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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普通的李家军,近卫军的军服之上,多了一道环绕着金线的臂章,臂章上是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火红色的眼珠子看上去格外的嗜血。
另外,近卫军官兵的牛皮腰带,也是可随意收紧的反扣形,他们脚下是清一色的高帮麻布靴。
最显眼的是,近卫军官兵们的腰牌,居然挂在脖子。实际上,这是李中易参考的美军铭牌,只不过没有和部下们明说罢了。
杨烈一看便知,为了这支近卫军的组建,李中易肯定操碎了心。
兼管后勤的宋云祥,他心里最清楚,为了置办近卫军的随身装备,从契丹人俘虏营中救出的上万名无家可归的小娘子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这且罢了,近卫军配备的标准武器,既有三丈长的大白杆长枪,亦有脚踏型蹶张弩,腰刀和盾牌,也都是制式的。
值得一提是,大白杆长枪,由砍伐的白桦木,削制成枪杆,极富有韧性。契丹人的刀,砍上枪杆,枪杆会反弹,却很难一气斩断。
刘贺扬眼巴巴的看着,近卫军士兵们的普遍身高,都比常人高出一头,一个个龙精虎猛,骠悍异常,令人垂涎欲滴。
只可惜,这三千近卫军,是李中易亲定的班底,即使刘贺扬馋得流口水,也只能干瞪眼。
李中易参与过了授旗仪式后,甩甩袖子,不带走半片云彩的上马走了。
镇山的如来佛走了,宋云祥这个讲武堂的学监,有了大麻烦,他被一大帮子李家军的重将,围在了当中。
廖山河扯起大嗓门,吼道:“老宋啊,我的第三军损失惨重,尤其是伍长、什长、队正和都头,你一定要给我补充得力的。”
“老廖,你还真是狗改不了****的毛病呐。怎么着?又想吃独食啊?老子实话告诉你,门都没有。”刘贺扬急红了眼,廖山河这个王八蛋,出了名的手快。
“怎么着,合着你们俩就想包圆了?那咱们哥几个,岂不是要喝西北风?”马光达盯着刘贺扬和廖山河,阴恻恻的大加嘲讽。
在李家军中,精干的基层军官和士兵,就意味着主力部队的身份。按照李中易的习惯,一直是好钢用在刀刃上,主力部队一般都会赋予啃硬骨头的任务。
与此相对应的是,主力部队的伤亡大,战功也大,提拔晋升也迅速,此所谓有得必有失。
谁不想当主力部队的指挥官呢?所以,宋云祥被吵得头晕眼花,口干舌燥。
李中易懒得管这些,他领着到手的近卫军,悠然自得的返回了将军府。
“全体都有,听我口令,按照各自的任务,抢占有利地形。”李云潇心里很美,他辖下的牙兵营,以前只有几百人而已。
如今,和杨烈他们一样,李云潇也是麾下有数千将士的一军都指挥使了。
嘿嘿,水涨船高,就是这么个理,不服气还真不行!
李中易背着手,踱到后院门里的廊沿下,快到书房院门的时候的,他隔着老远就听见悠扬的琴声。
嗯,文青类型的女青年,最喜欢干这些伤春悲秋、附庸风雅的文化勾当。
李中易只要一想起,骗得叶晓兰团团乱转的那一幕幕场景,便不由自主的笑了。
女人嘛,都是感性动物,说好听点要靠哄,实际上,就是骗嘛。
俗话说滴好,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里边蕴涵的道理,其实并不复杂,盖因绝大部分女人天性喜欢浪漫和新奇,哪怕这种浪漫和新奇不可持久。
李中易缓步踱到书房门前,守卫在门前的女兵正欲捶胸行礼,被他摆着手含笑制止了。
书房门半掩着,李中易走到门边,迎面就见室内的摆设,大变了样。
室内的一侧,摆了一张古琴,琴旁,简陋木架的花瓶里,插着各色的花束。
一股子沁人心脾的檀香气息,扑鼻直入,令人心旷神怡,原本在外面斗智斗勇的紧张心绪,不由自主的舒畅了许多。
李中易微微一笑,在他以前那个时代,越是文化层次高的女性,越喜欢有情调讲品味的小资生活。显然,叶晓兰也不例外。
地面上洒了水,还未完全干透,李中易侧脸一看,却见,两扇大屏风,这么一折,那么一弯,竟将书房隔成了,别有一番风味的雅室。
随着叶晓兰那春葱似的纤长玉指,轻轻的拂动,悠扬的琴声不绝于耳。
嗯哼,文艺女青年,又是新为人妇,这朵美艳的兰花儿,嘿嘿,还是蛮有些味道滴!
“咳……”李中易故意轻轻咳了几下,这是告诉叶晓兰,当家的男人回来了,赶紧伺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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