟侧头望了一眼西南方向的,果然见有一巨大的棉花糖般大小的云团。犹豫了下后,缓缓开口说道。
“那就好,只要在我们攻下绥德米脂之前不下雨,就不会有影响。”
李讹沉思了下后说道。
孙伟眉头一皱,望着视线尽头模糊的绥德城,脸庞狰狞了起来,哐啷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剑,大声呼喊道。
“兄弟们,备好攻城的器具。这绥德城的女人又白又嫩,模样子甚是俊俏,只要破了城,随便你们怎么糟蹋,哈哈……出击!”
……
绥德城,东门口,整整齐齐的排列着一队人马,队伍排成一个正方形。第一排八十士兵,最中间五十是弓箭手,剩下的两边三十个,是身子柔弱的新兵,这些新兵前面放着一个个大袋子,手里拿着铁锹。第二排骑兵,五十多人,坐骑或为马,或为骡,或为驴子。第三排第四排一百人,穿着盔甲手里拿着刀剑、绳索,第四排第五排第六排……都是清一色的民丁,也就是赵婉琪在白水井招募的那些新兵,这些新兵穿着蓑衣(雨衣),手里拿着锄头、铁锹、镐头、铁耙、铁棍等农具,看样子像是去田地里面的农民。
赵婉琪骑着一匹乌溜溜的大黑马,身着盔甲,手持长矛,英姿飒爽,好不威风。一旁的阿武就有点悲催了,因为城中马匹稀缺,凑合的找了一头老的掉毛的驴子给骑着。
那驴子也倒是坚强,阿武近乎两百斤重的身材,它也能承受的住。不过在旁边那黑马的带头作用下,作为驴子的它,气势不比马匹差多少,也难怪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一说。
“郡主,可有把握?”
阿武低声向赵婉琪问道。
“兵贵神速,夏兵既然围攻此城,必定一鼓作气拿下此城。丁胖子经营此城十几年好,不可能连第一波都扛不住。只要抗住了第一波,敌方士气降落,然后雷雨大作,士气再次降落,三而衰。我方的士气达到了最高点。然后……开城,本郡主带领这几百雄兵,强势出击,手起刀落,杀他一个措手不及……嘿嘿……扬名立万的至高荣誉就此成就喽……哈哈……”
赵婉琪嘴角荡漾着“幸福而甜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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