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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他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冯夜枢,冯夜枢还是个21岁不到的少年,185的身高看上去比实际还要高些,瘦而修长,眼眸极黑,不善言辞,几乎对自己这个助理也都只是点点头和打招呼,除非必要就只说一个字。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
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他好看,好看的让人心动;后来,自己跟着他,陪着他训练,自己看到他受诸多苦累,也看到他如同孩子一般脆弱。说的难听了,就是自己母爱泛滥罢了,见不得他那样的人受苦。
那位大人虽然宠他,但是越是宠给的任务越是严厉;老师爱他,但对他越发苛刻;同一个训练班的人怕他,连话都不同他说一句。而至于自己,自己却是心疼,只是心疼。
冯夜枢啊,我的冯夜枢。
那是只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冯夜枢。他练舞练到半夜昏黄,背台词到了磨破了嘴皮,饿到差点胃病发作,不善言辞不懂做人,笨拙的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童。
他有自己最喜欢的眼眸,幽深而明亮,如同最深的大海,黑里带着幽蓝;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唇角,哪怕轻笑起来,都让人觉得阳光明媚;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声音,清冷又温柔;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心,他是个内心深处柔软的男人。
只是这些都不给自己,自己不甘心,自己执念,如此而已。
冯夜枢轻手轻脚拿着从总台要来的钥匙开了门,孟烟池裹着被子缩成了一个球,睡的非常熟,旁边放着的是空了的水杯和药,夜枢倒满了他的水杯,看了他一会。
冯夜枢知道自己并不擅长安慰别人,只是听程叙说过,生病的人胃口很差,吃些甜的东西会有点精神。
当年封闭训练的时候每天连轴转,赶场的时间连吃饭的空余都没有。程叙生怕他昏倒在地,每天都随身带着整包的巧克力。从最普通的德芙到包装上一个字都不认识的罕见国外牌子,冯夜枢都吃了个遍。最后程叙似乎是得出结论冯夜枢最喜欢吃的是某种比利时牌子,于是冯夜枢只要在身上有口袋的地方都可以摸得到。
再也没有人会在他的口袋里塞满巧克力,用满溢浓郁苦涩的甜香充实他的心。
那么,就自己带着吧。
不知何时冯夜枢养成了随身带着巧克力的习惯。尽管他已经鲜有忙到连饭都来不及吃的时候,但这一包巧克力就像是某个让他安心的符咒,离了身边,他的情绪就像饥肠辘辘的人一样躁动不安。
希望这道灵符,能让他好起来。在他身上,冯夜枢就像看到另外一个程叙,在他注视着孟烟池的时候,他几乎能感觉到程叙在看着他。
快点好起来。你不是答应过我,要做个好演员吗?
他伸手轻轻摸了孟烟池的额头一下,烧已经下去了,这才把巧克力放好,推门走了。
孟烟池只是隐约知道有人进来过,有人摸过自己的额头,有人看了自己一会,但他并不知道是谁,直到清和的到来。
清和是接近深夜的时候来的,进来的时候,孟烟池才睡醒,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睡眠让他的烧退了下去。
清和进来就拿了一碗粥给他,“吃吧,我估计你该醒了才来的。”
孟烟池饿了大半天,但因为发烧,胃口并不算好,勉强吃了几大口就算了,清和也没勉强,就收拾了一下碗筷,指着桌面的巧克力说,“有人给你带巧克力了,记得尝尝。”
这话说完,孟烟池还没来得及尴尬,御姐就拾掇拾掇说要去睡美容觉就走人了。走的干脆利落,让孟烟池都苦笑不已。
那块巧克力,熟悉的牌子,熟悉的口味。
那是冯夜枢最喜欢的口味。
冯夜枢只吃一种口味,就是黑巧。这个比利时的牌子做黑巧做的好,够醇厚,也够香浓,自己当年试过了所有能买到的巧克力牌子,甚至连B市的手工巧克力店也都光顾过,就是为了让他找到最喜欢的口味,为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能对国内外甚至是手做的巧克力牌子里黑巧的味道倒背如流。他现在还是喜欢的这个口味和这个配比,看来自己当年的试验并不算白费。
孟烟池拿起巧克力,掰了一块在嘴里慢慢品着,巧克力的味道苦涩而香浓,但是最后却有回甘。但是这味道并不是自己喜欢的,其实自己最喜欢的口味,是杏仁巧克力,有着甜蜜酥脆的口感。
自己爱上冯夜枢,为他所做的一切,就像是勉强自己当年尝遍了所有黑巧一样,自己心甘情愿,但是却从中只能品尝到一丝丝苦涩的甜蜜,也许,这就是自己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